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后,当我早已习惯了指尖粗糙的薄茧和衬衫领口被汗水浸透的咸味时,我依然会偶尔在深夜里,清晰地听见维多利亚港潮水拍岸的声音。那声音,和1994年那个闷热的夏天一模一样,带着咸湿的、属于金钱和欲望的气息。
那一年,一个叫梁佩儀的香港富婆包养了我。她第一次带我回浅水湾那栋可以俯瞰整个海滩的豪宅时,指尖夹着一支细长的香烟,烟雾缭绕中,她对我说了那句我一生都无法忘记的话:“阿默,只要你听话,我什么都给你。”
我信了。于是,我用我最宝贵的几年青春,以及一个男人本不该轻易舍弃的尊严,去交换那句承诺背后的一切。我以为我是在走捷径,是在为远在广东乡下病重的母亲续命,是在为自己搏一个看似光鲜的未来。直到最后我才明白,她给我的所有东西,都在暗中标好了价格,而我支付的,远比我想象的要多得多。
现在,就让我从头说起,从那个改变了我一生的、1994年的夏天开始。
第1章 金丝雀
1994年的香港,空气里到处都弥漫着一股焦灼而又亢奋的味道。启德机场的飞机几乎是擦着旺角密密麻麻的楼顶掠过,巨大的轰鸣声提醒着每一个人,这里是天堂,也是战场。我叫陈默,那年二十二岁,从广东乡下来到这个“东方之珠”,兜里揣着母亲凑出来的几百块港币,和一颗被廉价成功学小说煽动得滚烫的心。
现实给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我没有学历,不会说流利的粤语,除了年轻和一把力气,一无所有。在建筑工地搬了三个月钢筋,皮肤被晒成古铜色,手掌上磨出的血泡变成厚茧,可赚到的钱,寄回老家给母亲买药后,连在深水埗租一个笼屋床位都捉襟见肘。
我就是在人生最狼狈的时候,遇见了梁佩儀,Cissy。
那天晚上,我所在的工地一个小工头过生日,拉着我们几个大陆仔去兰桂坊见世面。我们穿着沾着石灰粉的T恤,站在五光十色的街口,局促得像一群误入瓷器店的野牛。就是在那里,Cissy的车差点撞到我。一辆黑色的宾利,悄无声息地滑到路边,我因为躲闪一个喝醉的鬼佬,踉跄着退后,正好撞在车门上。
司机下来就要骂人,车窗却缓缓降下。我看到了Cissy的脸。她大约四十多岁,保养得极好,皮肤白皙,眼角有细微的纹路,但那双眼睛却锐利得像能穿透人心。她没有化妆,只是涂了口红,穿着一身剪裁合体的香奈儿套装,手腕上戴着一只看起来比我一辈子工钱都贵的翡翠镯子。
她用标准的普通话问我:“你没事吧?”
我愣住了,只是摇头。工头赶紧跑过来,点头哈腰地用蹩脚的粤语道歉。Cissy的目光却一直停留在我身上,那种审视的、带着一丝玩味的目光,让我浑身不自在。她从钱包里抽出一沓港币,递给司机,让他给我们压惊。
“你叫什么名字?”她又问。
“陈默。”我低声说。
“沉默是金的那个默?”她笑了,那笑容里有一种掌控一切的从容,“我叫梁佩儀。你跟我走,我给你一份工,比你在这里搬砖强一百倍。”
我不知道自己当时是怎么想的,或许是那沓钱的厚度,或许是她语气里的不容置疑,又或许是那辆宾利车里散发出的、我从未闻过的昂贵香水味。我鬼使神差地,跟着她上了车。
Cissy的家在浅水湾,一栋三层的别墅,面朝大海。巨大的落地窗外,是私人泳池和修剪整齐的草坪。我站在玄关,脚下的羊毛地毯软得让我不敢用力踩。一个叫萍姐的菲佣接过Cissy的外套,恭敬地退到一旁。
也就是在这里,她对我说出了那句“只要你听话,我什么都给你”。
我的工作,就是做她的“私人助理”。这个头衔好听,实际上,我就是一只被她圈养起来的金丝雀。我的任务很简单,陪她吃饭、逛街、参加宴会,在她疲惫的时候给她捏捏肩膀,在她失眠的夜里陪她聊聊天。
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彻底改造我。她带我去中环最好的奢侈品店,从西装、衬衫到皮鞋、手表,甚至是内裤,全都换成顶级的牌子。她请了专门的老师教我粤语、英语、餐桌礼仪和品鉴红酒。我的手指甲必须修剪得干干净净,头发要一丝不苟,身上要喷她为我选定的古龙水。
我很快就学会了如何沉默地跟在她身后,如何在她眼神示意时,恰到好处地为她递上披肩,如何在她的朋友面前,扮演一个英俊、乖巧且不多话的年轻伴侣。他们那些人,看我的眼神和看Cissy手袋上的logo没什么区别,都是她财富和地位的某种延伸。
Cissy对我很大方。她每个月给我一张不设上限的附属卡,还一次性给了我五十万港币,让我寄回家给母亲治病。当我把那笔巨款汇回家,电话里母亲激动得泣不成声时,我第一次觉得,这份出卖尊严的交易,是值得的。我告诉自己,我是在尽孝,是在曲线救国。
但那种内心的空洞和屈辱,却像别墅里无处不在的冷气,丝丝缕缕地渗透我的骨髓。
Cissy有很强的控制欲。她不喜欢我跟以前的工友联系,我的手机里,除了她和几个她允许的服务人员,不能有任何“不相干”的号码。她不喜欢我穿自己买的衣服,哪怕是一件T恤,她看到都会皱眉,然后让萍姐拿去扔掉。她甚至规定了我每天的作息,几点起床,几点健身,几点陪她用餐。
我成了一个精致的人偶,所有的言行举止,都必须按照她的剧本进行。
有一次,我们去参加一个慈善晚宴。席间,一个和Cissy年纪相仿的阔太太,指着我,半开玩笑地对Cissy说:“Cissy姐,你这个‘小狼狗’养得真不错,又帅又听话。”
周围的人都暧昧地笑了起来。我感觉脸上一阵滚烫,握着刀叉的手指因为用力而微微发白。我下意识地抬头看了Cissy一眼,她的脸上挂着得体的微笑,没有丝毫为我解围的意思,反而带着一丝炫耀的意味,轻轻拍了拍我的手背,说:“阿默乖,多吃点。”
那一刻,我清楚地意识到,在她的世界里,我不是陈默,我只是一个物件,一个可以让她在社交圈里挣得几分面子的、昂贵的宠物。
晚宴结束后,在回去的车上,车厢里一片死寂。我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霓虹,感觉自己像一个被抽空了灵魂的躯壳。
“不开心了?”Cissy的声音突然响起,打破了沉默。
我没有说话。
“阿默,你要记住你的身份。”她的声音很平静,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冷意,“你今天所拥有的一切,都是我给你的。我能给你,也能随时收回。那些虚无缥缈的自尊心,是这个世界上最没用的东西,填不饱肚子,也救不了的命。”
她的话像一把锋利的刀,精准地插进我最脆弱的地方。我无力反驳。是啊,我有什么资格谈尊严?我的尊严,早在接受她第一笔钱的时候,就已经被我自己亲手卖掉了。
我转过头,对她挤出一个顺从的微笑:“我知道了,Cissy姐。”
她满意地点点头,伸手抚摸我的脸颊,像安抚一只宠物。“这才乖。”
回到别墅,她让我陪她喝酒。我们坐在露台上,吹着海风,看着远处海面上星星点点的渔火。她喝了很多,讲起了她的过去。她出身贫寒,十几岁就在工厂做工,后来嫁给了一个比她大二十多岁的富商。富商死后,给她留下了巨额的遗产和一家半死不活的公司。她凭着一股狠劲,把公司救了回来,还做得比以前更大。她经历过商场上的尔虞我诈,也遭遇过亲人的背叛。
“这个世界上,只有钱不会背叛你。”她晃着杯中的红酒,眼神迷离,“男人?呵,他们爱的不是你的人,是你的钱。所以我宁愿花钱买一个听话的,至少,我不用担心他会在背后捅我刀子。”
我看着她,这个在外人眼中无所不能的女强人,此刻却流露出一丝难以言说的孤独和疲惫。我忽然有点可怜她,也更可怜我自己。我们都是被金钱异化的人,只不过,她是掌控者,而我是被掌控者。
那晚,我第一次主动抱了她。不是出于情欲,也不是为了讨好,而是一种同类之间的、病态的相拥取暖。
在她的怀里,我闻到的不是女人的体香,而是金钱、权力和无尽空虚混合在一起的,冰冷的气味。
第2章 铜锣湾的故人
在浅水湾的别墅里,时间仿佛是静止的。日子一天天过去,我逐渐习惯了这种被圈养的生活。我学会了欣赏上万块一瓶的红酒,学会了分辨不同品牌的雪茄,学会了在各种高级场合游刃有余地微笑。我的粤语说得越来越地道,身上那股从乡下带来的土气,也被名牌时装和昂贵的护肤品彻底掩盖。
有时候,我对着镜子里的自己,会感到一阵阵的陌生。那个穿着范思哲衬衫,手腕上戴着百达翡丽的男人,真的是我陈默吗?那个在工地上挥汗如雨,最大的梦想只是多赚点钱让母亲过上好日子的陈默,去了哪里?
