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二年,春
我哥李建军相亲失败的消息,是在一个礼拜天下午传遍我们家属院的。
二姑风风火火地闯进我家,把那个印着“安全生产”的搪瓷缸子往桌上一墩,溅出几滴茶水:“建军这孩子,真是眼高于顶!多好的姑娘,国营棉纺厂的正式工,父母都是教师,人家姑娘还上过中专——他倒好,见了一面就说‘没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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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正在择韭菜,听到这话,手里的动作停了停:“他二姑,你别生气。建军这孩子……是有点倔。”
“倔?这是不知好歹!”二姑的声音又高了几度,“人家姑娘哪点配不上他?不就是个子矮了点,一米五八,可建军自己也就一米七二嘛!再说了,姑娘长得白白净净的,笑起来两个酒窝……”
我蹲在门口玩玻璃弹珠,偷偷往屋里瞄。我哥李建军,二十五岁,市机械厂的二级钳工,正坐在里屋的床上,捧着一本《机械制图》看得入神,仿佛二姑的怒火和他毫无关系。
“建军!”母亲朝里屋喊了一声,“你出来,跟你二姑说清楚。”
我哥慢吞吞地走出来,扶了扶鼻梁上的黑框眼镜:“二姑,我不是嫌人家不好。就是……就是没话说。坐在公园长椅上,半个小时,我就问了三个问题,她回答了三个‘嗯’。这以后怎么过日子?”
“感情是处出来的!”二姑拍着桌子,“见一面能有什么话说?多见几面不就好了?”
“可我不想多见。”我哥的声音很平静,却透着不容商量的固执。
二姑气得脸都红了,抓起自己的手提包:“行,行!我不管了!以后你打光棍,可别怪二姑没给你张罗!”
她摔门而去。门框上的灰簌簌落下。
母亲叹了口气,继续择韭菜。我哥回到里屋,又捧起了那本《机械制图》。春天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在他身上投下一道斜斜的光柱,灰尘在光柱里跳舞。
我们都以为,这事儿就这么过去了。
四天后,星期三
我放学回家,刚进家属院,就看见几个邻居阿姨聚在自来水龙头边,一边洗菜一边窃窃私语。看见我,她们突然不说话了,只是用那种意味深长的眼神看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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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里纳闷,加快脚步往家走。
走到我家那排平房前,我愣住了。
我家门口蹲着一个人。是个姑娘,穿着碎花衬衫,蓝色涤纶裤子,脚上一双白色塑料凉鞋。她身边放着一个印着牡丹花的编织袋,鼓鼓囊囊的。她正低头看着地上的蚂蚁搬家,两条麻花辫垂在胸前。
听见脚步声,她抬起头。
白白净净的脸,眼睛不大,但很亮。看见我,她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灰,笑了。果然有两个酒窝。
“你是李建军的弟弟吧?”她的声音细细的,“我叫周晓梅。”
我张了张嘴,没发出声音。这难道就是……二姑介绍的那个姑娘?
“我……我来找建军哥。”周晓梅说着,拎起那个编织袋,“二姑说,建军哥可能对我不太了解,让我来……来住几天,互相了解了解。”
住几天?
我脑子嗡的一声。这时,门开了,我哥李建军走出来,手里拿着一个扳手,大概是要去厂里加班。看见周晓梅,他整个人僵在门口,眼镜后面的眼睛瞪得老大。
“你……你怎么来了?”我哥的声音有点发干。
周晓梅又笑了,酒窝更深了:“二姑让我来的。她说,感情是处出来的。”
第一夜
我家的房子是机械厂分的职工宿舍,一排平房中的两间。外间是客厅兼餐厅,里间是卧室,用布帘隔成两半,父母睡里面,我和我哥睡外面。厨房在门外搭的棚子里,厕所是公共的,在院子最里头。
周晓梅的到来,让这个本来就不宽敞的家,瞬间变得拥挤不堪。
母亲是厚道人,虽然也吃惊,但还是忙活着给周晓梅安排住处。最后决定,让我哥去厂里宿舍凑合几天,周晓梅睡我哥的床,我和父母挤里间。
“这怎么行……”我哥想反对。
“怎么不行?”母亲瞪了他一眼,“人家姑娘大老远来了,还能让人家睡大街?”
