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镇上一枝花嫌我穷,嫁给了开桑塔纳的老板,如今我衣锦还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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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我,陈劲,回来了。

开着一辆黑色的,在阳光下能晃瞎人眼的奔驰S级。

车子稳稳地停在我自己投资兴建的“金茂大酒店”门口。

车门打开,我没急着下车,只是看着眼前这座拔地而起的二十八层高楼。这是我们这个县城里,最高的一栋楼。

剪彩仪式闹哄哄的。县里的头头脑脑都来了,一个个挺着肚子,红光满面,握着我的手,像是握着一块滚烫的金元宝。



“陈总年轻有为,是我们县城飞出去的金凤凰啊!”

“陈总,衣锦还乡,不忘桑梓,高风亮节!”

我脸上挂着恰到好处的微笑,跟他们一一碰杯,喝着几千块一瓶的红酒,嘴里说着“哪里哪里,都是家乡水土养育的好”。

酒过三巡,当年的发小耗子端着酒杯凑了过来,他喝得满脸通红,一身的酒气混着汗味。他压低了声音,带着一股子神秘和幸灾乐祸的腔调。

“劲哥,你猜谁来了?”

我晃着杯里的红酒,没搭理他。

“林燕,我们镇上当年的那朵花儿。啧啧,现在可不行喽,就跟霜打了的茄子似的。她没敢进来,就在马路对面,踮着脚朝这边看呢。”

我端着酒杯的手,纹丝不动。

只是杯子里那猩红的液体,晃得比刚才厉害了些。

一九九八年的夏天,黏糊糊的,像是化不开的麦芽糖。

镇上的柏油马路被太阳晒得发软,踩上去都粘鞋底。

空气里永远飘着三种味道:机修厂的铁锈和机油味,饭馆里的油烟味,还有女人们身上劣质雪花膏的香味。

我就是机修厂的一个小学徒,叫陈劲。浑身除了力气和一股子傻劲,什么都没有。一个月工资八十五块六毛,交完家里伙食,兜里比脸还干净。

那时候的我,像一根没人要的野草,但心里却偷偷长着一朵玫瑰。

那朵玫瑰,叫林燕。

林燕是镇上公认的“一枝花”。她跟别的姑娘不一样,皮肤白,眼睛大,走路的时候腰杆挺得笔直,像城里画报上的姑娘。

她从机修厂门口经过的时候,那些老师傅们都会停下手里的活儿,咂咂嘴,说一句:“瞧瞧,老林家这闺女,以后肯定有大出息。”

我不敢跟他们一起起哄,我只会偷偷地看。

我会算好她每天下班回家的时间,提前半小时把手上的活儿干完,跑到路口的水龙头下,用凉水把脸上的油污和汗水冲干净,再用手把鸡窝一样的头发抹平整。

我就等在路边,等她骑着那辆红色的永久牌自行车过来。

有一次,她的车链子掉了,急得满头大汗。我像个英雄一样冲过去,三下五除二就给她弄好了,手上沾满了黑乎乎的油泥。

她掏出手绢,想给我擦手,又觉得手绢太干净,不好意思。最后只是红着脸说了声:“陈劲,谢谢你啊。”

还有一次,她那个宝贝得不得了的随身听坏了,一边响一边不响。

她爸拿到厂里来修,师傅们都说弄不了,太精细。我晚上偷偷留下,对着灯光,用镊子和焊枪,熬了半宿,愣是给修好了。

第二天我把随身听还给她,她高兴得眼睛都亮了。她非要请我吃冰棍,我们俩就坐在镇中心那棵大榕树下,一人一根绿豆冰棍。

她跟我说她想去广州,说那里高楼大厦,遍地是机会。我啃着冰棍,听着她说话,心里就像被什么东西填满了,甜丝丝的。

我以为,日子就会这么甜下去。



直到那辆黑色的桑塔纳开进了我们镇。

开桑塔纳的男人叫赵辉。

赵辉不是我们镇的人,据说是隔壁县城里开建材厂的小老板。

九十年代,敢下海经商的都是能人,能开上桑塔纳的,那就是能人中的能人。

那辆车每次开进我们尘土飞扬的小镇,都像一头闯进鸡窝的鹰。镇上的人都伸长了脖子看,眼神里混着羡慕和嫉妒。

赵辉人长得一般,个子不高,有点黑,但永远穿着一件崭新的夹克衫,脖子上挂着一根小拇指粗的金链子,油光锃亮。

他很张扬,每次来,都会在镇上最好的饭馆摆上一桌,呼朋引伴。

结账的时候,从包里掏出一大沓“大团结”,啪的一声拍在桌上,声音响亮。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赵辉开始追林燕。