Cissy对我愈发依赖,也愈发控制。她会因为我接了一个陌生号码的电话而盘问半天,也会因为我在宴会上和别的女人多说了一句话而冷脸好几天。她的爱,像一张密不透风的网,温柔而又残忍地将我包裹,让我窒息,却又无力挣脱。
我开始失眠,整夜整夜地做梦。梦里,我总是回到老家的那片田埂上,母亲在不远处喊我回家吃饭,空气里是泥土和稻花的香味。每次醒来,面对的都是别墅里冰冷的空调和身边熟睡的Cissy,巨大的失落感便会将我吞噬。
直到那天,我像往常一样,得到一个难得的、可以自由支配的下午。Cissy要去参加一个只有女性成员的商业聚会。我开着她给我配的保时捷,漫无目的地在港岛的街头游荡。不知不觉,车子开到了铜锣湾。
这里和我平时活动的中环、金钟截然不同。没有那么多西装革履的精英,多的是提着购物袋的市民和行色匆匆的年轻人。街道拥挤,人声鼎沸,充满了旺盛的、粗糙的生命力。我把车停在时代广场的地下车库,走上街头,混入人群。
我摘下墨镜,贪婪地呼吸着这股属于凡俗人间的烟火气。我看到路边摊的牛杂在锅里翻滚着,热气腾腾;听到报刊亭老板用沙哑的嗓音叫卖着最新的马报;闻到鸡蛋仔甜腻的香气。这一切,都让我感到久违的亲切。
就在我排队买一串鱼蛋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
“阿默?是你吗?陈默?”
我猛地回过头,看到了一张被太阳晒得黝黑,却笑得无比灿烂的脸。是阿强,和我一起从老家过来,一起在工地上搬过钢筋的兄弟。
那一瞬间,我仿佛被雷击中。我下意识地想躲,想否认,但已经来不及了。
阿强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工字背心,一条沾着油漆点的牛仔裤,脚上是一双解放鞋。他手里提着一个沉甸甸的工具包,额头上还挂着汗珠。他看到我,眼睛里是毫不掩饰的惊喜和激动。
“我操!真是你啊阿默!我还以为我看错了!你小子发财了啊?”他走上前,重重地拍了我的肩膀一下,然后目光落在我身上的阿玛尼T恤和手腕上的表,眼睛瞪得像铜铃。
“你……你这是……”他有些语无伦次。
我尴尬地笑了笑,不知道该如何解释。我说我换了份工作?什么工作能让我穿成这样?我说我中了六合彩?这种谎言连我自己都骗不过。
“好久不见,阿强。”我只能干巴巴地打招呼。
“是啊,快一年了!那天你从工地不辞而别,我们还以为你出什么事了。后来听人说,你被一个有钱人看上了,我还以为他们吹牛逼呢!”阿强咧着嘴笑,他的笑容里没有嫉妒,只有纯粹的为我高兴。
这份纯粹,像一根针,狠狠地刺痛了我。
“走,我请你喝东西!”他不由分说地拉着我的胳膊,把我拽进旁边一家嘈杂的茶餐厅。
茶餐厅里冷气开得很足,混杂着奶茶、菠萝油和各种食物的味道。我们找了个卡座坐下。阿强熟练地用开水烫着碗筷,然后给我点了一杯冻柠茶,给他自己点了一杯冰啤酒。
“你现在做什么工啊?看你这样子,肯定是在中环写字楼里当白领吧?”他一脸羡慕地问。
我含糊地“嗯”了一声,说:“差不多吧,跟个老板做事。”
“我就知道你小子有出息!不像我,还在跟那些钢筋水泥打交道。不过也还好啦,最近跟了个好老板,在跑马地那边做装修,工钱给得足,就是累了点。”他灌了一大口啤酒,满足地打了个嗝,“等我再攒两年钱,就回老家盖个房子,娶个老婆,我妈天天盼着呢!”
