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标题党真是让人深恶痛绝。
比如,最近一些媒体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些解读,让人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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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条都是10万+,条条都在打这些所谓传统媒体的脸。
2026年1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的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其中第八十条对传播淫秽信息的处罚规定作出明确细化,对传播淫秽信息加大了处罚力度。
这些媒体对此作出解读称:“明年1月1日起,向好友发送不雅照片、视频构成违法,最高拘15天,罚5000元”,并将之作为即将实施的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立法亮点予以传播。相当多的媒体进行了无脑转发,相关话题引发热议。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向好友发不雅照片算违法”既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新增内容,更不是未来的执法重点领域。这是一种误读,甚至会引发舆论场的认知混乱,以及网友对新法的抵触、恐慌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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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20年前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就明确利用网络发淫秽照片、视频构成治安违法。新法只是按照现在的表达习惯,把原来的“计算机信息网络”表述成了“信息网络”,这一表述更具包容性,涵盖当前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新型网络传播形态。并且调整了罚款金额,罚款上限从三千元提高到五千元,情节较轻的罚款下限从五百元以下调整为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以及增加一款要求:从严处罚涉及未成年人的相关违法行为。提高了违法成本,增加了法律威慑力。
试问,这哪有什么重大变化?哪有什么1月1号之后发给朋友就违法?当然,要说违法,那之前就违法。因为不管修订前后,这个条款的违法构成要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也就是说司法事务尺度当中并不会像网上所说的,明年1月1号之后向朋友发送淫秽信息,马上就有人到家里来抓你了。
法律条款只有一个金额的变化的情况下,怎么可能会造成执法行为的前后很大的差异呢?绝对不可能,在司法实务当中,你向朋友去发送,特别是你的配偶,或者说是你的恋人,这种情况下以前没有抓,那么现在也绝对不可能说把你抓起来罚款。
但是有一个点要特别注意,是新的,就是不要去发给未成年人,这一条新的规定可能会对以后的执法有影响,其他的以前该怎么办,现在还是怎么办。
所以说,传统媒体真是该彻底检讨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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