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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实“六大保护”,为未成年人撑起法治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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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前,福建法院开启少年法庭的改革探索。作为我国少年审判专业化探索的先行省份,福建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源远流长,底蕴深厚:从专业法庭的星火燎原到特色品牌的百花齐放,从机制创新的锐意突破到社会协同的合力凝聚,福建少年审判工作不断深化内涵、提档升级,致力于为未成年人编织一张更严密、更温暖、更持久的法治保护网。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战略部署,强调要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福建法院的少年审判工作,正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司法领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

办案,不止于解决“案”

福建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像一条奔腾向前的长河,而一个个优秀少审法官就像一朵朵浪花,其中最炫目的当属“法官妈妈”詹红荔。作为“时代先锋”“全国模范法官”的她,用法律人的严谨与母亲般的温情,为少审法官树立了标杆。一朵云可以推动另一朵云,一盏灯可以点亮另一盏灯。多年以来,在詹红荔等先进典型的感召下,一大批优秀少审法官成长起来,曾任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的黄涛就是其中之一。

“少年审判工作是一项讲情怀、讲奉献的事业。”在谈到对少年审判工作的理解时,“情怀”是黄涛提到最多的一个词。“在我正式从事少年审判工作后,时刻将詹法官作为工作的榜样,并告诫自己一定要做到‘法正情圆’。”

2025年初,黄涛接手了一件案件。一家文身工作室因给多名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三明市检察院对此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看着证据照片中那些稚气未脱、身上却有各式文身的少年,黄涛决定,要将此案办成范例,守护未成年人的“皮肤清白”。


霞浦县人民法院联合多个单位在水门中心小学开展“少年儿童心向党 我与祖国共成长——关爱畲乡留守困境儿童圆梦微心愿”活动。

在黄涛主持调解下,文身店经营者承诺永不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并在国家级媒体上为其行为对未成年人群体和社会公众造成的不良影响,郑重公开赔礼道歉。之后,黄涛还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了规范文身经营相关的司法建议。

“少审工作的理念不应止于解决‘案’,而应延伸到保护‘人’。每一个案件,都要争取做到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保障。”黄涛表示。

同样的理念也体现在厦门的一起探望权纠纷案件中。4岁的小聪父母离异,他跟随母亲生活。父亲常来探望,但母亲却通过挑选偏远地点、长时间迟到等方式,拒不履行双方离婚时达成的探望约定。父亲也因此提起诉讼。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张希华接案后通过细致调查发现,探望的纠纷只是表象,双方的核心矛盾是离异夫妻财产分割的拉锯博弈:小聪的爷爷奶奶希望通过“挤牙膏”式支付经济补偿款的方式,来迫使小聪母亲让他们经常看到孙子,而这反而造成了对方的抵触和反抗,小聪就这样成为成年人博弈的筹码。

“不拔除‘病灶’,孩子就会持续成为矛盾漩涡中的牺牲品。”于是,张希华与团队点破双方核心纷争诉求,通过心理疏导及设计“分期付款、自觉履行、违约制衡”的财产处理综合方案等方式,让双方达成了一揽子调解协议,成功化解了矛盾,小聪又能在父母的关怀下生活了。

一件件案件的圆满审结,体现了少审法官对工作的用心用情,也展现了福建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的传承与发展。

从1988年,福建第一个少年法庭在沙县人民法院成立(现为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到如今全省三级法院实现少年法庭全覆盖,福建少审工作一直在不断探索、创新和进步。

为进一步推进少年审判专业化建设,2025年6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少年审判“三审合一”工作机制的意见》,其中提到,无独立建制少年审判庭的法院应组建少年审判联合合议庭,由刑事、民事、行政法官各1名及辅助人员组成;各法院应成立少年审判专业法官会议,对新类型、疑难、复杂、社会影响重大等类型的案件提交会议讨论,该《意见》从机构设置、案件识别分流、专业化审判程序及相应配套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对少年审判进行了改革。

福建高院民一庭庭长陈敏表示,这些举措能够推动涉少案件的裁判尺度更加统一,相关部门交流协作更加顺畅,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更加到位,实现福建法院少年审判工作专业化、精细化、人性化。

关怀,不止于法庭之上

一间不足20平方米的昏暗屋子,挤着小燕、妈妈和外婆三口人;没有独立卫生间,洗漱和上厕所要爬四层楼——这是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朱秀敏第一次进入小燕家看到的场景。


南平中院在法院开放日组织学生开展普法。

13岁的女孩小燕,在父母离异后,跟随母亲和外婆生活。小燕身患糖尿病,需终身用药和注射胰岛素,母亲也有肝病,长期住院,母女俩的生存重担,全由年迈外婆靠卖菜负担。无助的小燕于是将多年未支付抚养费的父亲告上法庭,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她的诉求。

“判后回访时,我们了解到小燕的家庭情况相当困难。”从事少年审判工作多年,朱秀敏对未成年人面临的困境相当熟悉,“家事少年审判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在许多案件中,要帮助未成年人走出困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就要延伸司法服务,借助社会力量。”

随后,朱秀敏了解到小燕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条件后,主动协助小燕向民政部门申请社会救助,成功为小燕申请到了每月救助金。

