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本文所用素材源于互联网,部分图片非真实图像,仅用于叙事呈现,请知悉
我叫陈默,三十三岁,刚从野战部队滚回来。
一身在枪林弹雨里练出来的本事,在这花花世界屁用没有,最后被安排去监狱当了个管教,混口饭吃。我以为我这辈子,就这样在铁锈味儿里耗死了。
可我上班第一天,推着饭车给死囚送饭,就在走廊尽头的A-13号监室,一桩怪事把我整个人都钉在了原地。
那扇漆黑的送饭口里,伸出了一只瘦骨嶙峋的手。当我看清他虎口上那道月牙形的旧疤时,我脑子“嗡”地一声,差点没跪下!那是我失散十年,我以为早就牺牲了的英雄班长!
可档案上,他却是亲手灭人满门的恶魔!我颤抖着叫他,他却用死人一样的声音告诉我:“你认错人了。”
我必须撬开他的嘴!
我得弄明白,我当年豁出命去追随的,到底是个神,还是个伪装了十年的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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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我叫陈默,三十三岁。就在三个月前,我刚刚告别了待了十五年的野战部队。退伍那天,我把那身洗得发白、带着硝烟和汗味的旧军装叠得整整齐齐,放进了箱底。换上地方发的便服,感觉浑身都不得劲,像是被拔了毛的鸟,光秃秃的,风一吹就哆嗦。
回到家,母亲看我的眼神里全是心疼,嘴上却絮絮叨叨:“回来就好,回来就好。你看你,黑了瘦了,这胳膊上的伤……”她摸着我那条在演习中被石头划开、缝了十几针的疤,眼圈就红了。我爹则在一旁抽着闷烟,半天憋出一句:“部队那套在外面行不通,以后踏踏实实过日子。”
日子怎么个踏实法?我不知道。十五年,我学会了格斗、射击、野外生存,学会了服从命令、绝对忠诚。可我没学会怎么用智能手机叫外卖,没学会怎么跟人讨价还价,更没学会怎么在酒桌上把领导哄得眉开眼笑。我像个从旧时代穿越过来的人,跟这个花花绿绿的世界格格不入。
最后,还是靠着退伍安置政策,我被分配到了省第一监狱,当一名管教。母亲高兴得不行,一个劲地说这是“铁饭碗”,稳定,饿不着。我对着镜子,穿上那身大了半号的藏蓝色制服,怎么看怎么别扭。这衣服软塌塌的,没有肩章,没有领徽,撑不起一个兵的精气神。
第一天上班,监狱那扇沉重的铁门在我身后缓缓关上时,发出的“哐当”巨响,像是一记重锤砸在我心上。高墙,电网,一排排紧闭的铁窗,空气里混杂着消毒水、饭菜馊味和一种说不出的压抑气息。这里的一切,都跟军营截然相反。军营里是昂扬的,是向上的;而这里,是沉寂的,是往下的。
带我的师傅叫老刘,一个快退休的老管教,头发稀疏,眼袋耷拉着,看谁都像欠他钱一样。“新来的,记住了,”他一边走,一边用手指点着周围,“在这里,别跟犯人交朋友,别滥用你的同情心。你看到的,听到的,不一定就是真的。管好你自己,别惹事,就能安安稳稳干到退休。”
我跟在他身后,点着头,目光却像在部队时一样,习惯性地扫过每一个角落。我看到走廊尽头,一个犯人正蹲在地上擦地,动作很慢,眼神空洞。我看到一扇铁门上的小窗里,一双怨毒的眼睛一闪而过。我努力记下每一条规定,每一道程序,从巡视路线到分发饭菜,再到处理简单的突发情况。
下午,轮到我去给A区送饭。老刘把吱呀作响的餐车推到我面前,特意嘱咐了一句:“A区关的都是大家伙,无期和死刑。你一个人去,利索点。”
我心里咯噔一下,但没露怯,这是在部队养成的习惯。我推着车,轮子滚过水泥地的声音在空旷寂静的走廊里被放大了好几倍,一下一下,敲得人心慌。
“开饭了!”
