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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上午,实验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宇受邀作专题授课,实验区政法社会部部长施敏主持活动。此次授课以“规范行政行为 提升履职能力”为主题,实验区有关行政机关、国有企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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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职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董宇深入解读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重要论述,并联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的战略部署,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只有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提升履职能力,才能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认定行政行为合法规范的重要标准是经得起行政诉讼的合法性审查。”董宇系统梳理了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历程,从行政诉讼制度的起源,到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制定与修订,再结合福建本土实践,清晰展现了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同时,围绕行政诉讼的合法性审查这一核心,从“事实审”“法律审”与“程序审”三大审查维度,结合典型案例,全面阐述行政行为合法的重要性。
董宇指出,执法主体必须明确“我是谁”,做到职权法定、主体适格;在“怎么做”层面,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不超越职权、不滥用职权、不存在明显不当。同时,对行政机关、国有企业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各单位“一把手”要真正把法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领导干部和国企负责人必须学会懂法、用法,加强自身法律素养;三是要重视法治人才培养,提升依法履职的内生动力和专业水平。
今后,平潭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进一步凝聚法治共识,努力让法治成为行政机关履职、国有企业经营的基本准则,为实验区“一岛两窗三区”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供稿:陈晓燕
编辑:王梦露
校对:蔡秋梅
审核:闫俊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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