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有礼 安全出行
安全文明骑行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因便捷经济,已成为涞源市民日常出行、生产生活的重要交通工具。为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守护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涞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特向全县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发出如下倡议:
一、依法登记上牌,合规持证上路
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自行车自购车之日起及时到交管部门指定地点办理注册登记、申领号牌;电动三轮车需核验是否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合规车辆需办理机动车登记上牌、购置交强险,驾驶人必须考取D类驾驶证方可上路。切勿购买、骑行未经国家许可生产的非标车辆,严禁无牌、伪造变造号牌车辆上路,杜绝无证驾驶电动三轮车、准驾不符等违法行为。
二、规范佩戴头盔,筑牢安全防线
安全头盔是骑乘人员的“生命屏障”,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每次出行必须正确佩戴合规安全头盔、系牢卡扣;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及随车人员同样要全程规范戴盔,货运电动三轮车后车厢严禁载人,严禁超员载客、违法接送学生,从源头规避安全风险。
三、严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骑行
自觉遵守交通信号,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无非机动车道靠右侧通行;电动三轮车需靠道路右侧行驶,不得驶入城区主干道、高架桥等禁行区域,严禁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转弯提前开启转向灯或伸手示意,行经人行横道主动礼让行人,不随意变道、穿插车流,货运电动三轮车装载货物需捆扎牢固,不超限超载、不遗洒飘散。
四、严禁违法改装,保障车辆安全
严禁对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进行违法改装,不得加装遮阳伞、车篷、加高车厢、改装动力装置等,避免破坏车辆原有安全性能,防止因车辆操控失灵引发事故,改装车辆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五、规范有序停放,维护涞源秩序
骑行结束后,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需停放在指定区域或非机动车停车位内,按标识方向有序停放。不得占用机动车位、盲道、消防通道及小区、商超出入口,不阻碍车辆行人正常通行,共同维护涞源城乡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
交通安全关系千家万户,文明出行彰显涞源风尚。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车上牌、人持证、人戴盔、文明行”的践行者、倡导者和监督者,携手共建平安、文明、畅通的大美涞源!
涞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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