之后的几年间,朱秀敏坚持每年去小燕家走访一次。“这三张照片记录了我们近三年回访小燕的历程,第一张,是她们原本蜗居的小屋,三张床挤在狭小空间,堆满杂物;后两张,在帮助她们成功申请到了系列补助后,住房条件好了很多。”朱秀敏展示着回访照片,满脸欣慰。

小燕的案例,是福建法院以司法保护促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协同联动、融合发力的生动体现。

2021年,福建高院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健全完善‘社会一条龙’工作机制,凝聚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各方保护力量,加强未成年人审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意见》出台后,全省各级法院积极以判后延伸工作为支点,撬动“六大保护”,构建起全方位全链条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近三年,全省法院救助未成年人超330人,为未成年人发放司法救助金超800万元,帮助150余名未成年人复学、就业;建立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目前共派出1116名法官和法官助理在千余所中小学担任法治副校长;探索打造一系列特色普法品牌,如厦门“小法官夏令营”活动,三明“红领巾法治课堂”精品课程,龙岩“岩法‘未’你”法治宣讲团,宁德“毕业法治课”等,并组织开展“法护成长”“千名法官进百校”未成年人关爱活动,通过现场授课、模拟法庭、法治进校园等形式,开展各类活动4400多场次;晋江市人民法院携手民营企业设立帮教基地,为失足少年提供独特的教化之路,福清市人民法院设立“展翼之家”帮扶基地,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人员及被羁押未成年被告人开展入门职业技能培训……


龙岩中院开展暑期夏令营活动。

“判后延伸不是案件的‘附加题’,而是少年审判工作的‘必答题’。”福建高院民一庭法官余俊认为,“司法裁判解决‘法理’,判后延伸温暖‘人心’。只有让司法保护从法庭延伸出去,才能真正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晴空。”

疗伤,不止于疗“身”

未成年人的心灵如同正在生长的幼苗,需要格外的呵护与关爱。而在遭遇创伤后,他们往往更容易陷入自我封闭、情绪崩溃甚至长期心理障碍的困境。对司法保护而言,如何通过制度化的关怀与专业的心理干预,照亮那些笼罩未成年人的阴影,帮助他们重建对世界的信任,是专业课题,更是时代考题。

在一起性侵刑事案件里,未成年被害人小花遭遇侵害后被诊断为重度心理异常,创伤后应激障碍症状显著。医嘱强调需立即进行心理干预和治疗。

对小花来说,这场遭遇让她的整个世界骤然灰暗,希望与安全感荡然无存,长期的心理冲击使她长期处于高度警觉、噩梦频发、回避与麻木的状态中,甚至出现严重的自我否定与情绪崩溃。原本应当充满阳光的青春,被阴影笼罩。

“案子判了,罪犯受到了严厉的制裁,但孩子心理上的创伤与问题却不容忽视。”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林艳回顾此案时感慨,“这个案子也让我们思考,能否通过科学评估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状况,制定包括心理干预、疏导乃至矫正在内的系统方案,为法院延伸司法关怀和案件审理提供专业依据?”

问题催生思考,思考推动改变。2023年3月,泉州中院创新设立“泉心护”家庭教育指导暨心理观护中心,首次将“家教督导”“心理测评”两类涉审判事项与“家教指导﹢心理疏导﹢社会观护”三类司法延伸服务有机融合,畅通了法院与专业心理机构之间的沟通协作渠道,不仅确立了涉家庭暴力刑事案件裁判规则,让心理衡量报告或心理评估报告可以作为对性侵案件被告人定罪量刑的证据,还支持心理治疗康复费用附带民事诉讼赔偿。

2023年6月1日,石狮市人民法院审结了福建省首例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心理治疗康复费用赔偿案,为“泉心护”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运行开了先例。由此,林艳所思考的问题,在实践中有了答案。对更多不幸的“小花”来说,在未来,他们将会被提供更坚实的司法守护。

面对未成年人在司法程序前后“疗心”的迫切需求,福建各地法院纷纷成立了“泉心护”这样的专业家庭教育中心:福州中院“茉莉姐姐”家庭教育指导暨家事辅导调解项目建立了“两中心四融合”模式,该院在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少年法庭成立40周年座谈会上做经验交流;厦门市思明区法院成立了家庭关系修复中心,引入社会观护、家庭教育指导等措施,系统性地解决监护和家庭矛盾;南平中院“百合花开”馨课堂创立“司法+家教”指导培训公益项目,自主研发系统家庭教育培训系列课程,提供超2万人次的课程学习……


罗源县人民法院海滨人民法庭法官进校园普法宣传预防学生欺凌。

“许多家庭教育机构都有心理辅导、家事调解等多项作用,像一座桥梁,连接了冰冷的法律条文与孩子温热的心灵需求。”林艳认为,“通过专业力量的介入,不仅修复看得见的伤害,更努力弥合那些看不见的裂痕,让孩子依然有机会拥有健康阳光的未来,这是我们司法工作对孩子应有的温度和深度。‘百花齐放’的家庭与心理帮扶方式,给未成年人的心灵成长提供更多司法的呵护。”

“在八闽大地,守护‘少年的你’,不是一句空泛的口号,而是融入在司法情怀与脚踏实地的创新实践中。”福建高院副院长吴元祥表示,“未来,福建法院将继续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法治力量,让每一颗年轻的心灵都能在法治阳光下,开出属于自己的绚丽花朵。”

三明中院司法融媒体中心出品

转自|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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