我挨个监室送过去。送饭口开在铁门下方,刚好能塞进一个饭盒。有的犯人会嬉皮笑脸地喊“政府,今天伙食不错啊”,有的则一言不发,像个死人。我按照老刘教的,不多看,不多说,放下饭就走。
走廊快到头了,只剩下最后一间,A-13。
我停在A-13的门前。这间监室比别的都要暗,门上的观察窗被什么东西从里面挡住了一半,只透出昏暗的光。我心里犯嘀咕,老刘特意嘱咐过这间。
我敲了敲冰冷的铁门:“开饭了。”
里面静悄悄的,一点动静都没有。我有点不耐烦,提高了点音量,敲得更响了些:“赶紧的,把手缩回去,我要放饭了!”
我弯下腰,准备把饭盒从送饭口推进去。就在这时,一只手从里面慢慢伸了出来,准备接饭。
那是一只瘦骨嶙峋的手,青筋毕露。可我的目光,却像被磁铁吸住一样,死死地钉在了那只手的虎口上。
在虎口的位置,有一道清晰的、月牙形的旧疤。
我的脑子“嗡”的一声,仿佛被拉响了警报,瞬间一片空白。浑身的血液都冲上了头顶,又在下一秒冻成了冰。
这道疤……这道疤我这辈子都忘不了!
那是我刚到新兵连的第二个月,格斗训练。我紧张得要命,对练的班长却游刃有余。一个转身的动作,我手里的训练匕首没拿稳,脱手而出。他为了护住我,下意识地用手去挡,锋利的刃尖划破了他的虎口,血一下子就涌了出来。我吓傻了,站在那不知所措。他却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用另一只手拍了拍我的脑袋,说:“没事,小子,手艺不错,算你给我留个纪念。”
我浑身僵硬地蹲在地上,心脏狂跳,几乎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我猛地抬起头,想透过那狭窄黑暗的送饭口,看清里面的人。
光线太暗了,我只能看到一个佝偻着背的模糊轮廓。他拿到饭盒,就立刻缩了回去,自始至终低着头,一头乱糟糟的花白头发,遮住了他的脸。
我的喉咙干得发疼,一个我以为早已消失在人海,甚至可能已经牺牲在某个未知任务里的人名,在我舌尖上打着转,却怎么也吐不出来。我颤抖着,用尽全身力气,挤出了一句几乎只有气声的问话:
“……班长?”
里面传来金属饭盒碰到地面的轻响,接着是吃饭的动作。那动作停顿了一下,只有一秒钟。
随即,一个沙哑、冰冷,又完全陌生的声音,从铁门后飘了出来:
“你认错人了。”
02
“你认错人了。”
这五个字,像五根冰冷的钢针,瞬间刺穿了我的耳膜,扎进了我的脑子里。我蹲在原地,保持着送饭的姿势,一动不动,直到走廊另一头传来老刘不耐烦的喊声:“陈默!磨蹭什么呢!送完了就赶紧回来!”
我这才像个被抽了线的木偶,僵硬地站起来,推着空了一半的餐车,浑浑噩噩地往回走。那天剩下的工作我是怎么完成的,我一点印象都没有。脑子里反反复复,全是那道月牙形的伤疤,和那句冰冷刺骨的否认。
下班铃响了,我脱下那身藏蓝色的制服,换上自己的衣服,却没有回家。我一个人坐上了通往江边的公交车,在终点站下了车。江边的风很大,吹得人脸上生疼,我却感觉不到一点冷意。我就那么坐在冰凉的石阶上,看着浑浊的江水不知疲倦地拍打着堤岸,一坐就坐到了半夜。
是巧合吗?我一遍遍地问自己。世界上长得像的人多了去了,有一道相似伤疤的人,或许也不止他一个。我努力用理智说服自己,那个颓废、苍老、声音嘶哑的死囚,不可能是他。
不可能是我那个神一样的班长,林峰。
我的思绪,像决了堤的洪水,一下子回到了十五年前。
我刚入伍的时候,是个典型的城市兵,体能差得一塌糊涂,白白净净,弱不禁风。三公里武装越野,我总是最后一个,跑到终点时,肺都快要炸了,吐得只剩下酸水。全连的人都笑话我,叫我“白面秀才”。
是林峰,我当时的班长,把我从烂泥里拽了出来。他比我大五岁,黑黑壮壮的,笑起来有一口大白牙,眼神却像鹰一样锐利。他没骂我,也没放弃我。每天熄灯后,他都把我从床上拖起来,逼我加练。俯卧撑、引体向上、蛙跳……我累得像条死狗,他就用他那辆破旧的二八大杠自行车在前面领着我,在训练场上一圈一圈地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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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默!”他总是这么吼我,“记住,兵的腿不是用来走路的,是用来奔袭的!不想当孬种,就给老子站起来!再跑一圈!”