他兴致勃勃地讲着他的生活,讲他们工地上发生的趣事,讲他看上了一个在楼下便利店打工的女孩,讲他对未来的种种朴素的规划。我默默地听着,用吸管搅动着杯子里的冰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阿强的世界,是辛苦的,是粗糙的,但却是真实的,是有根的。他的每一分钱,都是用汗水换来的,花得心安理得。他的快乐,是收工后的一瓶冰啤酒,是和工友们的一句玩笑,是想到未来时眼里闪烁的光。
而我呢?我住着豪宅,开着跑车,却像一株被移植到精美花盆里的植物,看似光鲜,根却早已烂掉。我甚至不敢告诉他我真实的生活,我怕他那双清澈的眼睛里,会流露出鄙夷和不屑。
“阿默,你怎么不说话?是不是觉得我这身脏,给你丢人了?”阿强看我一直沉默,有些不好意思地搓了搓手。
“没有!怎么会!”我急忙否认,“我就是……好久没见你,有点激动。”
这个蹩脚的借口连我自己都觉得可笑。
“对了,”阿强像是想起了什么,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被压得有些变形的钱包,从里面小心翼翼地抽出一张照片递给我,“你看,这是我前几天刚收到的,我妈给我寄来的。她说隔壁村的王婶托人带话,问的病怎么样了。她说你好久没往家里打电话了,挺想你的。”
照片上,是阿强的母亲,一个典型的农村妇女,站在自家院子门口,笑得满脸褶子。背景里,是我再熟悉不过的、我们村口的那棵大榕树。
我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重重地捶了一下,又酸又胀。是啊,我已经很久没给家里打电话了。不是不想打,是不敢打。Cissy不喜欢我打电话,她说我的乡音会影响我好不容易练出来的“港腔”。更重要的是,我不知道该如何跟母亲描述我现在的生活。我怕她问起我的工作,怕她问起我的老板,我怕我编织的谎言,会在她关切的询问中漏洞百出。
我拿着那张照片,指尖微微颤抖。照片上那熟悉的场景,像一把钥匙,打开了我尘封已久的记忆。我想起了小时候,在榕树下听村里的老人讲故事;想起了和阿强一起下河摸鱼,被我爸追着打;想起了母亲做的最好吃的酿豆腐……
那些简单而又温暖的画面,和我现在纸醉金迷的生活形成了无比尖锐的对比。
“阿默,你怎么了?眼睛怎么红了?”阿强担忧地看着我。
“没事,风沙迷了眼。”我低下头,匆忙地用手背擦了一下眼睛,把照片还给他。
“你小子,还是跟以前一样,爱逞强。”阿强笑了笑,没再追问。
我们又聊了一会儿,但气氛已经变得有些沉闷。我能感觉到,我和阿强之间,已经隔了一道无形的墙。这道墙,是用金钱、地位和不同的生活方式砌成的。
临走时,阿强执意要买单。我抢着把一张五百块的港币拍在桌上,告诉伙计不用找了。阿强愣了一下,看着我,眼神有些复杂。
“阿默,你……”他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叹了口气,拍了拍我的肩膀,“好好干。有空,多给家里打个电话。”
我点点头,狼狈地逃离了那家茶餐厅。
坐进保时捷里,我关上车门,隔绝了外面所有的喧嚣。我趴在方向盘上,肩膀控制不住地颤抖。我不是在哭,而是在一种巨大的、无声的悲哀中战栗。
与阿强的重逢,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我所有的不堪和虚伪。他让我清楚地看到,我用尊严换来的,不过是一个华丽的牢笼。而我失去的,却是作为一个普通人,最基本、也最宝贵的,站直了腰杆活着的底气。
那天下午,我没有直接回浅水湾。我把车开到太平山顶,一个人坐在那里,看着山下的城市。万家灯火,璀璨如星河,却没有一盏是为我而亮。
我第一次,开始认真地思考一个问题:这样的日子,我还要过多久?
第3章 维港的烟火
和阿强的见面,像一颗投入平静湖面的石子,在我心里激起了久久不散的涟漪。我开始频繁地失神,对Cissy精心安排的生活感到前所未有的厌倦。她很快就察觉到了我的变化。
“你最近怎么了?魂不守舍的。”一天晚上,她一边敷着面膜,一边翻看着时尚杂志,状似不经意地问我。
我正站在落地窗前,看着远处海面上的游轮,闻言心里一紧,连忙转过身,挤出笑容:“没什么,可能是最近天气太闷了。”
她从杂志后面抬起眼,那双精明的眼睛审视着我,仿佛能看穿我所有的心事。“阿默,我不管你心里在想什么。过几天是我一个老朋友的生日派对,在维港的游艇上办。你给我打起精神来,别到时候给我丢人。”
她的语气很平淡,却充满了不容置疑的命令意味。我点点头,说:“知道了,Cissy姐。”
那场生日派对,办得极尽奢华。巨大的白色游艇停泊在维多利亚港的中央,船上衣香鬓影,觥筹交错。香港顶级的富豪、名流、明星来了大半。我穿着Cissy为我量身定做的白色阿玛尼西装,臂弯里挽着身着高定晚礼服的她,像一个完美的道具,穿梭在人群中。
Cissy今晚兴致很高,她把我介绍给她生意上的伙伴,语气里带着炫耀:“这是阿默,我的助理,很能干的。”
那些脑满肠肥的男人,用一种心照不宣的眼神打量着我,然后哈哈大笑,说着一些恭维的话。我知道,他们心里想的是什么。在他们眼里,我和那些被他们包养的女明星,没有任何区别。
我全程保持着得体的微笑,机械地举杯,点头,应酬。我的灵魂仿佛飘在身体之外,冷眼旁观着这一切的荒诞和虚伪。
派对的高潮,是维港的烟火表演。晚上八点整,随着一声尖锐的呼啸,第一束烟火在夜空中骤然绽放,将整个海面照得亮如白昼。紧接着,成千上万的烟火腾空而起,在深蓝色的天幕上,描绘出各种绚烂的图案。
所有人都涌到甲板上,发出一阵阵的惊叹。Cissy也拉着我,靠在栏杆上,脸上带着兴奋的潮红。
“漂亮吗?”她侧过头问我,眼睛里闪烁着烟火的光芒。
“很漂亮。”我轻声说。
我的目光越过她的肩膀,投向遥远的夜空。那绚烂至极的烟火,美得让人心悸,却也短暂得让人心慌。它们在最璀璨的瞬间,便化为灰烬,坠入冰冷的海水。这像极了我现在的生活,看似繁华,实则虚无,经不起任何时间的考验。
就在那一刻,我的思绪被这漫天的烟火拉回了遥远的过去。那是我大概七八岁的时候,快过年了。我们那个贫穷的小村庄,一年到头最热闹的就是春节。父亲那天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小把“冲天炮”,就是那种最便宜的、点燃后会带着“嗖”一声尖啸飞上天,然后在空中炸开一小团红色火花的烟花。
那晚,父亲喝了点酒,兴致很高。他拉着我的手,来到院子里的晒谷场上。母亲则站在屋檐下,笑着看我们。冬夜的乡村很冷,我穿着母亲新做的大棉袄,冻得鼻尖通红。
父亲小心翼翼地把一根“冲天炮”插在泥地里,然后用香烟头点燃了引线。他迅速地捂住我的耳朵,把我拉到安全的地方。只听“嗖”的一声,一道火光拖着长长的尾巴,射向漆黑的夜空。紧接着,“啪”的一声,一朵小小的、红色的烟花在空中绽放。
那烟花,远没有维港的烟火那么巨大,那么绚烂,甚至有些寒酸。但在我童年的记忆里,那一瞬间的光亮,却足以照亮整个世界。
“好看吗,阿默?”父亲回头问我,他的脸在火光一闪而过的映照下,显得格外温暖。
我用力地点头,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喜欢的话,明年爸再给你买更多!”他豪气地承诺。
那天晚上,我们就站在寒风里,一根一根地放完了那十几根“冲天炮”。每一声炸响,都伴随着我兴奋的欢呼和父母慈爱的笑声。放完烟花,母亲端来一碗热气腾腾的汤圆,一家人围在昏黄的灯泡下,吃得心满意足。那碗汤圆的甜,那种一家人在一起的温暖,那种简单而又纯粹的幸福,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记忆里。
父亲在我十几岁时就因病去世了,他没能兑现“买更多烟花”的承诺。从那以后,我们家就再也没有放过烟花。
“阿默?阿默!”Cissy的声音将我从漫长的回忆中唤醒。
我回过神来,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经泪流满面。维港的烟火还在继续,忽明忽暗的光线照在我脸上,冰冷的泪水混杂着咸涩的海风,味道苦涩。
“你怎么了?”Cissy皱起了眉头,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悦,“这么好的日子,你哭什么?”
