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元朝至正四年(1344年),大都城春寒料峭,酒香却比政令传得快。
在中书省当小文书的范孟,四十出头,科举落榜七次,混了个从七品“架阁库管勾”——说白了,就是给档案库扫灰、贴标签、偶尔帮领导抄个罚单的“元代行政编外临时工”。
他不贪,不赌,但有个致命爱好:爱喝二两,更爱写骈文。
尤其喝到三分醉、五分豪、七分恍惚时,提笔就来:“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后面接的不是圣旨,是自己昨儿梦见的升官图。
那年三月十七,范孟又喝高了。
和四个铁杆酒友——一个卖药的、一个算命的、一个退役弓手、一个退休驿卒——在胡同口小酒馆吹牛。
酒过三巡,算命先生一拍大腿:“老范,你肚子里墨水比咱大都护城河还深,咋不写道‘真诏书’耍耍?”
范孟哈哈一笑,当场铺纸挥毫,龙飞凤舞写下一道“圣旨”:
“着即免去河南行省平章政事,由范孟暂代;调京师禁军三千,火速赴汴梁平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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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尾还盖上自制的萝卜印章——刻的是“奉天承运之宝”,刀工拙劣,印泥糊成一团酱紫。
众人哄笑鼓掌,当夜散场。
谁也没想到:
第二天,这道“萝卜圣旨”,真被送进了中书省值班房;
第三天,河南行省平章大人被“钦差”按倒在衙门口,五花大绑押往大都;
第四天,枢密院调兵公文已发三道,禁军前锋已抵黄河渡口……
整个元朝中枢,集体懵圈了三天。
为什么信?
因为——太像了!
范孟抄了十年公文,连宰相批红的墨色浓淡、用印的倾斜角度、甚至“奉天承运”四字间留白几毫米,都复刻得惟妙惟肖。
更绝的是,他伪造的“钦差”腰牌,背面刻着“至正三年制”,而当年礼部确实批量做过一批新牌——只是没发完,库存堆在工部仓库里吃灰。
结果有人顺手摸了一块旧牌,翻面刻字,竟真蒙混过关!
当“钦差”带兵闯入河南行省衙门时,平章大人还在啃烧饼,抬头一看圣旨,手一抖,芝麻全掉进诏书“承运”二字里——他不敢不信啊!
元朝官场早烂透了:皇帝常年不上朝,中书省互相甩锅,地方官只认“有印的纸”,不问“谁盖的章”。
范孟这一闹,等于拿根针,戳破了元帝国那层金箔裹着的脓包。
直到第七天,刑部查到萝卜印章的残渣里混着胡萝卜纤维,才顺藤摸瓜抓到醉醺醺的范孟。
审讯时,御史怒吼:“你可知欺君是灭九族之罪?”
范孟挠挠头,老实交代:“下官没想造反……就想试试,这满朝朱紫,到底认不认‘字’,还是只认‘印’。”
最后,范孟被斩首。
但他的“萝卜圣旨”原件,被悄悄收进翰林院秘档,题签赫然写着:
《至正四年伪诏案·可为万世镜鉴》
这事荒唐吗?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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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的近似海棠叶的疆土
可细想更心惊:
一个连县令都没当过的文书,凭一支秃笔、半块萝卜,就能让封疆大吏跪地听宣、禁军闻风而动——
不是范孟太强,而是那个王朝,早已把“权力”二字,简化成了一枚随时可盖的戳。
范孟死了,可他留下的问题没死:
当规则沦为形式,当权威只剩印章,
一个清醒的醉汉,反而成了照见时代的镜子。
他不是英雄,也不是枭雄,
他是元朝大厦将倾前,最后一声不合时宜的、响亮的喷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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