他的自行车前面挂着一个军用水壶,我每次快撑不住的时候,就能看到那个水壶在月光下一晃一晃,仿佛在告诉我,再坚持一下。就是在那段时间,在一次格斗训练中,我失手划伤了他。他不仅没怪我,反而用这个“纪念”来鼓励我,说我终于有了点兵的样子。
还有一次野外生存演习,我们小队在深山里迷了路,断粮断水。我不小心喝了不干净的溪水,上吐下泻,还发起了高烧,很快就陷入了半昏迷。在那种极限情况下,多带一个人就是多一份累赘。可林峰什么都没说,他把我的装备分给别人,然后一个人把我背在了身上。
我至今还记得,我的脸颊贴在他那被汗水浸透、坚实如铁的背上,耳边是他沉重而有力的喘息声。我能感觉到他的每一步都走得极其艰难,但他从未放下我。他就那么背着我,在荆棘丛生的山林里走了整整一夜,三十多公里山路,直到找到接应点。对我来说,他那不算宽阔的后背,就是全世界最安全、最可靠的地方。
他是我心里的英雄,是我所有军旅生涯的标杆和信仰。他正直、强大、重情重义,教我什么是坚持,什么是战友情。我们全班的人都服他,都敬他。
十年前,他服役期满,以他的军事素质和带兵能力,部队想留他提干,所有人都以为他会顺理成章地成为一名军官。可他却出人意料地选择了退伍。
我到现在还记得,在他离队前一晚,我拉着他问为什么。他坐在马扎上,递给我一根烟,自己也点上一根,望着远处黑漆漆的训练场,沉默了很久。
“有点私事要去办。”他最后说,声音很轻。
“什么事比当军官还重要?”我不解地问。
他吸了一口烟,吐出的烟雾模糊了他刚毅的脸庞。他转过头,看着我,眼神里有一种我看不懂的复杂情绪,像是决心,又像是悲伤。他拍了拍我的肩膀,咧嘴一笑,还是那口大白牙:“一件比当兵更重要的事。行了,小子,以后好好干,别给咱们班丢人。以后咱们兄弟,有缘再见。”
那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从那以后,林峰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彻底失联了。电话是空号,老家的地址也早就人去楼空。我们这些战友聚会时,总会提起他。有人说他可能发了财,不好意思见我们这些穷当兵的了;但更多的人,包括我,都宁愿相信一个更悲壮的猜测——他或许是被某个秘密单位选中,去执行什么不能说的秘密任务了。我们甚至做好了某一天,在烈士名单上看到他名字的准备。
可我做梦也想不到,十年后的“有缘再见”,会是在这种地方。
回忆里的林峰,浑身都散发着光。而A-13监室里那个蜷缩在黑暗中的人,颓废,冷漠,像一滩烂泥。一个舍己救人的英雄,和一个被判了死刑的囚犯。
这巨大的、残酷的落差,像一把大锤,把我过去十五年建立起来的精神世界,砸得稀碎。
不,我不能接受。如果那个人真的是他,这十年,他到底经历了什么?是什么,能把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变成一个别人口中的“魔鬼”?