她不喜欢看到我软弱的样子。在她看来,男泪,是无能的表现。
我慌忙地用手背抹去眼泪,强笑着说:“没什么,烟火太美了,看得有点感动。”
她怀疑地看了我一眼,显然不相信我的说辞。她从手包里拿出纸巾,有些粗鲁地帮我擦着脸,一边擦一边低声警告:“收起你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今天是什么场合?别忘了我跟你说过的话。”
她的动作和话语,像一盆冷水,将我从回忆的温情中彻底浇醒。是啊,我怎么忘了,我现在是梁佩儀的陈默,不是那个可以在父亲怀里看烟花的小男孩了。那个天真、快乐的陈默,早就死在了我踏上这艘游艇、穿上这身名牌西装的那一刻。
我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翻涌的情绪,重新换上那副温顺的面具,对她点了点头。
烟火表演结束了,派对还在继续。我像个提线木偶一样,继续陪着Cissy应酬。但我的心,却已经不在这里了。它飞回了那个遥远的、贫穷却充满温情的小院子。
我无比清晰地意识到,我在这里得到的一切——金钱、地位、奢华的享受——都无法填补我内心的巨大空虚。Cissy可以给我买世界上最贵的烟火看,却给不了我当年父亲点燃那根廉价“冲天炮”时,我心中那份纯粹的喜悦和温暖。
派对结束后,我们回到别墅。Cissy因为喝了酒,心情很好。她哼着歌去洗澡。我一个人站在露台上,看着已经恢复平静的海面,掏出手机。
我犹豫了很久,终于鼓起勇气,拨通了那个我既熟悉又陌生的号码——我老家的电话。
电话响了很久才被接起,是母亲虚弱的声音:“喂?哪位?”
“妈,是我,阿默。”我的声音抑制不住地颤抖。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钟,随即爆发出母亲惊喜又带着哭腔的声音:“阿默!我的仔!你……你终于肯给妈打电话了!你还好吗?在那边过得怎么样?有没有被人欺负?钱够不够用?”
一连串的关心,像潮水一样将我淹没。我的眼泪再次决堤,这一次,我没有再压抑,任由它无声地滑落。
我哽咽着,说不出话来。
“仔,你怎么不说话?是不是出什么事了?”母亲的声音变得焦急起来。
“没有,妈,我很好,我过得很好。”我强忍着哭腔,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正常一些,“老板对我很好,吃得好,住得好,您别担心。您的身体怎么样了?钱还够用吗?”
“够用,够用!你寄回来的钱,妈都存着呢。医生说我的病控制得很好,让我别操心。你一个人在外面,要好好照顾自己……”
我们聊了很久,聊的都是一些家常。母亲絮絮叨叨地讲着村里的琐事,谁家娶了媳妇,谁家添了孙子。我静静地听着,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小村庄。
挂断电话,我的心像是被掏空了一样,既感到一丝慰藉,又感到更深的痛苦。母亲的每一句关心,都像是在鞭笞我的良心。我骗了她,我用一个巨大的谎言,为她构筑了一个儿子在香港出人头地的假象。
就在这时,Cissy洗完澡,穿着丝绸睡袍走了出来。她看到我通红的眼睛,脸色瞬间沉了下来。
“你又哭了?”她走到我面前,闻到了我身上淡淡的烟味,“还学会抽烟了?谁允许你给家里打电话的?”
她的质问,像连珠炮一样。
这一次,我没有像往常一样低头认错。我抬起头,直视着她的眼睛,平静地说:“我想我妈了。”
我的平静,似乎激怒了她。她冷笑一声:“想?陈默,你是不是忘了的命是谁救回来的?没有我,你现在还在工地上搬砖,早就没钱治病了!你有什么资格在我面前摆出这副样子?你吃的、穿的、用的,哪一样不是我给你的?你现在居然为了一个电话,跟我闹情绪?”
“我没有闹情绪。”我看着她,一字一句地说,“我只是,想做一个儿子,而不是一个宠物。”
这是我第一次,正面反抗她。
空气瞬间凝固了。Cissy的脸上闪过一丝错愕,随即被滔天的怒火取代。她扬起手,似乎想打我,但手举在半空中,又缓缓地放下了。
她死死地盯着我,眼神冰冷得像要把我冻结。
“好,很好。”她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陈默,看来是我把你宠坏了。你给我记住今天说的话,你会后悔的。”
说完,她转身走进了卧室,“砰”的一声,摔上了门。
那一夜,我一个人在露台上坐了整晚,直到东方的天空泛起鱼肚白。我知道,我和Cissy之间那层看似稳固的、建立在金钱和服从之上的关系,已经出现了一道无法修复的裂痕。
而我,也第一次,在无尽的黑暗中,看到了离开的可能。
第4章 一碗汤的温度
那次争吵之后,我和Cissy陷入了冷战。
这是一种比争吵更令人窒息的氛围。她不再对我发号施令,也不再带我出席任何活动。我们同住在一个屋檐下,却像两个最熟悉的陌生人。她早出晚归,有时候甚至彻夜不归。我在那栋空旷的豪宅里,像一个被遗忘的幽灵。萍姐看我的眼神,也多了几分同情和疏远。
附属卡没有被停,物质上的一切照旧。但这反而让我更加不安。我知道,这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Cissy是在用这种方式告诉我,她可以随时收回一切,包括对我的“恩宠”。
我开始整夜整夜地睡不着,食欲不振,人迅速地消瘦下去。那种寄人篱下、命运被他人掌控的无力感,前所未有地清晰。我意识到,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必须离开,哪怕离开之后要重新回到工地,重新过上食不果腹的日子。
就在我下定决心的时候,一个来自老家的电话,再次打乱了我所有的计划。
是村长打来的,他说我母亲突然晕倒了,被送到了县医院,情况很不好,急需一大笔钱做手术。
这个消息如同晴天霹雳,将我刚刚建立起来的一点勇气击得粉碎。我挂了电话,感觉天旋地转。我手里没有任何积蓄,Cissy给我的钱,除了之前寄回家的五十万,剩下的都被我用在了日常那些虚浮的开销上。我唯一的希望,只有Cissy。
那一刻,我所有的骨气和尊严都崩塌了。我不得不去求她。
我等了整整一天,直到深夜,Cissy才带着一身酒气回来。她看到客厅里枯坐的我,只是冷冷地瞥了一眼,径直就要上楼。
“Cissy姐!”我鼓起所有的勇气,叫住了她。
她停下脚步,没有回头。
“我妈……我妈病重,需要做手术,急需一笔钱。”我的声音因为紧张而沙哑,每一个字都说得无比艰难。
她转过身,靠在楼梯的扶手上,居高临下地看着我,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笑意:“哦?需要多少?”
“医生说……大概要三十万。”
“三十万?”她轻笑出声,那笑声里充满了鄙夷,“陈默,你还真是会挑时候。前几天不是还很有骨气,说想当儿子,不想当宠物吗?怎么,现在为了钱,又肯回来摇尾巴了?”