周晓梅倒是很自然,从编织袋里拿出自己的毛巾、牙刷,还有一双粉红色的拖鞋。她甚至带了一瓶雪花膏,放在窗台上,整个屋子很快就弥漫着一股淡淡的桂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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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时,气氛尴尬得像凝固的胶水。
周晓梅很勤快,抢着去洗菜、端碗。吃饭时,她给我夹了一筷子炒鸡蛋:“弟弟多吃点,长身体。”
又给我哥夹了一筷子:“建军哥上班辛苦。”
我哥低着头,扒拉着碗里的米饭,耳朵根都是红的。
父亲是厂里的老会计,平时话不多,这时候咳了一声:“晓梅啊,你这次来……单位请假了?”
“请了。”周晓梅点点头,“我们棉纺厂最近活儿不多,主任挺好说话的。”
“那你父母……知道你来这儿吗?”
周晓梅筷子停了停,声音低了些:“知道。他们说……让我自己看着办。”
这话里的意思,大家都听明白了。我偷偷看我哥,他头埋得更低了,几乎要埋进碗里。
家属院的议论
九十年代初的国营厂家属院,没有什么秘密。
第二天,周晓梅住进我家的消息,就像春风一样吹遍了每一个角落。我去上学,一路上都有人指指点点。
“听说没?李家那小子,相亲没相中,人家姑娘自己找上门了!”
“啧啧,现在的姑娘,真大胆。”
“要我说,肯定是李家小子对人家做了什么,不然姑娘能这么不顾脸面?”
“也可能是姑娘家里逼的?听说姑娘都二十五了,再不嫁就难了……”
课间,连我的同学都跑来问:“李向阳,你家是不是来了个新嫂子?”
我红着脸反驳:“不是嫂子!就是……就是个客人!”
但心里却乱糟糟的。放学后,我磨磨蹭蹭不想回家。走到家属院门口,看见周晓梅正在自来水龙头边洗衣服。她把我哥的工作服、我的校服、父母的衣服都泡在大红塑料盆里,用力搓着。
几个阿姨在旁边洗菜,眼神不停地往她身上瞟。
“晓梅啊,真是勤快。”王阿姨笑着说,“一来就帮家里干活。”
周晓梅抬起头,擦了擦额头的汗:“应该的。”
“打算住多久啊?”张阿姨问得直接。
周晓梅手里的动作顿了顿,然后继续搓衣服:“住到……建军哥了解我为止。”
这话说得不卑不亢,几个阿姨反倒不知道怎么接话了。
我哥的困境
我哥李建军开始了他的“逃亡”生活。
他每天早出晚归,除了睡觉(在厂宿舍),几乎不在家露面。即使回家拿换洗衣服,也是匆匆来,匆匆走,避免和周晓梅打照面。
但周晓梅有她的办法。
第三天,她起了个大早,蒸了一锅馒头,煮了小米粥,还切了一小碟咸菜。我哥早上六点半要出门上班,一推开门,就看见周晓梅站在门口,手里拿着一个铝制饭盒。
“建军哥,我给你带了午饭。”周晓梅把饭盒塞到他手里,“馒头和炒土豆丝,还给你煎了个鸡蛋。”
我哥愣愣地接过饭盒,嘴唇动了动,最终只吐出两个字:“谢谢。”
“路上小心。”周晓梅站在门口,看着他骑上那辆二八杠自行车,消失在晨雾中。
那天晚上,我哥回来拿衣服,看见窗台上那瓶雪花膏旁边,多了一个小玻璃瓶,里面插着几枝黄色的野花。春天到了,路边到处都是这种不知名的小花。
“我采的。”周晓梅说,“好看吗?”
