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辽宁“禁毒大队长走私毒品案”终于尘埃落定。随着辽宁省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位曾经的刘大队长,要在铁窗里度过三年半的时光。
这并不是什么警匪片里“黑化”的桥段,也没有惊天的阴谋布局。说穿了,这只是一场为了“冲业绩”而引发的荒诞悲剧。只是这一次,他把自己当成业绩,“冲”进了监狱。
![]()
刘威(化名),沈阳某分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50岁。这个年纪很尴尬,他在“主持工作”,但还没扶正。笔记本上记满了他对指标未完成的焦虑,以及被领导批评的压力。对于体制内的人来说,50岁是个坎,再不上去,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于是,他想了一条“捷径”。他指使特情人员从境外购买大麻寄回来,安排辅警取件录像,再让特情人员把毒品卖给国内毒贩,最后实施抓捕。这就是俗称的“养鱼执法”或者“钓鱼执法”。
流程看似完美:既没有让毒品真正流入社会危害大众,自己也没从中贪污一分钱,还能实打实地抓到毒贩,完成年底的KPI。律师也是这么辩护的,认为他没获利,初衷是为了打击犯罪。
但在法律面前,这些辩解苍白无力。法院抓住了一个死穴:长达半年的跨国运毒行为,没有任何合法的特情审批手续,也没有证据证明他向上级汇报过。
![]()
没有那张纸,警察运毒,就是走私。
刘威在法庭上喊冤,说自己口头汇报过,领导知道,同事也知道。但在证人席上,所有人不仅失忆,甚至直接否认。这很残酷,但也很现实。如果领导承认同意了,那领导得陪他一起坐牢;如果同事承认大家集体研究过,那整个大队都要面临清洗。
在真相和饭碗之间,绝大多数人都会本能地选择保住饭碗。这不像电影《三大队》里那样热血,现实职场中,没人愿意为了你的错误买单。
这给所有在一线执法的警察提了个醒。为了工作拼命值得敬佩,但千万别为了所谓的“业绩”去裸奔。这种“能干但不能说”的潜规则,一旦拿到台面上,就是违法的铁证。
![]()
体制内类似的悲剧并不少见。有交警为了追违章车辆导致车毁人亡被刑拘的,有审讯时施压过大导致嫌疑人自杀被判刑的。行内有句苦涩的玩笑话:工作可以干,别把自己干成嫌疑人。
以前人们常说,宁愿去这就看守所给你送饭,也不愿去坟前给你敬酒。前者是因为鲁莽丢了自由,后者是因为英勇丢了性命。但现在看来,这两种结果都是家庭难以承受之痛。
对于基层执法者来说,最好的结局不是立功受奖,而是平安退休。
拼命工作是为了岁月静好,但别忘了,你自己和家人的平安,也是岁月静好的一部分。任何时候,守住法律底线,守住程序正义,才能守住那份退休金。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