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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广大经营者:
2026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确保人民群众欢度佳节,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
严格自律,依法经营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
明码标价,规范经营
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三
禁止欺诈,诚信经营
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通过实体店线下经营、电商平台、线上旅游平台、APP、直播营销等各种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均要重点防止出现低价诱骗高价结算、先提价后打折、虚假折价、虚假标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四
公平竞争,守序经营
各经营主体要切实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坚决杜绝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商业宣传与标识使用要恪守真实合规要求,不搞虚假宣传、夸大功效,杜绝冒用他人标识、混淆品牌来源等不正当竞争手段;网络经营主体要自觉规范直播带货、平台运营等线上经营行为,防范刷单炒信、虚假流量、直播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
各经营主体应按照以上提醒告诫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元旦、春节期间节日市场重点领域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两节”期间发现的违法行为经提醒告诫后仍未整改规范的经营者,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对经营者进行监督,如果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
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0日
来源: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聂传翼 二审/彭文莉 终审/张超
合作热线:0724-2378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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