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了夫人又折兵!
老员工李某住120元的房,却开390元的发票,85天下来,他靠这招赚了3万多。
他觉得自己既然没超预算,那公司就不亏,钱拿得心安理得。
结果被人举报后,他不仅退了钱,还被公司直接开除,但他觉得很冤枉,法院最后到底怎么处理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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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在一家地产公司工作,算起来也是个很有资历的老员工了,从2013年入职开始,他已经在公司摸爬滚打了十年。
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经常需要去外地出差,对于公司的各种报销流程和规定,他早已烂熟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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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李某接到了一个新的任务,公司派他前往佛山出差,这次任务周期很长,前前后后加起来要在那里待上85天。
公司给李某定的住宿标准是每天400元,这个标准在佛山当地其实相当宽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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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到了佛山后,负责对接的是合作方的一位员工郭某。
两人接上头后,并没有按照常规流程去预订那种正规的三四百元的酒店,而是合计出了一个“赚钱”的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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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让李某入住一个价格非常便宜的酒店,每天只需要120元。
但他拿到手的发票金额却是390元。
这个数字定得很讲究,公司规定的上限是400元,这张390元的发票刚好卡在红线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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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从财务审核的角度看,完全符合公司的报销规定,挑不出任何毛病,但是这中间每晚产生了270元的差价。
这一趟出差足足有85天,如果每一天都这么操作,这笔钱累积下来也不是个小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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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在李某看来,自己并没有超过公司的预算,公司也不亏。
而自己只要稍微降低一点住宿品质,就能换来实打实的现金收入,这简直就是一笔稳赚不赔的买卖。
于是,在这将近三个月的时间里,他一直维持着这种模式,只等着回公司报销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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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结束后,李某分了5次向公司提交了报销申请,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财务看到发票金额均在每晚400元的标准之内,就一路绿灯予以通过。
这期间,李某陆陆续续通过报销住宿费等名目,从公司套取了3万多元,钱到了账,李某心里也踏实了,觉得这事儿就算翻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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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没过多久,公司审计部门突然收到了一封实名举报信,信里的内容直指李某在佛山出差期间存在严重的虚假报销行为。
接到举报后,公司非常重视,立即启动了内部调查程序,面对公司的质询,李某刚开始并不承认自己有主观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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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反复强调,自己在佛山的住宿事宜全权委托给了合作方的郭某安排,自己根本没有接触过酒店的前台人员,更没有过问具体的房费价格。
可随着调查的深入,证据越来越多,李某为了保住这份工作,便承认了自己的疏忽,并拿出了补救的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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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私下向合作方员工郭某转账退回了3万元,紧接着又为了向公司表示悔过,主动向公司账户退还了2.5万元。
李某的想法很简单,只要把吃进去的钱吐出来,公司应该就会网开一面,毕竟自己是十年老员工,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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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公司的态度非常坚决,在公司看来,这是一条不能触碰的红线,因此公司直接向他下达了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要求他退回所有的差旅报销差额。
李某看着那一纸辞退书,心里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明明已经退了钱,甚至可以说是连本带利都还了,为什么还要面临被开除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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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李某和老东家的关系彻底因为这几万元的差价闹僵了,曾经的业务骨干如今成了被辞退的违纪员工,双方只能在法庭上见分晓。
李某把公司告上了法庭,坚持认为,自己是被冤枉的,甚至可能是被陷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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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反复申辩,虽然报销单据和实际住宿金额不符,但他在事发后已经把拿到的差价退给了郭某和公司。
更重要的,他觉得既然发票金额390元没有超过公司400元的标准,那么在这个范围内,公司并没有多花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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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并没有被李某的逻辑带着走,法官通过调查查明,李某在佛山的住宿费实际上是由郭某支付的,事后李某才向郭某转账。
而且李某作为一个有着丰富出差经验的资深职员,在长达85天的时间里,一直住在条件简陋的120元价位的房间里,却拿着390元价位的商务酒店发票去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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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中间巨大的差异是一个正常人都能够察觉到的,他说自己不知道真实价格,这种说法既不符合常理,也难以让人信服。
因而法院认定,李某在这个过程中存在明显的主观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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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这起案件的核心并不在于公司是不是遭受了直接的经济损失,而在于李某这个行为的性质就违规。
李某既然触犯了这一条,公司依据规章制度做出开除决定,就是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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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的退款行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后果,但不能改变他违纪违规的事实,法院一审判决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驳回了李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场官司打下来,李某不仅丢了工作,名声受损,法律上也认定了他有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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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件事在网络上曝光后,网友们的看法也是五花八门。
有网友就提出了一种比较务实的建议,觉得公司不如直接实行包干制,比如固定每天给员工发400元补贴,让员工自由支配。
这样一来,有些家庭经济条件不好的员工,如果愿意住得差一点省下钱来贴补家用,也是合情合理的,公司也就不用费劲去查发票真假了,大家各取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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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位网友站在了李某这一边,他觉得挺惋惜的。
在他看来,员工也是在利用规则赚点辛苦钱,毕竟李某开的发票是390元,比公司给的上限还少了10块钱。
从某种角度来说,也没有让公司多掏钱,甚至还帮公司省了一点点预算,虽然手段确实有问题,但也不至于一棍子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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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也有网友从公司管理的角度给出了一个非常犀利的反向观点,他认为公司虽然赢了官司,但其实输了未来。
因为这件事一出,公司杀鸡儆猴把李某开除了,以后其他的员工看到这个下场,绝不会再有人想着替公司省钱或者搞小动作了。
大家都会选择顶格消费,既然给400元,那就找398元,399元的酒店住,全部实报实销,一分钱不给公司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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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下来,公司每年可能要多支付几十万甚至百万的差旅费。
这位网友觉得,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批评教育,让李某退还非法所得就行了,没必要非得开除,水至清则无鱼,适当的宽容反而能让员工更死心塌地。
网友们的争论各有道理,但无论如何,李某因为贪图这几万元的小利而丢掉十年饭碗的事实已经无法改变。职场中的规则和红线,往往就在一念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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