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联系人:谭逸鸣、赵悦颖
摘 要
城投化债及退名单进程持续深化,2026年将至,政策演绎节奏成为焦点,市场关注相关政策节点及节点前后的分化,本文聚焦于此。
隐债化解与退名单的节点?
首先,关注隐债化解进度:
2025年,隐债化解资金有多少?
(1)“6+4+2”万亿的化债组合拳支持规模:2万亿元的置换隐债专项债,8000亿元的特殊新增专项债,合计2.8万亿元;
(2)地方政府自身消化隐债规模:假设约为4600亿元;
(3)重启发行的特殊再融资债:截至11月末共发行2311亿元。
三项合计,2025年隐债化解资金约3.5万亿元,以截至2024年末的10.5万亿元余额计算,目前的地方政府隐债余额约为7万亿元。
其次,关于“退名单”进度:
(1)截至2024年末,较2023年初,约40%的融资平台实现退出,且融资平台存量经营性金融债务规模下降25%左右。
(2)截至2025年9月末,较2023年3月末,71%的融资平台实现退出,融资平台存量经营性债务规模下降62%。
对比以上数据,今年以来,融资平台退出的进程有所加快,且退出平台的体量相对更大。
2023年初的融资平台经营性金融债务规模约为19.73万亿元,到2024年末2年时间下降4.93万亿元。根据测算,截至2025年9月末,融资平台存量经营性债务规模约为7.5万亿元,今年前9个月下降约7.3万亿元。
关于化债任务节点:
2024年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表述,“2028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元大幅降至2.3万亿元”,设定棚改隐债之外的隐债化解节点为2028年末。
截至2025年12月15日,全国存量城投债中约71%在2028年末前到期,29%在此后到期。
2028年内到期的存量债中,AA(2)、AA、AA+占比分别为32.3%、27.9%、19.4%;2028年末后到期的存量债中,江苏、山东、四川、河南、浙江、重庆等区域AA(2)及AA-的存量规模相对较大。
节点前后,或有风偏分化?
我们认为,在当前政策周期内,城投的整体底线风险仍处于可控区间。但在2026年的窗口期,市场对政策节点后弱资质城投主体的观点分化或将进一步显现。随着大部分平台完成隐债清零退出,需密切关注政策支持力度的边际调整,弱区域财政支持的可持续性亦是需重点关注的核心变量。
另一个角度而言,在2028年底前的区间内,可在存量充沛的区域中寻找票息相对较高的资产,在风险相对可控的区间内增厚收益。如江苏、浙江的区县级平台,重庆部分区县平台,天津、云南的市本级/省级平台、以及山东的地级市平台、西安区域平台,均有较为充沛的存量,可结合机构风格在其中精选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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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图表(完整图表详见正文)
风险提示:城投口径偏差;政策不确定性;宏观经济、地方政府债务压力、区域及平台评价的主观性。
城投化债及退名单进程持续深化,2026年将至,明年政策如何演绎成为焦点,市场关注相关政策节点及节点前后的分化,本文聚焦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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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债化解与退名单的节点?
首先,关注隐债化解进度: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6+4+2”万亿的化债组合拳审议通过。当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部长蓝佛安提到,“2023年末,经过逐个项目甄别、逐级审核上报,全国隐性债务余额为14.3万亿元”。
2025年9月12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部长蓝佛安提到,“截至2024年末,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余额10.5万亿元”。
2025年,隐债化解资金有多少?
