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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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是否想身临法庭,现场观看庭审,感受法律的魅力?
现在,机会来了!
这是一封来自泗阳法院的庭审观摩邀请函,
只要报名,您就有机会走进法庭!
这里不仅有最真实的庭审现场,
还有法官现场为您讲解庭审流程、梳理案情脉络
讲解分析法律知识!

本期主题
原告魏某与被告张某系朋友关系。
2025年5月,经张某介绍,魏某与张某共同前往李某经营的美容店注射美容针。注射后,魏某即出现高烧、咽喉剧痛至无法饮水的症状。期间,李某曾陪同魏某前往医院就医。魏某后因病情加重住院治疗。事后,李某失联。魏某认为,李某经营的美容店不具备注射美容针的相应资质,其因注射行为身体受损,李某及美容院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介绍人张某具有过错,应对自身损害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争议焦点为:魏某的身体损害后果是否与美容店注射美容针的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法院如何审理认定,让我们一起旁听见证。
如果您对本次活动充满兴趣
一起下滑了解报名方式吧~
定于:2025年12月29日下午14时20分,泗阳法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
邀请群众代表届时参加旁听,旁听地点位于泗阳法院四楼会议室。
承办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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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学松(承办人)
徐学松,男,1974年8月出生,汉族,江苏泗阳人,1993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泗阳县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审判员、一级法官。
注意事项
1、旁听庭审人员需年满18周岁。
2、进入法院需接受安检检查,并出示身份证。
3、旁听庭审时应遵守相关纪律,维护旁听秩序。
报名通道
1、报名期间:即日起至12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方式:请在本条微信下方留言。留言格式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方式。
3、结果反馈:因场地限制,旁听名额有限,本院将在报名人员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人员参加旁听,请等待电话通知,最终报名结果以电话通知为准。
观摩庭审前请务必带上
身份证!
身份证!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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