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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慨!两男子为博流量丧心病狂,直播脚踩烈士陵墓还攀爬摆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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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士陵墓是英烈安息之地,承载着民族的记忆与敬意,容不得半点亵渎。可近日,安徽省广德市发生的一起事件却让全网震怒:两名男子为博取直播流量,竟公然脚踩烈士陵墓、攀爬坟墓摆造型,其嚣张行径严重触碰法律红线与道德底线。目前,涉案男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用实际行动捍卫了英烈尊严。



据悉,涉案人员为广德市本地居民张某(男,36 岁)与吴某平(男,32 岁)。两人怀揣着 “博眼球、涨流量” 的功利心态,一同前往广德市新杭镇横岗村严成志等烈士的陵墓附近,开启了网络直播。直播过程中,为了吸引网友关注、提升直播间热度,吴某平竟毫无敬畏之心,故意抬脚踩踏烈士陵墓;张某在一旁看到直播间流量果然有所提升后,不仅没有及时制止,反而利欲熏心,进一步怂恿、教唆吴某平爬上烈士坟墓,摆出各种不当造型,全然不顾烈士的名誉与社会公序良俗。

两人的恶劣行为很快被警方察觉。广德市公安机关在工作中掌握到该短视频账号的侮辱烈士行为后,迅速展开调查研判,第一时间锁定了张某、吴某平的真实身份与活动轨迹。鉴于两人的行为已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警方果断采取行动,依法对二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同时封禁了张某的直播账号,坚决遏制这种不良风气蔓延。

这起事件曝光后,网友们纷纷表示强烈谴责:“英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他们的陵墓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两个人太丧心病狂了!”“为了流量毫无底线,连英烈都敢亵渎,必须严惩不贷!”“法律绝不会容忍这种践踏民族情感的行为,活该被抓!”

事实上,我国多部法律早已为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筑起 “防护墙”。《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明确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指出,此类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要求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必须遵守社会公德,不得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治安管理处罚法》也对公然侮辱他人、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设定了拘留、罚款等处罚。

英雄烈士是民族的脊梁,他们的事迹和精神是激励我们前行的强大力量,容不得任何诋毁与亵渎。网络绝非法外之地,流量也不能成为突破道德与法律底线的借口。张某、吴某平为了一时的流量热度,无视英烈的牺牲与奉献,公然挑战社会公序良俗和法律权威,最终必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

此次警方的迅速处置,彰显了捍卫英烈名誉、荣誉的坚定决心。也希望这起事件能给所有网络参与者敲响警钟:任何时候都要坚守法律底线,敬畏英烈、尊重历史,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与公序良俗。只有心怀敬畏、行有所止,才能让网络空间更清朗,让英烈精神得以传承弘扬。我们坚信,对于任何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的行为,法律都会予以严惩,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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