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句难听的,曾艳芬这波爆料,把丝芭的底裤都扒了:百万片酬到手里只剩零头,解约还要倒贴钱,这哪是打工,分明是签了卖身契。网友第一反应是“怎么可能这么惨”,可翻出2018年法院驳回丝芭“陪酒”官司的判决书,才发现——原来早就有记者把这事捅出来过,只是当年被公关压了下去。
陪酒细节更扎心:不是“集体聚餐”,而是被点名“今晚谁去”。一位退团成员匿名透露,饭局上有投资人直接把手搭在膝盖上问“想不想拍电影”,旁边经纪人假装低头刷手机。最离谱的是,有人因为“不配合”被临时换掉舞台站位,镜头直接剪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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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芭的反击也很有意思:甩出1.39亿转账记录,说“我们对鞠婧祎够好了”。可业内一看就笑——这数字里八成是虚抬的代言分成,真到账的钱早被“阴阳合同”套走。律师圈有个八卦:某顶流女团成员去年打官司,发现公司用她名义接了6个微商代言,本人却连产品长啥样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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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压力给到郭敬明。《月鳞绮纪》刚放出片花,弹幕还在刷“鞠婧祎古装天花板”,转头就被热搜里的“经济犯罪”吓到。郭敬明连夜上线删微博,被粉丝调侃“上次这么慌还是《晴雅集》被下架”。说到底,影视圈最怕这种“未播先审判”——参考某耽改剧,男主一出事,AI换脸都救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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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也别急着站队。有位站姐私下吐槽:“给鞠婧祎打投那会,站子集资200万,公司抽走30%‘运营费’,剩下的钱买了应援灯牌,最后灯牌还被回收二次倒卖。”说白了,从陪酒到分账,这套玩法就是精准收割每个愿意为爱买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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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冷知识:丝芭的艺人合同里,违约金是“公司近三年平均收入×剩余年限”。换句话说,你越红,越走不了。曾艳芬70万收入赔60万解约金,还算“便宜”——隔壁某男团成员,去年想解约,公司张口就是8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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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说点现实的。现在回头看,2017年那波“女团元年”,本质是资本把日韩模式复制过来,却忘了人家有完善的艺人保障制度。我们这儿,练习生就像流水线的包菜,包装精美,但烂了只能扔进垃圾桶。唯一欣慰的是,越来越多小姑娘开始学曾艳芬,跑路前先把证据存云盘。毕竟,在这个圈子里,合同可能是假的,但聊天记录一定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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