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博院和庞氏家族的纷争愈演愈烈,南博院拿出的相关资料,意图证实庞氏当年仇英《江南春》”系伪作”,所以对此做出了”调拨“和”售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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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如果作为捐赠者,捐赠的物品是“伪作”的话,接受单位可以直接处理吗?
翻阅相关资料后,笔者整理资料如下:
当捐赠文物被鉴定为伪作,博物馆应依法依规处置。
根据规定,需建立专库存放,若必须处理,应经专家审议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根据《国有馆藏文物退出管理暂行办法》,处置时应按与捐赠人的约定执行,无约定的需事先征得捐赠人同意。
捐赠人通常拥有对文物状况的知情权,且在博物馆违背妥善保管义务时,可能有权撤销赠与。
所以南博院这次的操作,从法律法规方面来说,也是有待商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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