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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主席晚年为何对潘汉年失去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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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文开展之前,要先讲一个事情。

1948年4月30日,新华社播发了中共中央关于五一劳动节口号,号召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

尽管当时三大战役尚未开始,但随着我党播发五一劳动节口号后,表明我党在后续有信心也有能力推翻国民党当局的反动统治。

在五一节当天,毛主席还致电在香港的的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主席李济深、民主同盟代主席沈钧儒商讨成立政协的具体事宜。

不过,也就是在当年八月,周恩来却致电香港分局以及潘汉年,并提出严厉批评,还称香港分局及潘汉年的“政治注意力甚弱”。



图|潘汉年

原因在于当时周恩来通过各种渠道得知,中共“五一口号”发布后,香港、上海及各地各民主党派均有热烈响应。但是,香港分局5月14日只将5月5日民主党派的两份通电约略告知中央,在中央催问下,直至7月中旬才将全文报告,而且没有转报其他通电及宣言。

周恩来认为,香港分局以及潘汉年的延误行为,造成了中央决策部署的延后。

“政治注意力甚弱”是周恩来对这位陪伴多年的老部下一个很严厉的批评,也是一个极为精准的评价。

潘汉年当年之所以未及时将在上海的各个民主党派的通电、宣言报告中央,主要也是考虑到了当时在香港的民主党派,不少都处于观望之中,态度并不是那么明朗。

比如当时代表民盟的沈钧儒,就明确提出迅速召开新政协有利于全国解放的推进,而代表民革的李济深认为应该推迟新政协。

也因为各个民主党派内部讨论有各种各样的分歧,所以社会上各方面的流言也特别多。不少人都在观望,还有人在犹豫,还有人待价而沽。

这也表明,当时中共与各个民主党派之间,关系确实微妙。

更重要的是,当时国际上美苏两个国家在针对国共问题上,似乎已经有了合作的迹象,这无异于是给当时大厦将倾的国民党当局注入了一针强心剂。

所以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潘汉年自己也是有苦难言。

不过,后来事实说明,潘汉年是该想的没有好好想,不该想的想了一大堆。

这一点,从周恩来批评潘汉年“政治注意力甚弱”就能看得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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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3月中旬,潘汉年赴北京参加会议,此次会议有一项重要的议程,就是对刚发生不久的“高、饶事件”,当时出席会议的不少人都先后表态,谈了过去自己与高、饶之间的关系,并讲了一些自己的问题。

毛主席对此非常赞同,他后来在会上号召:

“凡是和高、饶问题有某些牵连的或历史上有问题而没有交代的高级干部,都应当主动地把问题向中央讲清楚。“
”会上还没有来得及讲的,或是不想在会上讲的,会后还可以再写成材料,中央一律采取欢迎的态度。”



当时会上还印发了一些材料,其中包括饶漱石、扬帆因为在上海“重用、包庇和掩护一批反革命分子”的问题。

此前由于受此影响,被聘任为上海市公安局情报委员会主任的胡均鹤已经于1954年9月被捕,扬帆于当年年底被送至北京隔离审查。

潘汉年想起来自己在1943年被李士群、胡均鹤挟持在南京会见汪精卫一事,这件事他一直没有向中央说清楚。

1955年4月1日,潘汉年向同行的陈毅汇报了这件事,陈毅听后大吃一惊,第二天就向毛主席汇报了这件事。不料毛主席听后震怒,立刻批示“此人从此不能信用”,并作出立即逮捕潘汉年的决定。 

4月3日晚8时,时任公安部部长的罗瑞卿打电话通知潘汉年下楼,并当面宣布了他被逮捕审查的决定。

潘汉年被捕之初,因对外保密,只有少数人知道内情,陈毅后来率领上海代表团参加了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他对代表团宣布了潘汉年被捕的消息,并提醒众人注意保密,他还安慰众人:

“潘汉年从事革命工作多年,在上海的人大代表中就有很多和他相识或时有来往的,请不要担心。因为潘汉年是由内奸问题被捕的,这事发生在1943年。在这以前他做过许多工作,都是党中央交给的任务,并没有叛党的嫌疑。”

从陈老总的态度也能看出来,他对潘汉年所谓“内奸”问题是有疑虑的,所以他在讲话过程中,也是留了余地的。

事实上,就连潘汉年也一直认为,自己最多受到处分,然而他并没有想到,这会成为他身陷囹圄的开端。

1963年1月9日,在潘汉年被捕已经达8年后,他收到了结案的判决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宣布终审判决:

