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钱图的就是个安心,可商丘邮政银行的一堆客户,现在是哭都没地方哭!银行中层王某珊,用了八年时间把客户三千万血汗钱偷偷挪走,今年自己自缢身亡,她丈夫也跟着烧炭自杀。现在警方说嫌疑人都死了没法立案,银行更是一推二六五,说这事跟自己没关系,这上千户受害家庭的钱难道就这么打了水漂?
王某珊能在银行里明目张胆作案八年,说白了就是银行的监管跟摆设一样。她把所有受害客户的短信通知,全绑到了三个没实名的手机号上,客户账户动钱了自己压根不知道。大额转账本来要双重审核,她却让同事互相扫脸就绕过去了,这么大的漏洞,银行愣是没人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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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人无语的是,总行系统早就预警她关联的账户有 47 次异常交易,可这预警就跟石沉大海似的,没任何人去核查。她连续三年都是全行业绩前三的 “金牌员工”,就因为业绩好,领导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压根没人去监督她的操作是否合规。这种监管缺位,不是明摆着给犯罪留机会吗?
从法律上讲,银行本来就有保障客户资金安全的义务。《商业银行法》里写得明明白白,银行工作人员不能侵占客户资金,银行得管好自己的人。《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也规定,银行要采取有效监控手段,不能让消费者的钱被挪用。王某珊是银行的人,在银行上班期间犯的事,银行没理由甩锅。
有人说王某珊月薪都快六万了,怎么还贪心不足?其实这就是人的欲望在作祟,手里管着别人的钱,看着数字越来越大,就想据为己有。可她忘了,纸终究包不住火,东窗事发后,自己丢了性命,丈夫也跟着陪葬,留下一堆烂摊子,最可怜的还是那些被卷走积蓄的普通家庭。
现在银行一边说自己制度没违规,一边又私下给 12 户家庭做了 “应急垫付”,这不是自相矛盾吗?要是真没责任,何必偷偷垫付?说白了就是心里有鬼,既想平息舆论,又不想承担全部责任。这种遮遮掩掩的态度,只会让更多客户寒心,也砸了自己的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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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因为被告主体已死不予立案,这让受害客户没了刑事追责的途径,但民事赔偿的路并没断。根据法律规定,就算嫌疑人死了,受害方依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银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毕竟客户是把钱存进了银行,银行没看好钱,就该承担损失。
受害客户也不是没地方说理,完全可以按照规定维权。先向银行官方投诉,要是对处理结果不满意,还能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投诉。也可以委托律师,收集证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返还存款。最高检也有规定,被害人觉得公安机关该立案而不立案,还能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银行的根基就是信用,老百姓把钱存银行,图的就是信任。要是连客户的本金都保不住,出了事就推卸责任,以后谁还敢把钱存进银行?银行赚着客户的利息和手续费,却不想承担对应的责任,这种只赚不赔的生意,根本不符合商业逻辑,也违背了社会责任。
相关监管部门也不能缺位,商丘银保监分局已经认定银行制度无违规,但这么大的案子,监管部门是不是该再深入查查?比如银行的内部审核流程到底有没有落实,领导有没有尽到监管责任。不能因为嫌疑人死了,就草草了事,得给受害客户一个合理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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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银行的相关领导,也该为自己的失职付出代价。王某珊作案八年,难道就没人察觉异常?说白了就是领导们只看重业绩,忽视了风险防控。按照规定,对直接负责的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就该给予处分,不能让他们置身事外。
其实这事儿也给所有银行提了个醒,业绩再重要,也不能放松监管。客户的资金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制度不能只挂在墙上,得真正落实到行动上。短信通知、转账审核、异常交易预警这些环节,都得严格把关,不能给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
我想说的是,客户的钱不能就这么没了。王某珊死了,但银行还在,监管责任还在。银行必须拿出该有的担当,全额赔偿客户的损失,相关责任人也得被追责。只有这样,才能平息民愤,也才能重建客户对银行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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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也给所有存钱的老百姓敲了警钟,存钱的时候得多留个心眼,定期查看账户明细,开通短信通知后确认绑定的是自己的手机号,遇到异常交易及时联系银行。不要盲目相信银行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所有业务都要走正规流程,保留好相关凭证。
你们觉得银行该全额赔偿客户损失吗?要是你遇到这种事,会怎么维权?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也别忘了转发给身边的人,让大家都提高警惕,别让自己的血汗钱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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