蓝鲸新闻1月4日讯,近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北京科能腾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冀腾、李劼。
决定书显示,北京科能腾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2024年12月,客户甲与最终用户签署《安全生产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合同》,由公司供货。客户甲向公司支付了1.55亿元货款,公司于2025年5月签订保证合同,约定为最终用户的付款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5年9月16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简网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反担保合同,为客户乙申请8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公司就上述担保事宜均未履行事前审议程序、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因最终用户未按约定支付款项,客户甲向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并要求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025年7月21日,公司收到应诉通知书,涉案金额约为1.71亿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3.8%。因诉讼事项,公司6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实际被冻结资金3,097万元。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
以上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冀腾、时任董事会秘书李劼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对此,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北京科能腾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冀腾、李劼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