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即将到来,多个与中小学、幼儿园有关的新规即将实施,一起来看——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下称《治安管理处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6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时隔19年终于迎来全面升级,修订后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共6章144条,新增25条、修改60余处。
![]()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了未成年人行政拘留执行条件:对于14至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可以依法执行拘留;14至16周岁以及16至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同样可以依法执行拘留;对因未达年龄不予治安处罚或者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应依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
此外,如果学校未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严重学生欺凌事件,将被责令改正,有关部门还会对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以此推动公安机关与学校协同治理学生欺凌问题。
此外,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对执法程序有更人性化的规定。询问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其监护人不能到场的,可通知其成年亲属、所在学校代表等到场,给予未成年人心理支持与权益保障。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12月公布,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将全民阅读从“倡导”升级为“法定责任”,在全民阅读保障方面,条例规定对未成年人提供适宜读物,中小学开设阅读课程等措施。
![]()
条例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发挥言传身教作用,开展力所能及的家庭阅读、亲子阅读等,帮助未成年人养成良好阅读习惯。
条例还提出,幼儿园应当为幼儿提供适宜的读物,创设良好的阅读环境条件,培养幼儿阅读兴趣和阅读习惯。
中小学校应当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加强书香校园建设,加大阅读在教学计划中的分量,开设阅读课程,开展阅读辅导,组织校园阅读活动,帮助学生养成阅读习惯,并加强对教师的阅读指导培训,提高教师的阅读指导能力。
高等学校应当将阅读作为重要的教育教学方式,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阅读活动,鼓励学生拓展阅读内容,丰富学生精神世界,提高学生综合素养。
《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
12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通知对幼儿园的收费规范做出明确要求,幼儿园可以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提供托育服务的保育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5类项目。
![]()
![]()
《通知》强化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源头治理:一是建立本地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目录清单,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建立本地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总清单,幼儿园只能在清单内选择收费项目,不得超出目录清单范围自行设立收费项目。二是建立幼儿园本园收费目录清单,要求幼儿园建立本园的收费目录清单,清单应包括机构性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收费依据等内容,并按规定向社会和家长公示,清单之外无收费。三是针对突出问题明确禁止行为。强调不得以幼小衔接班、兴趣班、课后培训和亲子特色班等名义收取费用,不得通过家委会或引入第三方机构向幼儿家长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用。
《儿童青少年裸眼视力和屈光状态评价规范》
由眼和视光疾病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牵头,联合多家单位共同研制的《儿童青少年裸眼视力和屈光状态评价规范(ws/t 10039-2025)》(以下简称《规范》)正式获准发布,并将于2026年3月1日起实施。
该《规范》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儿童青少年裸眼视力和屈光状态(特别是“远视储备”)的全国性卫生行业标准,旨在解决长期以来各地评价方法不一、数据难以比较、预警不够规范的问题,为全国范围的科学近视防控提供统一、权威的技术依据。
《规范》明确不同年龄段裸眼视力的异常判断标准:3岁儿童视力≤4.7、4—6岁≤4.8、7—18岁≤4.9,即被视为需要关注。
![]()
![]()
新修订的《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
国家疾控局组织修订的《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2025)》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该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
新标准在自然采光上明确,教室窗户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应低于1:5;采光方向首选南北向双侧采光,避免东西向,单侧采光时,光线应从学生座位的左侧射入;有南北走廊的教室,以北向窗为主采光面;教室顶棚和墙壁应为白色或浅色,使室内光线分布更均匀,防止眩光。人工照明光源要保证显示物体颜色真实,光线柔和、不刺眼不昏黄,教室课桌面和黑板面要照度足够且均匀。
新标准新增多项关键指标,填补旧标准空白。比如纳入采光均匀度,确保教室内不同区域光线分布均衡;冬至日满窗日照时间,保障冬季教室获得充足自然光;新增玻璃光学参数、书写板照明控制装置要求,以及波动深度、频闪效应可视度等指标,规避频闪、蓝光等对视力的伤害。
新标准设定更科学:一方面拓展适用范围,可参照用于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等,贴合当前办学实际;另一方面优化多项原有要求,像细化采光方向、采光系数,完善眩光控制和教室各表面反射比标准,调整照明色温和显色指数等参数,同时统一并优化了采光照明的测量方法,让标准执行更具可操作性。
新备注技术应用更灵活:删除旧标准中采用三基色荧光灯、节能电感或电子镇流器等限制性条款。这一调整适配照明技术发展,为led等新型照明技术进入教室扫除障碍,既鼓励技术创新,也能满足不同学校的差异化改造需求。
《中小学生午休课桌椅通用技术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的《中小学生午休课桌椅通用技术要求》将于2026年2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根据学生身体发育特点,从设计、生产、检验、使用全流程作出规定,让午休课桌椅更舒适、安全、耐用。
![]()
标准要求午休课桌椅形态尺寸兼顾学习与午休的舒适。
上课时,小学课桌高度在455mm至730mm之间,中学课桌高度在565mm至790mm之间,椅子的座面宽至少达到360mm,以保证坐姿端正。
午休时,椅子能展开成躺姿,整体长度不少于1050mm,靠背能放倒到135°以上,头枕宽、长分别至少达到180mm、100mm,搁腿的地方宽、长不少于250mm、100mm,学生能舒展身体好好睡觉。
桌子下方的空间也有讲究,小学的桌子净空高和座面的高度差不小于110mm,中学的不小于150mm,既能让腿活动自如,又避免午休时身体蜷缩导致不适。
标准对午休课桌椅的材料、性能和结构作出严格规定。在材料方面,要求桌面、椅面等塑料件抗冲击、耐老化,表面漆膜经得起水、潮气和摩擦,桌面沾了墨水、印泥之类的污渍,用普通橡皮就能擦干净。在结构和耐用性方面,要求午休状态下椅子能承受多重重量测试,挂钩挂5kg物品不损坏,搁腿部件用2万次不会断,调节、折叠等功能用1万次还能正常用。
标准明确午休课桌椅从出厂到使用全链条质量保证要求。出厂前,每批产品都要抽样,检查外观、尺寸、结构安全等项目,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校园。如果产品的结构、材料、工艺有大改动,或者停产后半年再生产,需要进行全面检验,确保核心性能达标。同时,产品上要标明名称、规格、用料、厂家等信息,使用说明里要写明安装、保养和安全提醒等信息,方便学校和家长正确使用维护。
来源:中国政府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等
题图由ai生成
编辑:曹轶姗
校对:曹铒
责任编辑:吴华
转载此文请注明出处
关注“第一教育”
分享至朋友圈惊喜更多!
上观号作者:第一教育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