他不像我,只会修修补补,说几句笨拙的话。赵辉的手段直接又有效。

他给林燕送香港来的巧克力,给她买最新款的裙子,甚至给她爸在建材厂安排了个看大门的轻快活儿。

林燕她妈,那个见了谁都一脸褶子的女人,看见赵辉的时候,脸上的褶子能笑成一朵菊花。

她拉着林燕的手,翻来覆去就那么几句话:“燕儿啊,你看赵老板多有本事,你跟了他,以后就等着享福吧。人啊,不能光看脸,得看兜里有没有。”

我能感觉到林燕的摇摆。

她见我的时候,话变少了,眼神也躲躲闪闪。那辆红色的永久牌自行车,也渐渐被那辆黑色的桑塔纳取代。

我心里发慌,像揣了只兔子,七上八下。

我决定做最后一搏。

那天是林燕的生日。

我提前预支了三个月的工资,又找耗子借了二十块钱,凑了一百五十块,跑到市里,给她买了一条白色的连衣裙。那裙子挂在橱窗里,好看得像天上的云。

我幻想着她穿上裙子的样子,肯定像个仙女。

我把裙子用最好看的包装纸包好,揣在怀里,心脏怦怦直跳。我决定就在我们第一次一起吃冰棍的大榕树下,跟她表白。

我告诉她,我也会去广州,我会去挣大钱,我也会让她过上好日子。

傍晚,大榕树下。

我等来了林燕。她还是来了,这让我心里燃起了一丝希望。

她看着我,表情有些复杂,像是愧疚,又像是不耐烦。

我深吸一口气,从怀里掏出那个包装精美的盒子,递到她面前,声音都在发抖:“林燕,生日快乐。这个,送给你。”

她没有接。

她只是看着我,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

就在这时,一阵刺耳的喇叭声响起。

一辆黑色的桑塔纳,一个急刹车,停在了我们面前。

车窗摇下来,露出赵辉那张挂着得意笑容的脸。他嘴里叼着烟,歪着头,轻蔑地扫了我一眼,又看了看我手里的礼物。

“哟,这不是机修厂的小陈嘛。干嘛呢?送礼物啊?”他吐出一口烟圈,烟雾飘到我脸上,呛得我直咳嗽。

周围的路人,还有林燕一起来的朋友,目光“唰”地一下全集中了过来。那些目光像一根根针,扎在我身上。

我的脸瞬间涨得通红,像被开水烫过一样。

赵辉又按了一下喇叭,对着林燕说:“燕儿,上车啊,磨蹭什么呢?市里‘夜巴黎’的位子都订好了。”

林燕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她看了一眼我手里的礼物,又看了一眼那辆在暮色中闪着乌光的桑塔纳。

她的犹豫只有几秒钟。

她最后看了我一眼,那眼神我一辈子都忘不了。里面有怜悯,有决绝,还有一丝解脱。

她低声说:“陈劲,对不起,我们不合适。人总要现实一点。”

说完,她转身,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车门“砰”的一声关上,像一记重锤,砸在我心上。

桑塔纳发动,扬长而去,留给我一屁股呛人的尾气,和周围人毫不掩饰的窃窃私语和嘲笑声。



我站在原地,手里还举着那个可笑的礼物。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像个剥光了衣服的小丑,站在镇中心,供人观赏。

那天晚上,我没有回家。我把那条白色的连衣裙扔进了镇边那条发臭的河里。

第二天,天还没亮,我揣着兜里仅剩的几十块钱,登上了南下的绿皮火车。

火车开动的时候,我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破旧小镇,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赵辉,林燕,你们给我等着。

总有一天,我会回来。开着比桑塔那好一百倍的车回来。

二十二年。

足够一个牙牙学语的婴儿,长成一个独当一面的大人。

也足够我陈劲,从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小子,变成别人口中的“陈总”。

这二十二年,我在广州的工地上搬过砖,在电子厂的流水线上拧过螺丝,睡过桥洞,啃过发霉的馒头。

后来,我跟着一个香港老板做起了酒店生意。

从采购,到客房,再到管理,我像一块海绵,疯狂地吸收着一切。

我比别人更能吃苦,也比别人更狠。为了抢一个项目,我能陪客户连喝三天三夜,喝到胃出血被抬进医院,醒来第一件事就是问合同签了没有。

我成功了。

从一家小小的快捷宾馆开始,到如今遍布全国的连锁酒店集团。

我有了很多辆车,奔驰,宝马,保时捷。每一辆,都比当年赵辉那辆桑塔纳好一百倍。

但我心里那根刺,一直都在。

我回到这个县城投资,建起这座最豪华的酒店,剪彩仪式办得全城皆知,就是为了拔掉这根刺。

我要让所有当年看不起我的人都看看,我陈劲,回来了。

我要让林燕看看,她当年放弃的是一座金山,而她选择的,不过是一块发了霉的石头。

现在,她来了。

就像我预想的那样。

酒店顶层的总统套房,被我改成了临时办公室。

巨大的落地窗外,是小城的万家灯火。二十多年前,我做梦都想不到,有一天,我能站在这里,俯瞰这一切。

秘书敲门进来,神色有些为难。

“陈总,楼下前台有位女士,叫林燕,说有急事想见你。她没有预约。”

