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孙相芝 夏海见 )
今年以来,山东菏泽市生态环境局东明县分局坚持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为抓手,统筹执法力度与温度,持续优化生态环境监管方式,推动涉企检查更规范、企业负担再减轻、营商环境更优化,实现执法效率与执法满意度同步提升。截至目前,开展涉企行政检查126次,跨部门联合执法5次,入企检查扫码率达100%,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8起,罚款250余万元,所有处罚结果均依法公开。
一、强化制度规范,严格约束执法行为
围绕涉企行政执法中可能存在的检查随意、频次过高等问题,东明县分局着力完善制度体系,推动执法行为标准化、透明化。一是细化检查清单。制定并实施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整合重复检查事项,明确检查标准、流程和频次要求,从源头杜绝多头部署、重复检查。二是严格计划管理。印发年度生态环境涉企执法工作检查程序和生态环境办案程序指引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所有涉企检查均须提前报备、规范审批,杜绝未经批准的突击检查。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建立涉企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统筹协调全县涉企执法活动,并抽调执法骨干30余人组成帮扶组,开展现场抽查与指导,确保制度执行到位、执法行为合规。截至目前,共指导帮扶重点排污企业38家,协助整改环境问题隐患54项。
二、优化监管方式,提升执法综合效能
积极推动执法监管模式创新,充分运用科技手段与协同机制,实现从传统监管向智慧化、协同化转变。一是深化“互联网+监管”。依托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智慧监管、排污许可管理等平台,有效运用电监管、在线监测、视频监控、无人机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对企业实施远程巡查,降低现场检查频率,落实“无事不扰”。二是推行联合检查机制。加强部门联动,推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年内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5次,有效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双随机”抽查及行政处罚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执法透明度与公信力
三、突出帮扶导向,服务企业绿色发展
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在严守底线同时主动为企业纾困解难,营造有利于企业健康发展的执法环境。一是实施正面清单管理。将符合条件的13家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差异化监管,优先采用非现场监管方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二是推行包容审慎执法。严格落实“两轻一免”政策,对多起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下达责令整改,不予行政处罚,体现执法温度。三是开展针对性指导。结合中小微企业特点与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执法人员主动提供政策解读、技术咨询等服务,推动企业有效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实现规范发展。
下一步,东明县分局将继续完善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深化智慧监管应用,强化执法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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