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公司概况与治理架构调整
慈文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文传媒”)于2025年12月发布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组织架构、股权结构、经营管理等核心内容进行明确。公告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73,680,286元(约4.74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住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秀先路999号技术协同创新园。
章程明确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三级治理架构,不设监事会,改设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为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且独立董事占比超60%。
股权结构与发起人持股情况
作为1998年由239名自然人发起设立的上市公司,慈文传媒股权结构呈现多元化特征。根据章程披露,前五大发起人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持股数额(万股)占总股本比例(%)1陈义防0.672朱善忠2300.493丁德林1840.394庞健1840.395郑素珍1840.39
上述发起人股东中,陈义防、丁德林等自然人股东持股超180万股,朱善忠作为主要发起人持股230万股。所有发起人股份均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且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经营方向与核心业务范围
章程明确公司以“实现股东价值和员工价值最大化”为经营宗旨,聚焦文化传媒主业。其核心经营范围包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演出经纪等许可项目,以及摄像视频制作、广告服务、货物进出口、自有资金投资等一般项目。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列为重点业务方向,为未来产业链延伸与多元化发展预留空间。
公司治理与风险防控机制
新章程强化了公司治理的规范性与风险防控能力:关联交易管理: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30万元以上交易、与关联法人发生的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限制: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等情形需经股东会审议,且关联担保实行回避表决审计监督强化: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需经其审议通过
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回报
章程明确了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规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同时设置差异化分红政策,根据公司发展阶段(成熟期/成长期)和资金支出需求,现金分红占比最低分别为20%-80%不等,兼顾投资者回报与公司长远发展。
本次章程修订是慈文传媒完善公司治理、适应监管要求的重要举措,为公司持续规范运作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市场分析认为,清晰的股权结构、健全的治理机制将有助于提升公司决策效率,保障中小股东权益,为其在文化传媒行业的竞争中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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