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 潇湘晨报发了一篇文章,《江苏女子称奶奶去世公司不批假还被逼离职,公司法人回应:“上班摸鱼,害群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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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江苏常熟那个林老板的接受记者采访说的话,我真是气得恨不得透过屏幕揍他。怎么会有这么不把人当人的老板?员工奶奶去世,人都坐在回家奔丧的高铁上了,被人事逼着二选一:要么自己滚,要么被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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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林总更绝,面对镜头不仅不心虚,还给人家姑娘扣个“害群之马”的大帽子,甚至蹦出一句“谁爷爷奶奶不过世,都是虚头巴脑”。这话听得我血压都上来了,这不仅是法盲,简直是人性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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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咱们光骂街没用,这事儿其实是个极好的反面教材。李女士这姑娘虽然在高铁上哭得稀里哗啦,但脑子没糊涂,甚至可以说,她干了件特别漂亮的事——没签字,没硬刚,直接抓住了公司的“七寸”。
咱们先掰扯林老板嘴里的“摸鱼”和“害群之马”。在仲裁庭上,这叫“谁主张谁举证”。你说人家上班玩手机、不干活,行啊,拿监控、拿打卡记录、拿工作产出表来。结果呢?李女士待的分公司,没监控、没Wi-Fi、连个打卡机都没有,林老板仅凭一张嘴就想定人“死罪”,这在法律上就是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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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给咱们提了个醒:哪怕公司管理跟个草台班子似的,你自己也得留个心眼。每天发个日报、周报,重要工作在微信上留个痕,别等到被冤枉的时候,两手空空只会哭。
再来说说李女士那招“反杀”,这才是教科书级别。很多人一听“不批假就开除”,要么吓得直接写辞职信走人(一分钱没有),要么在电话里跟人事对骂(被记旷工)。但李女士听了律师的话,抓住了公司最大的死穴——没交社保。
记住了,各位打工人,不交社保就是咱们拿住企业的“尚方宝剑”,一拔出来见血封喉。根据《劳动合同法》,企业没交社保,员工可以随时走人,还得赔钱。李女士干了一年多,按照规定,干满一年赔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赔半个月。具体到她身上,大概率是1.5个月到2个月的工资,这还只是保底的经济补偿金(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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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绝的是,她没在电话里扯皮,而是听律师的,用EMS给公司寄了份《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这一步太关键了,直接把“我要回家”变成了“你违法在先,我被迫离职”。这性质一变,公司就得连本带利吐出来:补缴社保、补加班费、再加赔偿金。林老板以为省了个丧假的工资,结果惹了一身骚,这买卖做得,真是亏到姥姥家了。
还有那个“转岗”的坑,大家也得警惕。林老板之前想让她从文员转销售,她没答应,这梁子就结下了。职场里这种“不换脑子就换人”的事儿太多。如果你遇到不合理的调岗,千万别口头说不行,一定要在微信或邮件里明确回一句“我不同意调岗,请维持原岗位”,这就是以后仲裁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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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仲裁已经立案了,开庭定在1月29日。不管结果咋样,李女士这一仗已经赢了一半。她赢在没被情绪带着跑,赢在懂得用规则教这种冷血老板做人。
咱们出来打工,不偷不抢,凭什么受这种窝囊气?遇到这种说“谁爷爷奶奶不过世”的老板,别哭,哭给谁看?擦干眼泪,先把聊天记录截图,再去查一下社保记录,该寄律师函寄律师函,该仲裁仲裁。你的善良得带点锋芒,不然恶人就专挑你这种软柿子捏。
这事儿我会盯着后续,要是林老板最后乖乖赔钱,咱们也好给后来的兄弟姐妹们做个参考。如果你也遇到过这种不交社保还耍流氓的公司,可以照着学。咱们打工人,抱团才能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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