她的每一个字,都像鞭子一样抽在我的脸上。我羞愤得无地自容,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但我不能退缩,母亲的命还等着这笔钱。
我低下头,咬着牙说:“Cissy姐,求你,这次你帮了我,以后……我什么都听你的。”
我又一次,把自己卖了。
“呵。”她似乎很享受我此刻的卑微和狼狈。她走下楼梯,来到我面前,用冰凉的手指抬起我的下巴,强迫我看着她的眼睛。“记住你今天说的话。钱,明天我会让律师转给你。但是,陈默,这是最后一次。如果再有下次,你就带着你的骨气,滚出我的房子。”
“谢谢Cissy姐。”我像一个得到赦免的囚犯,长长地松了口气。
第二天,钱准时到账了。我立刻汇回了家乡。在等待母亲手术消息的那几天,我过得坐立不安。Cissy似乎也消了气,对我的态度缓和了许多。她又开始带我出门,只是眼神里,多了几分不易察ยาก的轻蔑。我知道,在她眼里,我已经被彻底驯服了。
几天后,村长打来电话,说手术很成功,母亲已经脱离了危险。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巨大的喜悦和感激涌上心头。虽然我知道这种感激很可悲,但我还是想为Cissy做点什么。
我想起了母亲。每次我生病或者心情不好,她都会给我做一道我们家乡的菜——莲藕排骨汤。她说,这汤能补气血,也能暖心。我想,我也为Cissy做一碗吧。这或许是唯一一件,我能用自己的心意,而不是用她的钱,为她做的事情。
我让萍姐帮我买了新鲜的莲藕和排骨。萍姐很惊讶,因为我从来没有进过厨房。我让她别告诉Cissy,我想给她一个惊喜。
我在厨房里忙活了一下午。别墅里的厨房是顶级的西式厨房,各种厨具一应俱全,但我用起来却很笨拙。我凭着记忆里母亲做汤的步骤,小心翼翼地处理食材。切莲藕的时候,还不小心划破了手指。但我一点也不觉得疼,反而有一种久违的、踏实的满足感。
汤在砂锅里,用小火慢慢地炖着。很快,厨房里就弥漫开一股浓郁的、带着家乡味道的香气。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感觉连日来的阴霾都被这温暖的香气驱散了不少。
晚上,Cissy回来了。我把汤盛在精致的骨瓷碗里,亲自端到她面前。
“Cissy姐,你尝尝,这是我亲手给你炖的汤。”我带着一丝期待和紧张,看着她。
她愣了一下,显然没想到我会来这么一出。她低头看了看那碗汤,汤色清亮,排骨软烂,莲藕粉糯,看起来还不错。
她拿起勺子,舀了一小口,放进嘴里。
我满怀期待地看着她,希望能在她脸上看到一丝赞许。
然而,她只是慢慢地咀嚼着,眉头却越皱越紧。最后,她放下勺子,用餐巾擦了擦嘴。
“这是什么?”她问,语气很平淡。
“莲藕排骨汤,我们家乡的菜。”
“家乡?”她重复了一遍这两个字,脸上露出一丝难以名状的表情,像是嫌恶,又像是鄙夷。“一股……穷酸味。”
我的心,瞬间沉到了谷底。
她站起身,对我,也对旁边的萍姐说:“倒了。以后厨房里的东西,别让他碰。我不想我的房子里,沾上不该有的味道。”
说完,她头也不回地上了楼。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看着那碗我花了一下午心血炖出来的汤。萍姐走过来,脸上带着同情,低声说:“陈先生,别往心里去,梁小姐她……只是吃惯了山珍海味。”
她端起那碗汤,走向了厨房的垃圾桶。
我没有阻止她。我只是看着,看着那碗还冒着热气的汤,被毫不留情地倒掉。那一刻,被倒掉的,不仅仅是一碗汤。还有我最后一丝的幻想,最后一丝的自欺欺人,以及,我对这段关系仅存的、那一点点可悲的温情。
我终于彻底明白了。在Cissy的世界里,她需要的,只是一个符合她审美和标准的、被精心打造的附属品。任何带有我个人印记的东西,任何来自我那个“贫穷”的过去的东西,都是她无法容忍的杂质。她要的是一个完美的、听话的陈默,而不是那个会做家乡菜、会想念母亲的陈默。
我为她炖汤,在她看来,不是示好,而是一种冒犯。我把我认为最温暖、最真诚的东西捧到她面前,而她,却嫌它脏。
那一晚,我没有愤怒,也没有悲伤。我的心,出奇地平静。就像一堆被彻底烧尽的灰烬,再也燃不起任何火花。
我走到露台,点燃了一支烟。看着远处黑暗的海面,我做出了一个决定。
这一次,不是冲动,不是逃避,而是一个清醒的、决绝的选择。
我要离开这里。不管付出什么代价。
第5章 第三个人
心里的那团火一旦熄灭,人就变得异常平静。我不再纠结,不再痛苦,只是像一个局外人一样,冷眼看着自己在这座华丽牢笼里的最后时光。我开始为离开做准备,但不是仓促地逃跑,而是有计划地进行。
我知道,我不能就这么一走了之。Cissy的性格,绝不会允许她的“所有物”轻易地背叛她。我需要一个契机,一个能让我相对“体面”地离开的契机。更重要的是,在离开之前,我需要见一个人,需要从另一个人那里,汲取一点站起来的勇气。
我找到了阿强。
我用公共电话亭给他打电话,约他在一家位于油麻地庙街的大排档见面。那里龙蛇混杂,人声鼎沸,是最不可能遇见Cissy和她那个圈子的人的地方。
阿强接到我的电话很惊讶,但还是爽快地答应了。
晚上,我换上了一身最普通的T恤和牛仔裤,这是我偷偷藏起来的、刚来香港时穿的衣服。我没有开车,而是坐地铁,转小巴,一路颠簸着来到庙街。当我走进那家灯火通明、油烟缭绕的大排档时,我感觉自己仿佛重新活了过来。
阿强已经占好了一个位子,点了一桌子菜,有椒盐濑尿虾、豉椒炒蚬,还有一锅热气腾腾的啫啫鸡煲。他看到我,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
“你小子,可算接地气了。”他上下打量着我,调侃道。
我笑了笑,在他对面坐下,拿起他递过来的啤酒,一口气喝了半瓶。冰凉的液体顺着喉咙滑下,带着一股麦芽的苦涩,却让我感觉无比痛快。
“怎么了?看你心事重重的样子。”阿强给我夹了一块鸡肉,问道。
“阿强,我……”我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该从何说起。我不能告诉他我被一个富婆包养的全部真相,这太羞耻了。我只能用一种迂回的方式,向他倾诉我的困惑。
“我……想辞职了。”我说。
“辞职?为什么啊?你那份工不是挺好的吗?钱多,又轻松。”阿强很意外。
“是不错。”我苦笑了一下,“老板对我很好,什么都给我最好的。住大房子,开好车,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但是……我觉得不开心。”
“不开心?”阿强挠了挠头,有些不理解,“有钱还不开心?阿默,你是不是凡尔赛啊?”
“不是的。”我摇了摇头,看着他,认真地说,“那种感觉,就像……你所有的一切,都不是你自己挣来的,而是别人赏赐给你的。你必须完全按照那个人的心意去生活,去说话,去做事。你不能有自己的想法,不能有自己的朋友,甚至不能有自己的过去。你活得不像一个人,像一个……一个摆设。”
我尽量用一种不那么直白的方式,描述着我的处境。
阿强听着,脸上的笑容慢慢消失了。他沉默了一会儿,又喝了一大口啤酒,然后看着我,眼神变得严肃起来。
“阿默,我虽然读书少,但也知道一句话,叫‘无功不受禄’。别人平白无故对你好,给你那么多东西,那她图你什么呢?图你年轻?图你长得帅?还是图你听话?”