“判处潘汉年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不久之后,最高人民法院又先后下达了《执行书》、《刑事裁定书》,宣布了潘汉年的刑期及开释的具体时间;

“鉴于潘汉年在押期间认罪、确有悔改之表现,而且服刑期已超过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宣布将潘汉年予以假释,交公安机关管制。”



图|潘汉年

1963年2月13日,潘汉年以“刑释管制分子”的身份走出了秦城监狱。在公安部的安排下,到了劳改农场——北京市南郊大兴县境内的团河农场,接受劳动改造。

应该指出的是,在这段时间里,潘汉年的生活待遇仍然维持了一定标准,每月有200元生活费,而且允许探亲访友。

这主要是因为在1962年国内各方面政策都有所调整,政治氛围也逐渐宽松,同年的1月30日,毛主席在七千人大会上发表讲话:

“有个潘汉年,此人当过上海市副市长,过去秘密投降了国民党,是一个CC派人物,关在班房里头,但我们没有杀他。像潘汉年这样的人,只要杀一个,杀戒一开,类似的人都得杀。”

1962年5月30日,中共中央对公安部的相关报告做了批示:

“潘汉年是暗藏在党内很久的内奸分子,他的罪行极为严重,论罪该杀。由于是从内部查出的,因此给予宽大处理。”

一直到后来那个特殊年代到来,潘汉年夫妇于1967年3月再度被收监受审,1970年被判处无期徒刑,并被“永远开除党籍”。

不过这其实也就都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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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1956年4月,毛主席在《论十大关系》中就强调过:

“什么样的人不杀呢?胡风、潘汉年、饶漱石这样的人不杀,连被俘的战犯宣统皇帝、康泽这样的人也不杀,不杀他们,不是没有可杀之罪,而是杀了不利。”

也就是说,在毛主席看来,潘汉年是有“可杀之罪”的。

可潘汉年被捕,是因为1943年私下里见汪精卫而没有向中央报告,而从结果来看,潘汉年私下里见汪精卫,实在是有不得已的苦衷,即便是事后没有汇报,充其量也只能算是违反了纪律,而且从事后情形来看,潘汉年会面汪精卫,也并未透露党的机密。



图|胡均鹤

至于五十年代初领导上海市公安局实行“以特反特”的斗争策略,虽然在实际操作中,客观确实存在很多问题,包括用人不善(吸纳了一部分敌特、汉奸、地痞流氓)等问题,可实在的讲,在后来实际操作过程中,对于肃清国民党特务,还是做出了一些成绩的。

以上两点,其实都达不到“可杀之罪”。

毛主席决定立即逮捕潘汉年,他的批示也很耐人寻味:

“此人从此不能信用。”

这也似乎在说明,在过去潘汉年是可以信用,这很耐人寻味。

事实上,1943年潘汉年私下里与汪精卫会面,因为机事不密,国共双方都曾第一时间获知消息,蒋介石在得知这一消息后,曾指示各大媒体造谣说“延安勾结汪逆”,中共方面在获知这一消息后,曾向潘汉年征询过这一情况,但潘汉年当时出于个人原因,坚持称绝无此事。

毛主席得了潘汉年的郑重承诺后,松了一口气,还立刻电示华中局,要求华中局方面对此辟谣:

“敌伪及国民党各特务机关说汉年到南京与日方谈判并见过汪精卫等等,完全是造谣诬蔑。”

这是毛主席此前信任潘汉年的基础,认为他对组织毫无隐瞒,忠心可鉴。

可到了1955年4月以后,随着潘汉年主动坦承这件往事,表明他过去有所隐瞒,这也意味着他在过去复杂的革命岁月里,其实在很多事情上都有可能隐瞒。

根据公安部预审,潘汉年被认定为是“内奸”的主要罪状有:

“一是1936年投降国民党;二是抗战期间投靠日本特务机关和秘密会见汪精卫;三是上海解放后掩护大批特务反革命分 子,并向台湾供给情报,引发上海‘二六大轰炸’。”

这其中第二条、第三条,分别与我们前面提到认定潘汉年有罪的事情相对应。



图|李克农

八十年代以后,中央给潘汉年平反,意外翻出了一份五十年代李克农亲自调查并撰写的两份报告。

报告上就曾指出过,抗战时期中央有过指示,即打入敌人内部利用叛徒特务进行情报工作,潘汉年与敌伪特务系统的接触,是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潘汉年在抗战时期曾利用这些情报战线,为党组织提供过很多有用的情报。以上这些不应该成为潘汉年的罪状。