03
江边的冷风吹了一夜,没能吹醒我,反而把我吹进了更深的迷雾里。第二天上班,我顶着两个硕大的黑眼圈,脸色煞白,老刘看了我一眼,调侃道:“怎么了小子,昨晚跟小女朋友折腾狠了?年轻人要懂得节制。”
我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没接话。
从那天起,我整个人都变得不对劲了。送饭的时候,我会刻意在A-13门口多停留几秒,希望能再看到那只手,或者听到一点别的声音。但那个人好像知道我在窥探一样,每次都是饭盒刚塞进去,就被飞快地拿走,再无声息。
我必须搞清楚。我开始有意无意地,向监狱里的同事打听A-13的情况。
“刘哥,”午休时,我递给老刘一根烟,“A-13那家伙,一直都这样?不说话,跟个哑巴似的。”
老刘接过烟,点上火,深深吸了一口,吐出的烟雾里带着一股不屑:“他?哼,进来两年多了,就没跟人正经说过几句话。心理评估报告上写着呢,典型的反社会人格,冷血得很。你可记住了,离他远点,这种人骨子里就是魔鬼,别看他现在蔫了吧唧的,指不定心里憋着什么坏水呢。”
魔鬼……这个词又一次刺痛了我。
我又找到跟我差不多时间分来的年轻管教小王,他消息灵通,喜欢八卦。
“王儿,跟你打听个事儿,”我把他拉到角落,压低声音,“A-13那个,你知道是犯了什么事进来的吗?看着挺瘦弱的啊,不像个狠角色。”
小王立刻来了精神,神秘兮兮地凑过来说:“默哥,你新来的不知道?这可是个狠人!两年前轰动全市的‘西郊别墅灭门案’,就是他干的!一家四口啊,听说连个十来岁的孩子都没放过,手段特别残忍。报纸上都登了,说他跟那家有仇,具体的就不清楚了,卷宗都是保密的,特级。”
“灭门案”……“连孩子都没放过”……
我的脑子嗡嗡作响,感觉天旋地转。这跟我记忆中的林峰,那个连踩死一只蚂蚁都会下意识说声“罪过”的林峰,完全对不上号!他会因为战友家的狗丢了,陪着找一个下午。他怎么可能,怎么可能对一个孩子下手?
我的内心,像是有两个小人在疯狂打架。一个小人穿着军装,坚定地告诉我:那不是林峰,林峰是被冤枉的!另一个小人穿着囚服,冷笑着说:别自欺欺人了,疤痕不会骗人,你都听到了,他就是个杀人魔!
这种撕裂般的痛苦折磨着我,让我寝食难安。我必须亲眼看到证据,我必须看到卷宗!
监狱的档案室管理很严,尤其是重刑犯的卷宗,更是锁在专门的铁皮柜里。
但我知道,再严密的管理也有漏洞。档案室的管理员老张,有个雷打不动的习惯,每天下午四点半准时去打球,五点半才回来锁门。而他办公室里那个最老旧的文件柜,用的是最老式的弹子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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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部队里,我们练过各种“旁门左道”的技能,开这种锁,对我来说不算难事。
那天下午,我找了个借口溜了出来,躲在楼梯间,眼看着老张抱着篮球离开。我深吸一口气,心脏砰砰直跳,这比我第一次参加实弹演习还紧张。我闪身进了档案室,反锁上门。
档案室里很安静,只有我的心跳声和窗外隐约的风声。我从口袋里掏出一根早就准备好的回形针,捋直,弯出一个小小的钩。我蹲在那个刻着“特级”字样的文件柜前,将回形机敏地探入锁孔。
一秒,两秒……我的额头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在部队,我用这招开过无数模拟的“敌方”门锁,可这一次,我的手却抖得厉害。
“咔哒。”
一声轻响,锁开了。
我拉开沉重的柜门,一股陈旧纸张的味道扑面而来。我打着手机的手电筒,光柱在昏暗的档案中来回扫动。我很快找到了那个用牛皮纸袋装着,封条上写着“绝密”的卷宗,编号:A-13。
我的手指触碰到牛皮纸袋的瞬间,感觉像是摸到了一块冰。我颤抖着撕开封条,抽出了里面的文件。
第一页,就是罪犯的正面照和侧面照。
照片上的人,头发花白,胡子拉碴,脸上布满了与年龄不符的深刻皱纹,一双眼睛空洞无神,仿佛灵魂已经被抽走。尽管他看起来比我记忆中老了二十岁,尽管他被折磨得完全脱了相,但我还是一眼就认了出来——
就是他!林峰!
照片下面,姓名一栏,清清楚楚地打印着两个字:林峰。
我感觉呼吸都停滞了。我像个被判了死刑的人,不死心地往下翻。卷宗里详细记录了“西郊别墅灭ม案”的案情,描述的作案手法比小王说的更加血腥、更加恐怖,每一个字都像一把烧红的烙铁,烫在我的眼睛里。
而在“作案动机”那一栏,只用打印机打着四个冰冷的字:报复行凶。
没有任何多余的解释,没有任何背后的故事,就是简单粗暴的,报复行凶。
我的手一软,厚厚的卷宗“啪”地一声掉在了水泥地上,发出沉闷的响声。在这寂静的档案室里,这声音如同惊雷。
我瘫坐在地上,浑身冰冷。
魔鬼……他真的是魔鬼吗?那个曾经把我从烂泥里扶起来、从死亡线上背回来的班长,真的变成了一个亲手制造人间地狱的魔鬼吗?