他的话,一针见血。
我没有回答,只是默默地喝酒。
“我跟你说个事。”阿强继续说,“前段时间,我们工地上新来一个小子,也是我们老乡。手脚不干净,偷工地的电缆拿出去卖。被老板抓住了。老板没报警,就问他,为什么要偷。那小子哭着说,他想快点赚钱,想给他女朋友买个LV的包,因为他女朋友说,同事都有,就她没有,觉得没面子。”
“老板听完,就把他开除了。老板跟我们说,钱是要赚,但得赚得干净,赚得挺直腰杆。用歪门邪道来的钱,花着也不安心。人啊,可以穷,但不能没了志气。你为了一个包,就能去偷。那以后为了房子,为了车子,你是不是要去抢?”
阿强的故事很简单,道理也很朴素。但每一个字,都像锤子一样,重重地敲在我的心上。
“阿默,”他把手搭在我的肩膀上,用力地捏了捏,“我不知道你那个老板是男是女,也不知道你们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但我看得出来,你过得不痛快。你以前在工地的时候,虽然累,虽然穷,但你眼睛里有光。你那时候跟我们说,要努力赚钱,把阿姨接过来,让她享福。可你现在呢?你眼睛里,全是迷茫和疲惫。”
“人不能没了根啊,阿默。我们的根在哪里?就在老家,在阿姨那里,在我们自己这双手这里!靠别人给的,终究是虚的。人家今天能给你,明天就能收回去。只有自己挣来的,才是实实在在的。”
我看着他,这个我曾经以为头脑简单的兄弟,此刻却说出了最通透的话。他的话,像一道光,驱散了我心中最后一点犹豫和懦弱。
是啊,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不能再自欺欺人,不能再用“为母亲治病”当借口,心安理得地过着这种没有尊严的生活。母亲的病需要钱,但她更需要的,是一个能让她骄傲的、堂堂正正活着的儿子。
“阿强,谢谢你。”我举起酒杯,由衷地对他说。
“谢我干嘛,我们是兄弟嘛!”他豪爽地与我碰杯,“想通了就行!大不了,就回来跟我们一起干装修!虽然累点,但挣的每一分钱,都睡得踏实!”
“嗯!”我重重地点了点头。
那一晚,我和阿强喝了很多酒,聊了很多。我们聊小时候的糗事,聊工地的辛苦,聊对未来的打算。我仿佛又回到了过去,回到了那个虽然贫穷,但却充满希望的自己。
告别阿强,我一个人走在深夜的庙街上。街边的算命摊还亮着灯,一个戴着墨镜的瞎子,正襟危坐。我鬼使神差地走了过去,坐下来。
“先生,想算什么?”
“算前程。”
他摸了摸我的手,又掐指算了半天,然后用一种故作高深地语气说:“先生你啊,命里有贵人相助,本该是富贵命。可惜啊,这富贵是镜花水月,是无根之萍。你若沉溺其中,最终只会人财两空,一无所有。你若能悬崖勒马,斩断牵绊,回归本源,虽会经历一番苦楚,但未来,方能海阔天空。”
我不知道他是真有本事,还是看我一脸愁容,说了些江湖套话。但他的话,却恰好印证了我内心的决定。
斩断牵绊,回归本源。
我站起身,付了钱,没有再问什么,转身离去。
回到浅水湾的别墅,已经是凌晨。我没有开灯,借着窗外透进来的月光,看着这栋我住了近一年的豪宅。这里的一切,都那么精致,那么昂贵,却也那么冰冷,那么不属于我。
我走进衣帽间,看着满柜子的名牌衣服、鞋子、手表,这些曾经让我迷失的东西,此刻在我眼里,却像一副副沉重的枷锁。
我做出了一个决定。我不要这些东西,我要干干净净地离开。
我开始计划,如何将这个决定,告诉Cissy。我知道,这不会是一场和平的分手。但我已经做好了准备,去迎接那场注定要来的暴风雨。
因为,我不想再做那只被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了。我想做回那只,可以自由飞翔的、哪怕是卑微的麻雀。
第6章 无声的告别
我选择摊牌的日子,是我的生日。
按照惯例,Cissy会为我庆祝。往年,她会包下高级餐厅,或者在家里举办派对,送我昂贵的礼物。今年,因为我们之间的冷淡关系,我以为她会忘记。但她没有。
生日那天,她比平时回来得早。手里提着一个我熟悉的、顶级奢侈品牌的盒子。
“生日快乐。”她把盒子放在我面前的茶几上,语气平淡,听不出什么情绪。
我没有去碰那个盒子,只是看着她,说:“谢谢。”
“打开看看。”她说。
我依言打开。里面是一块江诗丹顿的手表,经典款式,价值不菲。换做以前,我或许会欣喜若狂。但此刻,我看着那块在灯光下闪耀着冰冷光芒的手表,心里却一片平静。
“不喜欢?”她看我没什么反应,挑了挑眉。
“很漂亮。”我说,“但是,太贵重了。”
“你跟着我,就配得上这些。”她坐到我旁边的沙发上,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然后看着我,说:“阿默,之前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我知道你心里有委屈。但是你要明白,我给你的,是别人奋斗一辈子都得不到的。你只要乖乖的,听话,我们还能像以前一样。”
她的语气,像是在施舍,像是在给一个犯了错的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我沉默了很久,久到她脸上的耐心快要消失殆尽。然后,我抬起头,迎着她的目光,平静地开口。
“Cissy姐,我们结束吧。”
空气仿佛在这一瞬间凝固了。她端着酒杯的手,停在半空中。脸上的表情,从错愕,到难以置信,最后,变成了阴沉。
“你说什么?”她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说,我们结束吧。”我又重复了一遍,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无比清晰。“谢谢你这一年来的照顾。你给我的东西,我都不会带走。包括这张卡,还有这块表。”
我从钱包里拿出那张附属卡,和那块刚开封的手表一起,轻轻地放在了茶几上,推到她面前。
她死死地盯着我,眼睛里像是要喷出火来。她大概从未想过,一向温顺的我,会主动提出离开。这在她看来,是一种彻头彻尾的背叛和挑衅。
“结束?”她冷笑起来,笑声尖锐而又刺耳,“陈默,你凭什么跟我说结束?你有什么资格?你是不是忘了,那三十万的手术费是谁给的?你是不是忘了,是谁把你从一个臭烘烘的工地佬,变成现在人模狗样的?你现在翅膀硬了,想飞了?”
“我没有忘。”我看着她,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稳,“你给我的钱,我会想办法还你。也许要很久,一辈子,但我会还。”
“还?”她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你拿什么还?回去搬砖吗?陈默,别天真了!离开我,你什么都不是!你连在香港租一个像样点的房子都租不起!”