李克农的报告后来给潘汉年平反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

当时,陈云也主张给潘汉年平反,作为多年的战友,他始终认为,潘汉年与汪精卫会面,并不构成“内奸嫌疑”,否则我党从抗战时期在上海经营起来的地下网络,早应该被敌特破坏。

后来在谈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廖承志也很激动的表示:

“哪有不出卖自己部下来染红帽顶子的汉奸。”

1980年11月3日,在中央讨论《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定》(讨论稿)时,廖承志就公开表示了对潘汉年案的疑问:

“我记得,1946年我从南京返回延安后,曾问过康生关于潘汉年所说中央批准了要情报工作打入敌伪的方针。此事,我记忆得很清楚,康生是肯定了的。因此,我后来一贯怀疑这件公案。如果潘汉年是汉奸,他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后,完全可以将上海、香港的组织出卖干净。但是,直到全国解放,我们了解的,潘所知道的香港电台、组织,一概毫无损失。如果潘汉年所进行的‘打入敌伪取得情报’这方针,是毛主席、康生所批准的话,那么执行这方针的潘汉年不能说是汉奸,应予平反。而且,潘汉年一案有关人员已差不多全部平反了,可见潘汉年不会是汉奸。”

另外,陈云对上海“二六”轰炸是潘汉年利用国民党的秘密潜伏电台提供的情况,这个说法更是连基本的常识也谈不上,因为国民党当局在上海经营多年,岂能不知道杨树浦发电厂所在的位置,还用得着潘汉年为之提供坐标!

到最后排除来看,也就只剩下第一条。

那么,潘汉年在1936年到底干了些什么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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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4月,潘汉年被捕叛变后,中央特科进行了重组。并由中央特委负责指挥,成员包括周恩来、陈云、康生、潘汉年、邝惠安。

当时,陈赓被调到了北方,组建华北政治保卫局(即华北特科),陈云负责中央特科的工作,潘汉年兼任二科科长,康生兼三科科长,谭忠余改任副科长,中央机关紧急转移到法租界姚主教路(现余庆路)大同坊爱堂村。

1933年1月,由于敌人的破坏,中共临时中央局在上海无法立足,于同年5月撤到了中央苏区,不久之后,临时中央与苏区中央局合并,仍称临时中央,对外称中共中央局。临时中央撤离上海后,还组织成立了“中共上海中央执行局”,作为临时中央的派出机关。

潘汉年也是在同一时期,遵照中央指示转移至中央苏区,接替杨尚昆出任中央局宣传部长。

1934年10月,中央苏区第五次反“围剿”失败,被迫踏上长征,潘汉年随中央红军参加长征。



1935年1月遵义会议后,因与共产国际失去联系,陈云、潘汉年受中共中央委派前往苏联,向共产国际汇报中共遵义会议以及长征的情况。

一直到1936年5月,潘汉年才从苏联回到香港。

根据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潘汉年传》透露,潘汉年回国前王明给他下达了任务:

“要他单独回国去执行和国民党南京政府直接联络谈判的任务。同时向他交代了另一项使命,要他回国后设法找到在陕北的中共中央和红军的领导机关,以便恢复中央和共产国际之间自长征开始后就已中断的秘密通讯联系。”

王明为何能指示潘汉年呢?这还要从头说起。

胡愈之原来是中共党员,但当时已经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很久,他1936年初去苏联,是遵照了中央代表团指示去的,目的是向中央代表团、共产国际汇报东北军的情况。

中共代表团即“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团”,是1928年党的六大以后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方便中共中央与共产国际联系,值得一提的是,从1931年10月开始,王明就接替瞿秋白任负责人。

王明是1929年回国,此后在共产国际的支持下,逐渐成为党的领导人,并采取了“左”倾冒险主义给中国革命事业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至1931年6月,随着顾顺章、向忠发先后被捕,党中央在上海的领导机关遭到重大损失,王明虽然成为中共中央最高领导人,但他内心深处却并不愿意待在危险的上海,而恰在此时,共产国际需要中共派一个负责人到莫斯科任中共驻共产国际代表,并参加共产国际的领导工作。经共产国际批准,王明离开国内,再次去苏联。



图|王明

为了保证自己在离开以后能继续领导,王明经共产国际批准,成立了临时中央局,其中博古、张闻天、卢福坦任常委,并由博古负总责。

根据资料记载,王明在离开前,曾指定潘汉年为他和博古之间的联络人。(孙果达《解谜潘汉年事件》)