我端着咖啡的手停在半空。

这个名字,像一颗被遗忘了很久的鱼刺,突然又卡在了喉咙里。

我沉默了足足半分钟。

秘书大气都不敢出。

“让她上来。”我淡淡地说。

我倒要看看,她想干什么。

是来叙旧?是来忏悔?还是走投无路,来找我借钱?

我走到办公桌后,调整了一下坐姿,将身体深深地陷进柔软的皮椅里。我翘起二郎腿,双手交叉放在腹部,摆出一副冷漠的、高高在上的姿态。

这是我这些年,在无数个谈判桌上,练就的姿态。

脚步声由远及近。

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了。

林燕走了进来。

二十多年的风霜,在她脸上刻下了清晰的痕迹。

她的眼角有了细密的皱纹,皮肤不再白皙,甚至有些蜡黄。当年那双会说话的大眼睛,如今也变得黯淡无光,充满了疲惫和怯意。

她穿着一件半旧的米色风衣,看得出来是精心打理过的,领口洗得有些发白。脚上是一双普通的平底鞋。

她不再是那朵娇艳的“一枝花”了,她成了一株在风雨里飘摇的,普通的草。

她局促地站在离我办公桌几米远的地方,双手紧紧地捏着一个洗得发白的帆布包。

“陈劲……不,陈总。”她开口,声音干涩。

“坐吧。”我指了指对面的椅子,语气里没有一丝温度。

她犹豫了一下,小心翼翼地坐了下来,只坐了椅子的一半,腰背挺得笔直,像个等待审判的犯人。

“恭喜你啊,陈总,事业做得这么大。”她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托福。”我言简意赅。

办公室里陷入了令人窒息的沉默。



我没有主动开口的打算。我是主,她是客。她是求人的一方,我等着她自己开口。

终于,她扛不住了。

“陈劲,我……我今天来,是……”她吞吞吐吐,似乎难以启齿。

我心里冷笑一声。戏肉要来了。

我故意打断她,换上一副关心的口吻,虽然这关心虚假得我自己都觉得恶心。

“对了,好多年没见了。赵老板还好吗?他的建材生意,现在肯定做得更大了,遍布全国了吧?当年那辆桑塔纳,也该换成奔驰宝马了吧?”

我的每一句话,都像一把小刀,精准地戳向她的痛处。

果然,林燕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

她的嘴唇颤抖着,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他……他的厂子,早就倒了。”她声音低得像蚊子哼哼,“前些年,市场不好,他……他又染上了赌,把家底都输光了……还欠了一屁股债。”

“哦?是吗?”我故作惊讶地挑了挑眉,“那真是可惜了。赵老板当年可是我们镇上的风云人物啊。”

“他现在……就是个混子。”林燕的声音里带上了哭腔,“喝了酒就打人……我,我们已经离婚好几年了。”

痛快!

我心里涌起一股病态的,报复的快感。

这就是我幻想了二十多年的场景。高高在上的我,和落魄潦倒的她。

当年的羞辱,当年的嘲笑,此刻都化作了最甜美的果实。

我看着她这副可怜的样子,心中没有半分同情,只有一种大仇得报的畅快。

我等了这么多年,不就是为了这一天吗?

我靠在宽大的老板椅上,从桌上拿起一个纯金的都彭打火机,在手里漫不经心地把玩着。清脆的“叮”声,在安静的办公室里显得格外刺耳。

我看着她,就像看着一只掉进陷阱的猎物。

我用冰冷得不带一丝感情的语气,打断了她那已经快要溢出来的诉苦:

“说吧,林燕,你需要多少钱?”

我居高临下地看着她,语气里充满了施舍的意味。

“看在老乡一场的份上,我可以给你一笔钱。十万?二十万?足够你和你的孩子下半辈子衣食无忧了。但是,我有一个条件。”

我停顿了一下,一字一顿地说道:“拿到钱,就从我眼前消失。永远不要再出现在我面前。”

我以为,我的这番话,会让她感激涕零,或者羞愧难当,跪下来求我。

毕竟,对于现在的她来说,这笔钱无疑是天文数字,是救命的稻草。

她确实抬起了头。泪水顺着她的脸颊滑落,但她那双黯淡的眼睛里,却突然燃起了一股我从未见过的,异样的光。那光芒里,有绝望,有挣扎,还有一丝孤注一掷的疯狂。

她死死地盯着我,一字一句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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