“我知道。”我点点头,“但那样的生活,至少是属于我自己的。我不用再看任何人的脸色,不用再出卖自己的尊严。”
“尊严?”她站起身,走到我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我,眼神里充满了鄙夷和不屑,“你跟我谈尊严?你当初为了钱爬上我的床的时候,怎么不谈尊严?陈默,你就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
她的辱骂,像刀子一样。但我没有反驳,也没有动怒。因为我知道,她说的是事实。我当初的选择,确实不堪。
我站起身,与她平视。“是,我承认我当初是为了钱。我为我当初的选择感到羞耻。但是,人不能一辈子活在羞耻里。我想重新开始,我想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我的平静,彻底激怒了她。她失去了往日的优雅和从容,变得有些歇斯底里。
“你想走?没那么容易!”她抓住我的手腕,指甲深深地掐进我的肉里,“我告诉你,陈默,你是我花钱买来的!没有我的允许,你哪儿也别想去!你想走可以,把你这一年花我的钱,一分不少地给我吐出来!还有那五十万,三十万,你现在就还给我!”
我知道,她是在故意刁难我,想用钱来困住我。
我看着她因为愤怒而扭曲的脸,心里忽然涌起一阵悲哀。为她,也为我自己。我轻轻地挣脱了她的手,退后一步,与她保持距离。
“梁小姐,”我换了一个称呼,这个称呼像一道鸿沟,将我们之间最后一点暧昧的温情彻底斩断,“钱,我会还。但自由,不是你用钱就能买断的。我不是你的所有物,我是一个人。”
“梁小姐”这三个字,似乎比任何辱骂都更能刺痛她。她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她看着我,眼神里有愤怒,有不甘,还有一丝我看不懂的、受伤的情绪。
我们对峙着,沉默在巨大的客厅里蔓延。窗外,是浅水湾永恒的潮声。
许久,她像是泄了气的皮球一样,颓然地坐回沙发上。她没有再看我,只是拿起酒杯,将杯中的红酒一饮而尽。
“滚。”她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
“你给我的东西,我一样都不会带走。明天一早,我就会离开。”我说完,没有再看她,转身走上了楼,回到了那个我住了将近一年的房间。
我没有收拾任何东西。因为这里的一切,都不属于我。我只是脱下身上这套昂贵的衣服,换上我自己的那套T恤和牛仔裤。然后,我坐在床边,静静地等待天亮。
那一夜,我没有睡。我能听到Cissy在楼下,一杯接一杯地喝酒,偶尔传来一两声压抑的、像是哭泣的声音。
我心里没有报复的快感,也没有解脱的轻松。只有一种尘埃落定的疲惫和茫然。我知道,我即将告别这种奢华的生活,去面对一个未知而又艰难的未来。但我并不害怕。
因为我知道,从明天开始,我将不再是梁佩儀的陈默。我将重新做回,那个一无所有,却拥有全部自己的,陈默。
天亮的时候,我走下楼。Cissy已经不在客厅了,茶几上放着一堆空酒瓶。我没有去打扰她,只是把房间的钥匙,轻轻地放在了玄关的柜子上。
当我打开别墅大门,清晨的阳光照在我脸上时,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空气里,是海风的咸味和植物的清香。
我回头看了一眼这栋我生命中最重要的驿站,然后,头也不回地,朝着山下走去。
我的告别,没有争吵,没有拉扯,只有一场无声的对峙,和一个决绝的转身。
我知道,这才是最彻底的告别。
第7章 罗湖桥的两端
离开浅水湾,我身上只带着来香港时剩下的几百块钱,以及我的身份证件。我没有联系阿强,我不想让他看到我如此狼狈的样子,更不想给他添麻烦。我唯一的念头,就是回家。
我坐上了前往罗湖口岸的东铁线。车厢里挤满了各式各样的人,有提着大包小包去深圳购物的香港师奶,有西装革履赶着去内地出差的商人,还有像我一样,面带倦容,准备返回家乡的内地人。
车窗外,香港繁华的都市景观在飞速倒退。那些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那些闪烁的霓虹广告牌,那些曾经让我目眩神迷的一切,此刻在我眼中,都变得像一场不真实的电影。
我靠在窗边,看着自己的倒影。镜中的我,面容憔悴,眼神却异常清澈。我脱下了一身名牌,也卸下了一身枷锁。我感到前所未有的轻松。
一个多小时后,火车抵达了罗湖站。我随着,走向那座连接着香港和内地的著名长桥。罗湖桥不长,但对于无数像我一样,往返于两地的人来说,它却承载了太多的梦想、辛酸、希望和失望。
桥的这一端,是光怪陆离、遍地黄金的香港。桥的那一端,是广阔的、熟悉的,我的故乡。
一年前,我从那一头走过来,满怀着对未来的憧憬和对金钱的渴望。一年后,我从这一头走回去,除了两手空空和一身伤痕,什么也没带走。
我走得很慢,每一步都像是踩在自己过去一年的心碎和挣扎上。我想起了Cissy,想起了她最后那声疲惫的“滚”,想起了她或许在某个深夜里的孤独。我并不恨她。她给了我一段我本不可能经历的人生,也让我看清了人性的复杂和欲望的深渊。我们之间,是一场各取所需的交易,只是我中途提前退场了而已。
我也想起了阿强,想起了他在大排档里对我说的话。他是我的镜子,让我看到了另一种人生的可能——辛苦,但踏实。
我更想起了我的母亲。我不知道该如何向她解释我这一年的经历。或许,我什么都不用说。我只要回到她身边,用我往后的行动告诉她,她的儿子,回来了。
当我踏上深圳的土地,呼吸到那股熟悉的、带着尘土气息的空气时,我的眼泪终于忍不住流了下来。这不是悲伤的眼泪,也不是委屈的眼泪,而是一种回家的、踏实的、重获新生的眼泪。
我用身上仅剩的钱,买了一张回家的长途汽车票。在候车室里,我看到旁边一个卖报纸的小贩在吃盒饭,白饭上只有一点咸菜。我忽然觉得饥肠辘辘,才意识到自己已经一天一夜没有吃东西了。
我买了一个面包,一杯豆浆,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那是我这辈子吃过的,最香的一顿饭。因为,这是我用自己最后的、干净的钱买来的。
回到家乡的小县城,已经是两天后了。我没有直接回家,我怕自己这副样子会吓到母亲。我找了一家最便宜的旅馆住下,好好地洗了个澡,刮了胡子,然后去集市上,买了一身干净的衣服。
当我站在家门口,看到院子里正在晒太阳的母亲时,我的腿像灌了铅一样,再也迈不动一步。
母亲看起来比电话里要苍老许多,头发白了大半,但精神还不错。她看到我,先是愣住了,然后浑浊的眼睛里,瞬间迸发出巨大的光彩。
“阿默!”她颤抖着声音叫我的名字,拄着拐杖,挣扎着想站起来。
我快步跑过去,跪倒在她面前,紧紧地抱住她瘦弱的身体,失声痛哭。
“妈,我回来了。”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母亲用她那双粗糙的手,一遍又一遍地抚摸着我的头,她的眼泪,滴落在我的头发上,温热的。
那一刻,我知道,我做对了。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比得上此刻母亲的拥抱。
我没有告诉母亲我在香港的真实经历。我只是说,那边的公司裁员,我想家了,就回来了。母亲没有多问,她只是心疼地看着我,说:“回来也好,外面再好,也不如自己家。家里有妈在,就不会让你饿着。”
我在家休养了一段时间。每天陪母亲说说话,帮她做做家务,下地干点农活。我的身体因为规律的作息和劳动,变得结实起来。我的心,也在这片熟悉的土地上,慢慢地被治愈。
一个月后,我决定,我不能再这样待下去了。我必须去工作,去赚钱,去还欠Cissy的那笔巨款。那八十万,像一座大山,压在我的心上。
我跟母亲说,我要出去找事做。母亲很不舍,但她知道,儿子长大了,总要飞的。她拿出我之前寄回家的钱,要我带上。我拒绝了。我告诉她,那是给她养老的钱,我一个字都不会动。
我告别了母亲,再次离开了家。但这一次,我的目的地不是香港,而是广州。我去找了阿强。
阿强看到我,又惊又喜。我把我的经历,有选择地告诉了他。我只说我跟那个老板闹翻了,净身出户。阿强没有追问细节,他只是重重地拍着我的肩膀,说:“回来就好!是爷们,就得站着活!”