王明此后不但参与共产国际对中国革命问题的研究和决策,而且成为共产国际领导世界革命运动的成员之一。

到1935年以后,特别是当年7月以后,共产国际召开了七大,确立了建立广泛的反法西斯战争的统一战线,王明的思想也于同时做出了转变,为后来中国共产党制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起了积极作用。

1936年初,王明听说胡愈之即将来莫斯科后十分高兴,还向共产国际负责人季米特洛夫写信,希望能获得他的批准。

根据胡愈之回忆,当时在火车站迎接他的就是潘汉年。

1936年4月,胡愈之完成任务回国,王明要潘汉年陪同他一起回国。一个月后,两人抵达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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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正常的逻辑关系,潘汉年在回国之后,应立即跟在陕北的党中央取得联系。可根据资料记载,潘汉年显然没这么做。

按照《潘汉年传》的记载:

“在香港逗留、等待南京方面的回信和上海方面的情况反映时,潘汉年不失时机地拜访或约见了在港的各方面人士,积极向他们宣传中共关于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与实践的步骤。”

潘汉年当时为何要在香港逗留?从后来事实来看,他的主要任务应该是送张学良的代表赴苏联。



1935年10月,中央红军抵达陕北后,张学良、杨虎城遵照蒋介石命令“剿共”,在与红军数次交手先后失利后,萌生退出内战,坚决抗日的想法,特别是在共产国际、中共中央先后做出政策改变的情形下,张学良就愈发想同中共取得联系。

1936年初,张学良同李克农在洛川会面,同年4月,张学良与周恩来在肤施达成协议,双方商定了红军与东北军互不侵犯、通商等事宜。

会谈期间,张学良提出,他能否派代表赴苏联,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同意了他的要求。

同年5月,第二次肤施会谈,双方除了进一步沟通合作外,主要就派代表赴苏联一事进行了沟通,当时中共中央也提出对等要求:

“由张学良负责送中共代表邓发,经甘肃、新疆,前往苏联汇报一切,安排援助事宜。”

(之前胡愈之去苏联是汇报东北军情况的,他并不是受张学良委派的)

应该指出的是,当时中共方面同意张学良派代表赴苏联,是提前知会了王明的,所以王明才派潘汉年回来,执行这一任务。

潘汉年在1936年6月间,与张学良在上海会面,谈了安排代表赴苏联一事。

不过,令人诧异的就是,作为张学良的代表,东北军将领李杜赴苏联一行十分不顺利,后来根据资料记载才发现,张学良真正的代表并不是李杜,而是莫德惠。

原来当年潘汉年在上海与张学良会面,所商量的就是以李杜的行动来掩护真正的代表莫德惠赴苏联,而负责掩护的李杜后来则一直滞留法国,始终不得其门而入。

整个过程中,潘汉年都是绕开中共中央,直接与在苏联的王明联系。中共方面对此事一无所知,一直到后来西安事变期间,才知道张学良在莫斯科一直常驻代表(斯诺语)。



图|莫德惠

1936年7月下旬,莫德惠抵达苏联,8月初,潘汉年前往西安。

目前,无任何资料表明,潘汉年就此事中共中央做过汇报。

根据孙果达《解密潘汉年实践》称:

“中共中央不仅对真假代表一无所知,甚至还不能排除受到了刻意误导,因为李杜在1936年末返回上海,报刊声称其没有入俄的公开原因是因为日本的反对。此后,中共中央的详细动态以及与张学良频繁互动的重要情报,就开始源源不断地流向莫斯科,其后果之严重显而易见。”

毫无疑问,潘汉年后来是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但考虑到此事牵涉范围极广,所以他也只能是按下不表,自吞苦果。

潘汉年的友人唐瑜回忆1963年同他见面畅谈:

“潘汉年还是禁不住为自己的不幸命运而悲叹,但他又只强调自己的过失和对别人的轻信,他从来没有承认过白己有所谓犯罪的动机,但对于党给予的惩罚和处理,却没有半句怨言,他只怨自己。”

不过,潘汉年自始至终认为,自己所有的行动都是奉了上级命令,没有任何主观故意和个人利益上的考虑。



1982年8月23日,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了“关于为潘汉年同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的通知”。

对潘汉年平反昭雪当然是正确的,可他的错误也是实实在在的。孙果达教授认为:

“(潘汉年)他作为中共中央情报机构的资深负责人和莫德惠赴苏的具体运作者,无论如何都应及时向中共中央汇报这一事关大局的重要情报,否则日后一旦事发,必须承担的责任与嫌疑之大就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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