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和万事兴,法爱暖人心
当生活的褶皱里悄然生出小摩擦
总有一群人用专业与温度
为家庭撑起一片晴空
省妇联、省司法厅、省总工会联合启动
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技能“大比武”活动
和闽姐姐一起走进
“家和福见・我的调解故事”专栏
共同感受“婚调理顺 家和福见”的温暖微光
见证活跃在八闽大地的婚调员们的
动人风采和生动实践
我还记得第一次参与调解时的局促不安。当时,我跟着经验丰富的老调解员去处理一起邻里纠纷,想插句话却被当事人一句“小姑娘懂啥”噎了回来,不服输的我暗暗下定决心,从此走上了“调解取经路”。
基层纠纷多藏在柴米油盐里,光靠书本上的法理条文远远不够。于是,我跟着村妇联干部走村入户,在大妈们的闲聊中捕捉信息;蹲在村口小卖部,听大爷们讲村里约定俗成的“老规矩”。慢慢地,那些藏在调解细节里的门道被我一点点地摸了出来,比如别急于“评理”,先学会“蹲下来听”。刚开始遇到纠纷,我总想着快速理清是非,结果常常是各说各的理,越劝越僵。后来慢慢明白,就像那些闹别扭的夫妻,面红耳赤似乎要争个输赢,其实他们可能需要的是对方愿意倾听、理解彼此心里的委屈和不满。憋心里的话说出来了,气顺了,情绪平复了,问题就好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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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讲“大道理”,多找“小切口”。在调解家庭纠纷时,比起空洞地强调“要反思”“要原谅”,我更倾向用“甜蜜爱情回忆法”,从那些藏在记忆里的温暖碎片入手,让彼此重新看见曾经的付出与珍视,让调解在法理之外,多了一份直抵人心的力量。
调解不是“和稀泥”,得让人“心服”。尤其面对未婚同居女性遭遇情感、经济权益等纠纷时,我坚持在厘清是非的基础上,对过错方展开“情理法”相结合的疏导,让过错方真正认识到问题所在,让受害方感受到公平与力量,最终实现“心服”二字。这不仅是对事实的尊重,更是对受害者的交代。
如今,我已从当年那个被怼“不懂事”的小姑娘成长为群众信得过的“调解能手”。2024年,我参与调解的《三级妇联协同发力 保障未婚同居女性合法权益——诏安县刘某某与钟某某感情纠纷案》获评2024年漳州市妇女儿童维权十佳案例;在2025年漳州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大比武”展演中,我代表诏安队参赛凭借扎实功底荣获二等奖,又代表漳州队参加省赛获得二等奖。
站在领奖台上,我想起了刚下基层时的自己,忽然明白:所谓“取经”,取的从来不是现成的答案,而是把群众放心里的真诚与责任、是在法理与情理间找平衡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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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闽姐姐
编辑/沈艳
校对/陈佳颖
编审/李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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