04
看了卷宗之后,我彻底垮了。连续好几天,我像个行尸走肉,上班、下班、吃饭、睡觉,但魂不知道丢在了哪里。一闭上眼,就是卷宗上那些触目惊心的文字描述,和林峰那张死灰色的脸,两幅画面在我脑子里交替出现,反复折磨着我。
我不能就这么算了。
一个念头像野草一样在我心里疯狂滋长:我必须和他当面对质。就算他真的是魔鬼,我也要知道,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要亲口听他说,而不是从别人口中,或者从那冰冷的卷宗里。
我决定,要打破这该死的沉默,哪怕是被他彻底推开,我也认了。
我开始寻找机会。监狱的规定,死刑犯是不能参加集体活动的,但天气好的时候,可以在管教的监视下,单独在A区后面的小院子里放风十分钟。这是一个绝佳的机会。
我花了几天时间摸清了规律,又主动跟老刘申请调换了巡视时间。终于,在一个阳光刺眼的午后,我等来了这个机会。
我打开A-13的监门,对他冷冷地说:“放风时间,出来。”
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眼神里没有任何波澜。他默默地站起来,戴上手铐脚镣,跟着我走出了监室。
小院子不大,四周是高高的围墙,头顶是拉着电网的一方天空。阳光照在身上,却没有一丝暖意。院子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我站在门口,他站在院子中央,我们之间隔着一段五米的安全距离。
他还是那副半死不活的样子,低着头,看着地上砖缝里长出的一棵小草。
“林峰。”我没有再叫他班长,而是用尽力气,一字一顿地喊出了他的名字。
他的身体明显僵硬了一下,但没有回头。
我往前走了两步,声音因为激动而有些发颤:“十年了。我找了你十年。所有还活着的战友,都在找你。我们以为你……我们以为你执行秘密任务,光荣了。我做梦都没想到,会是在这种地方,用这种方式见到你。”
说到最后,我的声音已经哽咽。
他终于有了反应。他缓缓地转过身,第一次,正眼看向我。他的眼神像一潭深不见底的死水,没有我想象中的震惊,没有愤怒,也没有悲伤,只有一片让人心寒的空洞。
他开口了,声音沙哑得像是两块砂纸在摩擦:“我说过,你认错人了。陈默,你现在是管教,我是犯人。做好你的工作,别自找麻烦。”
他竟然还记得我的名字!
这个发现像是一剂强心针,让我瞬间激动起来。我不管不顾地冲上前一步,几乎是对着他吼道:“你没忘!你就是林峰!你为什么要骗我?为什么要说认错人了?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西郊别墅案……那不是真的,对不对?卷宗上写的都是假的!你怎么可能去杀人,你怎么可能去杀一个孩子!”
