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消息,山西省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心原副主任杨俊民(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朔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这起案件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
朔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已依法告知被告人杨俊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杨俊民利用担任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委副书记、万柏林区委书记、山西省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根据起诉指控,杨俊民的受贿行为涉及其任职的多个重要岗位,时间跨度长,且涉案金额达到了“数额特别巨大”的级别。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杨俊民案发于2025年4月25日,当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杨俊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过近6个月的调查,2025年10月18日,山西省纪委监委通报了对杨俊民的处理结果:给予杨俊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调查结果显示,杨俊民存在多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他丧失党性原则,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更为严重的是,杨俊民在职务调整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通报指出,杨俊民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
公资料显示,杨俊民,1970年12月出生,山西运城人,拥有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9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3年6月参加工作。
从基层到地方要职,杨俊民的仕途经历了多个关键岗位。他曾任人民银行山西银行学校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山西省委督查室主任科员,太原市委办公厅助理调研员,太原市委副秘书长,杏花岭区委副书记、统战部长。
2014年3月,杨俊民担任太原市万柏林区委副书记、区长;2017年8月,任太原市万柏林区委书记、区长。2022年起,他出任山西省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促进中心副主任,直至2025年4月接受调查。
这一履历显示,杨俊民在太原市多个重要区域担任主要领导职务,这些职位本应是服务地方发展的平台,却成了他进行权钱交易的工具。
杨俊民案的下一步司法程序将由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这起案件再次表明,反腐败斗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任何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查处。
这起案件也警示所有公职人员,纪律红线不可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一旦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终将面临党纪国法的严惩。
本文综合整理自高检网等公开报道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