他把我介绍到了他所在的装修队。从此,我成了一名装修工人。
日子又回到了原点,甚至比以前更苦。每天和油漆、灰尘、噪音打交道,浑身没有一处是干净的。住的是十几个人一间的工棚,吃的是最简单的盒饭。
但我的心,却是前所未有的踏实和安宁。
每一滴汗水,都让我感觉自己真实地活着。每一笔工钱,都让我找回了失去的尊严。我把工资分成三份,一份寄给母亲,一份留作最基本的生活开销,剩下的大部分,我都存起来,存在一个专门的账户里。我知道,离还清那八十万还遥遥无期,但我在一步一步地,朝着那个目标前进。
有时候,夜深人静,我躺在坚硬的板床上,也会想起浅水湾那栋豪宅,想起Cissy。我会想,她现在怎么样了?是不是又找了一个像我一样的年轻人?
我不知道答案,也不想知道。我们,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了。
罗湖桥的两端,连接着两种截然不同的人生。我庆幸,我最终选择了回来。虽然这一路,我走得狼狈不堪,伤痕累累。但我也终于明白,真正的富足,不是银行卡里的数字,而是内心的平静和站直了腰杆的底气。
第8章 故乡的风
时间是最公正的画师,它会悄无声息地改变一切。一晃,五年过去了。
这五年里,我跟着装修队走南闯北,从广州到东莞,再到佛山。我从一个小工做起,凭着肯学肯干,加上脑子还算灵活,慢慢学会了看图纸,学会了水电木工,最后成了一个能独当一面的工头。
日子很苦,但我过得很充实。我戒了烟,因为我知道那是不必要的开销。我很少买新衣服,工服就是我最常穿的“时装”。我把所有能省下来的钱,都存进了那个专门的账户。五年下来,靠着我的工资和偶尔接点私活,那个账户里的数字,已经积累到了二十多万。
离八十万的目标,依然遥远,但我没有气馁。我知道,只要我还在努力,就总有还清的那一天。
这五年,我和母亲的联系从未中断。我每个月都给她寄钱,每个星期都给她打电话。有一年春节,我带着攒下的几千块钱,回家给她装了一台空调,她高兴得像个孩子。看着母亲的笑容,我觉得我所有的辛苦,都值得了。
阿强也实现了他的愿望。他用攒下的钱,回老家盖了三层的小楼,娶了那个在便利店打工的女孩,如今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每次我们通电话,他都会在电话那头炫耀他的老婆孩子,言语间充满了朴实的幸福。
而我,依然是孤身一人。不是没有遇见过好姑娘,只是我心里那道坎,始终过不去。我总觉得,在还清那笔债之前,我没有资格去承诺一个女人的未来。我的过去,是我心底最深的一道疤,我不想让它去伤害一个无辜的人。
第六年的春天,我接到了一个电话,母亲病危。
我放下手头所有的工作,以最快的速度赶回了家。在县医院的病床上,我见到了弥留之际的母亲。她已经说不出话了,只是用尽最后一丝力气,紧紧地握着我的手。
我跪在床边,泪如雨下。我知道,母亲是在等我回来。
“妈,您放心,儿子现在有出息了,能养活自己了,儿子过得很好……”我哽咽着,在她耳边说着让她安心的话。
她看着我,浑浊的眼睛里,流露出一丝欣慰的笑意。然后,她的手,慢慢地松开了。
母亲走得很安详。
处理完母亲的后事,我一个人坐在空荡荡的老房子里,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孤独。这个世界上,我最亲的人,没有了。我努力赚钱的目标,也仿佛失去了一半的意义。
我打开母亲留下的一个小木箱,里面是她所有的积蓄。除了我这些年寄给她的钱,她一分没动,还有一张存折。我打开一看,愣住了。
那是一张香港汇丰银行的存折,户主是我的名字。上面,有一笔五十万港币的存款。存款日期,是五年前,也就是我离开香港后不久。
我脑子里“嗡”的一声,一片空白。这笔钱,是哪里来的?母亲不可能有这么多钱,更不可能是港币。
唯一的解释,只有Cissy。
是她,在我离开后,以我的名义,存了这笔钱,然后用某种方式,辗转送到了我母亲手里。她或许是猜到我不会接受,所以才用了这种方法。
我拿着那张薄薄的存折,手指不住地颤抖。我不知道自己是该感谢,还是该怨恨。她为什么要这么做?是出于愧疚?是出于怜悯?还是,她依然想用钱,来证明她对我的掌控?
我坐在门槛上,想了一整夜。
第二天,我做出了决定。我去了县城最大的银行,把那笔钱,连同我自己攒下的二十多万,一起汇到了香港的一个账户。那个账户,是Cissy公司的对公账户,是我当年无意中记住的。
我还差她十万。但我会继续还。
做完这一切,我感觉压在心上多年的那座大山,终于被搬开了一大半。我不再欠她什么了。我们之间,算是两清了。
我没有再回广州。我用剩下的一点积蓄,把家里的老房子重新修葺了一下,然后在镇上,开了一家小小的装修铺子。
我不再去想那些遥远的目标,不再去背负沉重的过去。我就守着这个小镇,守着这份小小的营生,过最平淡的日子。
我的手艺好,人也实在,生意渐渐好了起来。两年后,我不仅还清了最后那十万块钱,还有了些积蓄。
经人介绍,我认识了镇上小学的李老师。她是个很温柔、很善良的女人,不嫌弃我学历低,也不在乎我曾经只是个农民工。她只说,她看中的,是我这个人踏实、肯干。
我们结婚了,一年后,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当女儿第一次用稚嫩的声音叫我“爸爸”时,我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哭得像个孩子。我终于有了自己的家,一个完整的、温暖的家。
我再也没有去过香港。那个曾经承载了我青春、欲望和屈辱的城市,已经成了我生命中一个遥远的符号。
有时候,在夏天的夜晚,我会抱着女儿,坐在院子里乘凉。故乡的风,吹过稻田,带着泥土和植物的清香。女儿在我怀里,咿咿呀呀地指着天上的星星。妻子坐在一旁,温柔地笑着。
我会想起1994年的那个夏天,想起Cissy对我说:“只要你听话,我什么都给你。”
她确实给了我很多。但她不知道,她给我的那些,都不是我真正想要的。
我真正想要的,不过是眼前这片宁静的星空,身边爱人的微笑,和怀里孩子温暖的体温。
这一切,不是靠听话得来的,而是靠我自己,一步一步,用汗水和尊严,挣回来的。
我不知道Cissy后来怎么样了。或许,她依然过着那种众星捧月的奢华生活。我祝她安好。
因为,我也很好。真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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