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红星新闻12月21日报道,17岁女孩邀请17岁男孩外出旅游,晚上他们都住到了女孩在郑州的家里,没想到发生了意外。
女孩说自己被侵犯了,并且也报警了,男孩被逮捕了。
一审判决男孩因为强奸罪,被判了有期徒刑2年9个月,对于这个判决,男孩的父母不认可,他们于近日提起了上诉,认为双方是自愿的。
我们看看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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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2024年八月份,当时正好是暑假,17岁的女孩丽丽,就邀请了17岁的男孩小董,两个人一起到郑州游玩。
他们不是男女朋友,只是普通朋友关系。由于当天赶不回家里,他们就打算住在丽丽在郑州的家里。而且丽丽带着小董进自己家后,也说了要和小董分房睡。
一人一个房间。
但是小董竟然误解了丽丽的意思,认为丽丽邀请他同游,又让他住在自己家里,就认为丽丽对他有意思,就开始想入非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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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丽让小董去自己房间睡,小董没有听丽丽的话,坚持留在丽丽的房间里。
就这样丽丽遭到了侵犯,事后丽丽报警了,小董被逮捕了。
小董的母亲,不认为自己的儿子是强奸。她说,儿子没有暴力,也没有强迫对方,是双方自愿。
但是法院认为丽丽邀请小董出游,同住,不代表可以做任何事情。更何况事后,丽丽也及时报警了。
所以小董是违背了妇女的意愿,认定小董犯了强奸罪。
既然犯罪了,就要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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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证明丽丽也喜欢小董,两个人是自愿的,小董的母亲还拿出一条证据,就是在小董被拘留后,丽丽还给小董发短信,说想你了。
这不是在恋爱吗?
他们都是十七岁的人了,马上就成年了,什么事情都懂了。难道丽丽就没想过,邀请一个男生旅游,还邀请一起同住一个房子,就是表达对这个男生有好感吗?就没想到会发生什么事情吗?孤男寡女共处一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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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法官还是坚持了自己的看法,认为邀请小董不假,但是不代表可以和他同住一间房子睡一张床,小董最终被判了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
网友看了这个案件,也是感觉有点离谱。
两个人按理说关系应该很好,否则也不可能一起游玩。可是,为何被告强奸了呢?
有个网友是这样说的,现在先学会看法条,刑法236条再学会谈对象,关键时候可以保命。
也有网友说,要养成拍视频的好习惯,这样可以有证据,若是被诬陷了,也可以拿出来自证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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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单独相处,真的说不好到底发生了什么?大部分网友认为,男生很容易成为被告,甚至谈男女朋友,就是彩礼给少了,也会被告强奸。还建议男生在外面,一定要注意安全。
相信大家也看出来了,大部分人都为小董喊冤,认为他被做局了。正如他的母亲不服判决,提起了上诉。
但若是他们提供不了强有力的证据,估计还是会维持原判。
所以男孩和女孩单独相处时,一定要把控好节奏,不要做哪怕任何有违法犯罪的事情,若是被告强奸,也是一点都不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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