我哥“嗯”了一声,抓起衣服就要走。
“建军哥。”周晓梅叫住他,“你是不是特别讨厌我?”
我哥站住了,背对着她,半天才说:“不是讨厌。”
“那为什么躲着我?”
“因为……”我哥转过身,眼镜后面的眼睛里有困惑,也有无奈,“因为我不明白。我们只见了一面,你为什么要这样?”
周晓梅低下头,摆弄着自己的麻花辫:“二姑说,你是个实在人。我爸妈说,女人一辈子,最重要的是找个可靠的人。我觉得……你可靠。”
“可靠的人很多。”
“可我只见过你。”周晓梅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而且,你肯说实话。那天在公园,你直接说没感觉,不像别人,明明不喜欢,还吊着。”
我哥张了张嘴,没说出话。最后,他还是走了,但脚步似乎慢了些。
转折点
周晓梅在我家住了整整一个礼拜。
这个礼拜里,她彻底融入了这个家。她帮母亲做饭,帮父亲整理账本(父亲惊讶地发现她算盘打得很好),还辅导我的作业。她甚至和邻居阿姨们学会了织毛衣,给我哥起针,织了一件深蓝色的毛背心。
家属院的议论渐渐变了风向。
“别说,这姑娘真不错,勤快,懂事。”
“李家小子要是错过了,以后可难找这么好的。”
“就是,现在的小姑娘,哪个不是娇生惯养?像晓梅这样的,少了。”
连二姑都又来了我家一次,这次不是兴师问罪,而是拉着周晓梅的手,笑眯眯地说:“晓梅啊,委屈你了。建军这小子就是头犟驴,你得慢慢磨。”
周晓梅只是笑。
转变发生在一个雨夜。
那天我哥上夜班,晚上十点多才回来。雨下得很大,他浑身湿透。周晓梅还没睡,在灯下织毛衣。看见他回来,赶紧去烧热水,又拿出干毛巾。
“快擦擦,别感冒了。”
我哥擦着头发,突然说:“你明天……是不是该回去了?”
周晓梅织毛衣的手停了。屋子里很安静,只有雨点敲打窗户的声音。
“棉纺厂的假……不能请太久吧?”我哥又说,声音有点不自然。
周晓梅放下毛衣,站起来,走到我哥面前。她个子矮,只到我哥肩膀,但仰着头,眼神很坚定。
“李建军,我问你最后一个问题。”她说,“如果我现在走,你会想我吗?哪怕一点点。”
我哥看着她,雨水从他的发梢滴落,在地上洇开一小片水渍。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就在周晓梅眼里的光渐渐黯淡时,我哥开口了。
“会。”他说,“我会不习惯。不习惯早上出门有人递饭盒,不习惯晚上回来灯还亮着,不习惯窗台上有花。”
周晓梅的眼睛又亮了。
“但是,”我哥继续说,“这不代表什么。习惯和感情是两回事。”
“那你怎么知道,习惯不能变成感情?”周晓梅追问。
我哥答不上来。
周晓梅笑了,酒窝深深:“那我再住一个礼拜。一个礼拜后,如果你还是没感觉,我就走,再也不来了。”
又一个礼拜
第二个礼拜,一切都变了。
我哥不再躲着周晓梅。他下班后会回家吃饭,会和周晓梅说几句话,虽然不多,但不再是沉默。他甚至会带周晓梅去厂里的电影院看电影,虽然看的是一部老掉牙的《庐山恋》。
周晓梅还是那么勤快,但不再刻意讨好。她有时会和我哥争论,比如该不该买那个新出的电饭煲(我哥觉得贵,周晓梅说省时省力),比如我该不该学钢琴(我哥说没用,周晓梅说陶冶情操)。
他们像一对真正在相处的男女,有默契,也有分歧。
我偷偷问母亲:“妈,你觉得晓梅姐能成我嫂子吗?”
