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太平镇正东街、石地路、泰州南路、泰州北路、共青路、河塘一路、河塘二路及河塘市场周边的环境品质,构建整洁规范、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五条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镇“六乱”整治工作实际,现对街道环境秩序规范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与管理时段
(一)整治范围
太平镇正东街、泰州南路、泰州北路、共青路、河塘一路、河塘二路及河塘市场周边所有街道、公共区域。
(二)管理时段
每日上午8:00 至下午 6:00,实施常态化管理。
二、重点整治“六乱”违法行为
为维护镇区环境秩序,太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以下“六乱”现象进行重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乱搭乱建。对违法乱建,影响街道环境的各类建(构)筑物、设施进行全面清理。
(二)严禁乱堆乱放。对街道边乱堆放、无人管理的废品、杂物进行全面清理,促进镇区街道环境秩序的有序化。
(三)严禁乱停乱放。对未按规定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警将强制拖离,保障道路畅通。
(四)严禁乱设摊点。集中整治占道经营、跨滴水檐经营等违法违章行为,促进镇区街道环境的整洁、有序。
(五)严禁乱拉乱挂。对道路两旁乱拉乱挂的各类标语、横幅、广告牌、帐篷、遮阳布等影响街道环境的物品进行全面清理,净化镇区街道环境空间秩序。
(六)严禁乱贴乱画。对镇区街道内乱张贴、乱涂写现象进行全面的清理,加强日常管理维护。
三、相关区域的农副产品经营销售规范
(一)正东街、石地路、泰州南路的商户一律入室经营,流动摊贩和销售农副产品的居民群众可到石子垌的临时摊位或太平白云农贸市场(大王大酒楼对面)摆卖,为满足居民群众销售农副产品的需求,我镇要求太平白云农贸市场经营方划定200多平方米区域向销售农副产品的居民群众免费开放;
(二)泰州北路、共青路、河塘一路、河塘二路及河塘市场周边的商户一律入室经营,流动摊贩和销售农副产品的居民群众可到共青路的临时摊位或河塘市场摆卖,为满足居民群众销售农副产品的需求,我镇要求河塘市场经营方划定400多平方米区域向销售农副产品的居民群众免费开放。
(三)太平镇正东街、泰州南路、泰州北路、共青路、河塘一路、河塘二路及河塘市场周边所有街道、公共区域的商户、流动摊贩和居民群众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5日内自行清理各自占道经营、乱摆乱卖、乱堆乱放的物品,自行拆除影响街道环境的各类建(构)筑物及乱拉乱挂的广告牌、横幅等,逾期不清理的物品由太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一律当无主物处理,一切损失自行承担。届时太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响应群众呼声,撤销河塘二路街道划定的农副产品临时摆卖区域,腾出足够的空间满足该路段的群众出行和生活需求。
(四)以上经营管理规范于2026年1月5日起实施,望相关商户、摊主及广大居民群众互相转知,自觉遵守。
特此通告。
藤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0日
·藤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来源:藤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编辑:梁鹏飞
审核: 欧定文、黄黎明
出品:中共藤县太平镇委员会
藤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编辑:太平微资
最后
一起发现太平、藤县、梧州身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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