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妇联获悉,近日,从省人社厅、省妇联联合印发的表彰决定中传来喜讯,我市12名个人、6个集体在2023-2024年度辽宁省三八红旗手标兵、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岗评选中光荣上榜,尽显盘锦巾帼风采。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广大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省人社厅、省妇联开展此次评选,共授予10人辽宁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190人辽宁省三八红旗手称号,50个单位辽宁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50个单位辽宁省巾帼文明岗称号。
此次我市收获荣誉颇丰,其中,盘山县陈家镇朝鲜族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盖金荣获辽宁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兴隆台区惠宾街道康桥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吴晶,盘锦鑫叶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王艳,职业作家杨春风,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社区警务大队副大队长张嘉桐,盘锦市妇联权益部部长阚确,辽河油田兴隆台采油厂采油作业五区欧六站站长史洁珣,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化工研究院项目经理魏丽娟,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质量检测中心班长李媛媛,国家税务总局盘锦市双台子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张迪男,国网盘锦供电公司科技数字化部副主任谭煦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张丹等11人荣获辽宁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盘锦市盘山县苏华种植专业合作社、盘锦市兴隆台区统计局、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等3个集体荣获辽宁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盘锦市高级中学高二年部、盘锦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盘锦市中心医院兴盛院区等3个集体荣获辽宁省巾帼文明岗称号。
市妇联号召全市广大妇女以这些先进典型为榜样,学习她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精神品质,在各自岗位上锐意进取、奋勇争先,为城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巾帼力量。
来源:辽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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