(1)“6+4+2”万亿的化债组合拳支持规模:2万亿元的置换隐债专项债,8000亿元的特殊新增专项债,合计2.8万亿元;
(2)地方政府自身消化隐债规模:2024年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提到,“上述三项政策协同发力,2028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元大幅降至2.3万亿元,平均每年消化额从2.86万亿元减为4600亿元。”据此,可假设2025年地方政府自身消化规模为4600亿元;
(3)重启发行的特殊再融资债:
2025年10月17日,财政部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中央财政从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中安排5000亿元下达地方。今年的5000亿元除用于补充地方政府综合财力,支持地方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债务、消化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外,还安排额度用于经济大省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
2025年10月31日,发改委在新闻发布会上提到,“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中安排了5000亿元,用于补充地方政府综合财力和扩大有效投资。其中,新增了2000亿元专项债券额度,专门用于支持部分省份投资建设”。即,5000亿元中的3000亿元用于支持地方化解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债务、消化政府拖欠企业账款。
2025年8月以来,特殊再融资债(募集资金用途为“偿还存量债务”)重启发行,10-11月密集发行,或与10月公布下达的5000亿元结存限额中的3000亿元额度相关。截至2025年11月末,2025年特殊再融资债共发行2311亿元。
三项合计,2025年隐债化解资金约3.5万亿元,以截至2024年末的10.5万亿元余额计算,目前的地方政府隐债余额约为7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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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关于“退名单”进度:
2025年3月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记者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提到,“到2024年末,与2023年初相比,约有40%的融资平台通过市场退出、市场化转型等方式,退出了融资平台的序列”。
2025年9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部长蓝佛安提到,“截至2025年6月末,超六成的融资平台实现退出,意味着60%以上的融资平台隐性债务已经清零,融资平台改革转型加快推进”。
2025年10月26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提到,“经过中央和地方各方面努力,2025年9月末,全国融资平台数量、存量经营性金融债务规模较2023年3月末分别下降71%、62%,风险明显缓释”。
存量经营性金融规模方面,3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亦提到,“2024年末,融资平台经营性金融债务规模约14.8万亿元,较2023年初下降25%左右”。
整合来看,
(1)截至2024年末,较2023年初,约40%的融资平台实现退出,且融资平台存量经营性金融债务规模下降25%左右。
(2)截至2025年9月末,较2023年3月末,71%的融资平台实现退出,融资平台存量经营性债务规模下降62%。
对比以上数据,今年以来,融资平台退出的进程有所加快,且退出平台的体量相对更大。
根据2024年末的融资平台经营性金融债务规模,2023年初的融资平台经营性金融债务规模约为19.73万亿元,到2024年末2年时间下降4.93万亿元。考虑到2023年一季度尚未启动一揽子化债政策,退出名单平台数量或不及此后,因此假设2023年3月末融资平台经营性金融债务规模与年初相近。以此为基数测算,截至2025年9月末,融资平台存量经营性债务规模约为7.5万亿元,今年前9个月下降约7.3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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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债任务节点:
2024年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上表述,“2028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隐性债务总额从14.3万亿元大幅降至2.3万亿元”,设定棚改隐债之外的隐债化解节点为2028年末。
截至2025年12月15日,全国存量城投债中约71%在2028年末前到期,29%在此后到期。
2028年内到期的存量债中,AA(2)、AA、AA+占比分别为32.3%、27.9%、19.4%。
2028年末后到期的存量债中,江苏、山东、四川、河南、浙江、重庆等区域AA(2)及AA-的存量规模相对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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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点前后,或有风偏分化
我们认为,在当前政策周期内,城投的整体底线风险仍处于可控区间。但在2026年的窗口期,市场对政策节点后弱资质城投主体的观点分化或将进一步显现。随着大部分平台完成隐债清零退出,需密切关注政策支持力度的边际调整,弱区域财政支持的可持续性亦是需重点关注的核心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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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角度而言,在2028年底前的区间内,可在存量充沛的区域中寻找票息相对较高的资产,在风险相对可控的区间内增厚收益。如江苏、浙江的区县级平台,重庆部分区县平台,天津、云南的市本级/省级平台、以及山东的地级市平台、西安区域平台,均有较为充沛的存量,可结合机构风格在其中精选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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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1、城投口径偏差。本文所采用的城投口径系非传统产业类的广义城投口径,较传统意义上的城投,口径更为广泛。
2、政策不确定性。
3、宏观经济、地方政府债务压力、区域及平台评价的主观性。
※研究报告信息
证券研究报告:《固定收益:2028前后,城投再审视》
对外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4日
报告发布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获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报告分析师:谭逸鸣S1110525050005 ;赵悦 颖 S111052507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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