我的质问,像连珠炮一样射向他。
他静静地听着,脸上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直到我说完,他那死水般的眼睛里,才泛起一丝涟漪。
他突然笑了。
那笑容比哭还要难看,嘴角扭曲地向上扯起,充满了无尽的嘲讽和悲凉。
“为什么不可能?”他看着我,一字一句地说,“你说的没错,我的确不可能去杀一个孩子。但是,你认识的那个林峰,那个在部队里的林峰,十年前就死了。现在站在这里的,就是一个杀人犯,一个手上沾满鲜血的魔鬼。”
说完,他不再看我,猛地转过身,用戴着手铐的拳头,重重地砸了一下旁边院子的铁门,发出“砰”的一声巨响。这是示意时间到了,他要回去。
我看着他决绝的背影,感觉全身的力气都被抽干了。我准备了一肚子的质问和不甘,却被他这番话堵得哑口无言。
他没有否认,没有辩解,反而主动承认了自己就是那个“魔鬼”,亲手打碎了我心中为他保留的最后一丝英雄形象。
这次对峙,比沉默更伤人。他越是这样,我心里那个疯狂的念头就越是清晰——事情,绝对没有那么简单。
05
那次失败的对峙之后,我消沉了好几天。我开始怀疑自己的坚持是不是一个笑话。或许,人真的会变。十年时间,足以把一个英雄变成一个恶棍。我表面上恢复了平静,每天按时上班,巡视,给A-13送饭,不再主动和他说话,甚至刻意避开他的目光。
但我骗不了自己,我的眼睛,还是会不受控制地在他身上寻找着什么。
我开始像在部队搞侦察一样,不动声色地观察他的一切。我观察他吃饭的习惯,他总是先把饭菜里的肉挑出来,留到最后吃,这是以前在部队饿怕了养成的毛病。我观察他睡觉的姿势,他总是侧着身,蜷缩成一团,这是缺乏安全感的表现。
一个微小的细节,给了我一道划破黑暗的光。
我发现,他每次把空饭盒从送饭口递出来的时候,那只没有伤疤的左手,小拇指都会不自觉地、极轻微地向上勾一下。
这个动作,外人看不出任何名堂。可我的心脏,却猛地一跳。
这是我们班独有的手语信号!是当年林峰为了在执行静默任务时方便交流,自己琢磨出来的一套手势。这个小拇指微微勾起的动作,代表的意思是:“安全”或者“一切正常”。
他为什么还在无意识地使用这个信号?是对过去的怀念,还是一种习惯?或者,他是在向我传递什么信息?这个发现,让我几乎熄灭的希望,重新燃起了一点火星。
没过几天,发生了一件意外。
监狱工厂里,一个外号叫“大彪”的刺头犯人,因为偷懒被管教训斥了几句,竟然当场发飙,抄起旁边清洁用的长柄铁刷,就朝那个管教的头上砸去。事发突然,在场的几个管教都有点懵,一时间没人反应过来。
我当时正好路过,几乎是出于本能,一个箭步冲上去,侧身躲过铁刷,右手顺势抓住大彪的手腕,左手刁住他的肘关节,腰部发力,一个干净利落的过肩摔,就把人高马大的大彪结结实实地摔在了地上。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不到三秒钟,大彪的凶器脱手,人已经被我用膝盖死死顶住,动弹不得。这是部队里练了上万次的擒拿动作,已经刻进了我的骨子里。
处理完骚乱,我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灰。无意中,我的视线扫过不远处的A区走廊,我看到,在A-13那扇门的观察窗后,一双眼睛正直勾勾地看着这边。
是林峰。
他的眼神里,闪过一丝极快的光芒。那光芒里,有我非常熟悉的东西——是赞许,是认可,是一个老兵对另一个好兵的欣赏。虽然那光芒稍纵即逝,快得像我的错觉,但我捕捉到了。
从那天起,我感觉到林峰的态度有了一点点微妙的变化。虽然他依旧沉默,但那份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冰冷,似乎融化了一角。
又一次送饭,我透过送饭口,看到他碗里的米饭上,被人恶意撒了一层沙子。这是监狱里常见的老犯人欺负新犯人,或者强势犯人欺凌弱势犯人的手段。显然,林峰在里面,也并不好过。
我什么也没说。下一次送饭的时候,我趁着没人注意,把自己的那份饭盒,和他那份被人动过手脚的调换了。我把干净的饭盒塞进去,一言不发地转身就走。
我知道,他明白。
几天后的一个深夜,轮到我值夜班。整个监狱安静得像一座坟墓,只有我的脚步声在空旷的走廊里回响。
我巡逻到A区,习惯性地放轻了脚步,走到A-13门口时,朝那个小小的观察窗里看了一眼。
他没有睡。他就那么穿着囚服,端坐在床沿上,背挺得笔直,像一尊没有生命的雕像。
他似乎感觉到了我的注视,慢慢地站起来,一步一步,走到了铁门边。、
昏暗的灯光从他身后照过来,勾勒出他消瘦的轮廓。
我们就这样,隔着一扇冰冷的铁门,无声地对视着。
突然,他把嘴唇凑到了门缝边。
他用一种极低、极沙哑,几乎只有口型和微弱气流的声音,对我说了一句话。
这句话像一道惊雷,在我死寂的脑海里轰然炸响。
他说:
“别碰‘蝎子’的尾巴……忘了我,好好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