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暖盐城消费券”(第一期)
发放公告
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激发消费活力,根据“冬暖盐城消费券”发放方案安排,现将“冬暖盐城消费券”(第一期)发放公告如下:
一、发放平台和发放金额
“冬暖盐城消费券”(第一期)发放总金额500万元:“我的盐城”(云闪付)和中国农业银行盐城分行各发放250万元。
“我的盐城”(云闪付):百货零售类100万元、住宿餐饮类100万元、盐选臻品类25万元、服务消费类25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盐城分行:百货零售类100万元、住宿餐饮类100万元、盐选臻品类25万元、服务消费类25万元。
二、发放方式和发放计划
本轮消费券采取“预约登记+公开摇号”的发放模式,用户登录发放平台,进入消费券活动页预约登记,在指定摇号日公开摇号确定中签用户,消费券通过平台推送至中签用户账户。公证处全程监督摇号过程,确保发放流程公开公正。
①在线预约:2026年1月1日10时至3日24时;②摇号中签:1月4日;③券到账时间:1月5日;④线下核销:有效期14天。
三、消费券品类及面值
1.百货零售类。满100减40、满300减100。
2.住宿餐饮类。满100减40、满300减100。
3.盐选臻品类。满100减40、满300减100。
4.服务消费类。满100减40、满300减100。
四、活动对象
在盐市民及外地来盐人员均可参加,预约、核销时使用设备的地理位置须实时定位在盐城市内。
五、参与商户
1.百货零售、住宿餐饮类商户为2025年“秋韵盐城消费券”已入库商户及新报名商户。
2.盐选臻品类商户为线下销售盐城本地知名消费品、老字号产品等列入“苏品苏货”的新报名商户。
3.服务消费类商户为线下提供家政服务、养老托育、文旅体育、宠物、电影等生活性服务消费的新报名商户。
六、活动规则
1.消费券可与平台、商户的各类优惠叠加使用。
2.消费者每期同一品类限中签1张,单笔消费限用1张。
3.消费券不得购买烟酒类商品,不得远程视频核销,不得远程二维码截图截屏核销等。
4.消费者使用消费券后若发生撤销及退货交易,消费券不返回至消费者账户,资金返回活动券池。
5.参与活动商户须明码实价,活动期间严禁拒收消费券,并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不借机抬高商品价格、不撤架畅销商品、不搭售滞销商品以及不发生其他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6.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严禁倒买倒卖,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活动资金,一经发现,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追回相应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7.商户及其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伙同或协助他人套取活动资金,一旦发现有虚假交易、作弊、套现、洗钱等情形,主办方及平台有权撤销其参与资格,责成涉事企业追回损失;对失信行为予以记录,情节严重的将列入不诚信名单予以曝光;构成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8.参与商家和消费券发放平台要通过纸质或电子档形式留存消费券核销记录3年以上,以便审计检查。
9.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盐城市商务局所有。
盐城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29日
来源:盐城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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