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0日,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了陕西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吾悦广场(以下简称“商场方”)与商户之间因租金纠纷,导致被商场方工作人员多次破坏电缆,干扰商户正常经营一事。
事后,商户称,警方虽以刑事立案,却只做出了行政处罚;而商场方也对此行政处罚不满,并以涉事员工二人为申请人,就此事提起行政复议。近日,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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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
租金谈不拢引发电缆多次被破坏
警方介入后,商场两工作人员被拘
据商户介绍,“无界市集”项目自2021年起入驻吾悦广场,2025年初,续约时因商场提出大幅涨价,双方就经营面积与租金标准未能达成一致。2025年6月10日至7月4日期间,市集商铺电缆多次被剪断,导致手机维修店无法营业、精酿店酒品变质,商户蒙受数千元经济损失。监控视频显示,破坏行为多发生在凌晨,实施者为身着商场工服的男子。
警方调查确认,商场方两名员工分别实施了5次和2次剪缆行为,经第三方机构鉴定,涉案电缆价值375元。2025年9月,西安市公安局西咸新区分局对二人作出行政拘留10日和5日的处罚,认定其构成故意毁坏财物;同时,警方以该案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立案侦查。期间,商场方委托律师对行政处罚申请复议。
各执一词—
争议焦点:剪电缆是否属“合法履职”
>>商场方申辩:维护公共安全的履职行为
复议记录显示,商场方两名涉事员工及其代理律师在行政复议中提出,员工作为商场物业管理人员,负有维护公共用电安全的法定职责。“无界市集”存在超合同范围经营、私接电线的行为,已构成安全隐患,商场方多次劝阻整改无果后,才采取剪缆措施排除风险,此举属于“正当履职”和“紧急避险”,应适用《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不应认定为违法。商场方同时表示,已就商户违约行为提起民事诉讼,因诉讼流程漫长,才采取此次“自救措施”。
>>警方答辩:剪缆属故意损毁财物,处罚合法
警方辩称,原行政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已于2025年9月10日,在商场方负一层储物室提取案涉8根电缆。另有接处警记录、价格认定结论、询问笔录、监控视频等证据形成完整链条。
警方强调,法律未赋予任何单位或个人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名损毁他人财物的权利,即便对方存在违规行为,商场方也应通过协商、投诉或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而非采取破坏性手段。商场方涉事员工多次剪缆主观故意明显,客观上造成财产损失并干扰正常经营,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警方作出的行政处罚量罚适当。
复议结果—
警方“程序违法”,但行拘决定并无不当
行政复议决定书显示:经审理查明,公安机关在传唤商场方涉事员工时,未依法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知其家属,虽后续补充说明但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构成“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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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复议机关明确认定,法律、行政法规并未赋予任何单位或个人以“维护公共利益”为名损毁他人财物的权利。商场方涉事员工的剪缆行为属于破坏性手段,造成实际财产损失且超出必要限度,已构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警方作出行政拘留的决定并无不当。
最终,复议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作出裁定:确认公安机关作出该处罚决定的行政行为违法。
相关回应—
涉事两人称:剪电缆是领导指示
商户:仍在等待刑事立案后续
据行政复议决定书,2025年8月4日,其中一名涉事员工向警方作出第一次询问笔录时称:“剪了一次电缆,涉及修手机和卖精酿啤酒两个商铺,剪了两根,杂牌子没有什么型号,是领导通知我这么做的。”2025年9月20日,第二次询问时称:“领导电话通知我去剪电缆。”2025年9月21日,第三次询问时称:“剪电缆的方式由领导提出,我虽然是服从了领导的指令,但是我也意识到了我干的是违法的事情。”
另一涉案人员9月21日的询问笔录显示:“受到领导指示剪电缆,电缆恢复难度大,这样可以使对方不安生。我是服从指示,但行为本身是违法行为,我很懊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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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1日,警方作出西咸公(刑)行罚决字[202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商场方涉事员工二人行政拘留行政处罚,二人于《行政处罚告知笔录》中均称:“不提出陈述和申辩”。
同日涉事员工二人拒绝通知家属并在《被行政拘留人员家属通知书》上签字。
近日,“无界市集”运营方负责人表示,虽然西咸新区管委会认定商场涉事员工行为违法,但目前二人确实只接受了行政处罚,刑事立案仍无进展。他们对于这样的结果仍有不解,希望相关部门能进一步推进案件处理,维护商户合法权益。
12月19日上午10时许,记者向西咸新区分局询问案件后续处理结果及最新进程,但截至发稿时,未收到回应。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王煜鑫 编辑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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