母亲在缝补衣服,针在头发上蹭了蹭:“谁知道呢?感情这事,外人说不清。不过……晓梅这孩子,确实有心。”
有心。这个词很准确。
周晓梅不是那种轰轰烈烈的人,她的好,是细水长流的。是每天早晨温在锅里的粥,是缝补得整整齐齐的袜子,是下雨天放在门边的伞,是夜深时一盏等待的灯。
第二个礼拜的最后一天,是个晴天。
周晓梅收拾好了她的编织袋。那件深蓝色的毛背心织好了,叠得整整齐齐,放在我哥的床上。窗台上的野花换了新的,开得正好。
我哥那天休息,坐在门口的小凳子上修自行车。周晓梅走过来,蹲在他旁边。
“今天我就走了。”她说。
我哥手里的扳手停了停,“嗯”了一声。
“你还没回答我。”周晓梅看着他,“习惯,变成感情了吗?”
我哥放下扳手,用沾满油污的手扶了扶眼镜。他看了周晓梅很久,久到我都以为他又要沉默。
然后,他说:“我不知道习惯有没有变成感情。但我知道……你走了,我会难受。不是不习惯的那种难受,是……这里,”他指了指胸口,“会空一块。”
周晓梅的眼睛红了,但她在笑。
“那我不走了。”她说。
“什么?”
“我不走了。”周晓梅站起来,拍了拍手上的灰,“我回去辞职,然后回来。二姑说了,感情是处出来的,我们这才处了半个月,不够。”
我哥也站起来,看着这个只到他肩膀的姑娘。阳光照在他们身上,暖洋洋的。
“你……真要辞职?”我哥问,“棉纺厂是国营的,铁饭碗。”
“铁饭碗不如暖心人。”周晓梅说得很轻,但很坚定。
我哥突然笑了。这是我这个礼拜第一次看见他笑。他笑起来其实挺好看,眼角有细细的纹路。
“那……我去跟厂里申请房子。”他说,“结婚要分房,虽然可能要排队。”
周晓梅的脸红了,红得像窗台上野花的颜色。
尾声
一九九三年国庆,我哥李建军和周晓梅结婚了。
婚礼很简单,在厂食堂摆了五桌。二姑是证婚人,笑得合不拢嘴。我穿着新衣服,负责发喜糖。
周晓梅穿着红色的西装外套,头发盘起来,别了一朵红花。我哥穿着中山装,戴着那副黑框眼镜,一直握着周晓梅的手。
第二年,他们分到了一间小小的房子,还是平房,但有了独立的厨房。周晓梅在厂办的小卖部找到了工作,虽然不再是国营正式工,但她不在乎。
我问我哥:“哥,你现在对晓梅姐有感觉了吗?”
我哥正在修一台收音机,头也不抬:“什么感觉不感觉的,过日子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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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说这话时,嘴角是上扬的。窗台上,那瓶雪花膏旁边,永远插着一束新鲜的野花。
很多年后,我哥才告诉我实话:“其实她住进来的第三天,我就知道,我逃不掉了。不是因为她多好,而是因为……她让我看到了生活的另一种可能。不是按部就班,不是凑合将就,而是有人愿意为你勇敢,你也愿意为她改变。”
九十年代的爱情,或许没有那么多浪漫的词汇。没有“我爱你”的轻易出口,没有鲜花巧克力的堆砌。但它有一种笨拙的真诚,一种缓慢的渗透,像春雨,悄无声息,却能让土地彻底湿润。
周晓梅用她的“不请自来”,打开了一扇门。而我哥,最终选择了走进去。这大概就是那个年代,最朴素的爱情故事——不是一见钟情,而是日久生情;不是天雷地火,而是细水长流。
而这一切,都始于那句“没感觉”,和那个春天,不请自来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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