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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昆华之窗”微信公众号消息
12月23日
国家呼吸区域医疗中心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东院
开始试运行
12月26日将正式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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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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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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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金马街道办事处(官渡区金马凉亭片区,金马路以北,北侧20号路,西侧21号路)
医院定位
以“大专科、小综合”为定位,重点提升区域呼吸疾病诊疗与科研水平,致力于打造国内领先、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国际化呼吸系统疾病诊疗中心,惠及云南及周边地区患者。
院区设置情况
总占地约238亩,一期建设面积达11万平方米,初期开放床位500张。
楼层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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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流程
01
预约挂号
1、在微信、支付宝上打开“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点击预约挂号→选择就诊院区→找到就诊科室→预约挂号;
2、持有效证件(身份证、医保卡)到东院一站式服务中心人工预约;
02
签到方式
到达东院后,持电子就诊码或身份证、医保卡,在一楼门诊大厅自助机上进行签到。
交通方式
公交:
乘坐28路、257路到金马路中段站,步行至东院;
专线公交:
发车时间:7:00至19:00,每小时发车一趟(约12趟)。行驶路线: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总院至东院点对点快速直达,中途停靠4个公交站点:塘子巷、岔街、东站、凉亭,到达东院区后停留30分钟返回。
公交+地铁:
乘坐3号线到金马寺站D口,出站后在金马寺站D口(招呼站)乘坐257路、金马路中段站,步行至东院;
乘坐3号线到大树营站A口,出站后在大树营站A口乘坐28路,到金马路中段站,步行至东院;
自驾:
手机地图导航软件输入“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东院”,按照导航提示前往。
来源:“昆华之窗”微信公众号、云南网
编辑:陈丝华
值周:黑浩川 胡亚玲
主编:李胜
生态环保普法宣传小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章 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水行政等部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水环境保护联合协调机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的防治措施。
第二十九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流域生态环境功能需要,明确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组织开展流域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评价,实施流域环境资源承载能力预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流域生态环境功能需要,组织开展江河、湖泊、湿地保护与修复,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源涵养林、沿河沿湖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等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工程,整治黑臭水体,提高流域环境资源承载能力。
从事开发建设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流域生态环境功能,严守生态保护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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