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46岁独居蒋女士离世后,因无父母、无配偶、无子女,遗产被官方通报将依法收归国有,可远房表弟垫付的3万元医药费。
还有想给她买墓地的钱,却被告知不能直接从遗产中支出,得亲友自行承担或走复杂诉讼追偿。
一边是无主遗产顺理成章收归国家,用于公益事业。
另一边是逝者的债务和丧葬开销,却要甩给毫无继承权益的亲友,网友怒喊权利义务为啥不对等?
遗产能归公,债务为啥不能归公还?
根据《民法典》明确规定,无人继承的遗产归国家前,必须先清偿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包括救治费、合理丧葬费这些必要支出。
之前就有孤寡老人去世欠贷66万元,法院直接指定民政局当遗产管理人,判决用老人遗产,抵押房产清偿债务的案例。
可蒋女士的案例里,明明遗产足够覆盖费用,却因为合理范围没有统一标准。
民政部门只能按保守规则办事,让垫付医药费的表弟陷入花钱又受累的困境。
更戳心的是,蒋女士所在居委会要在12月22日向法院申请遗产管理人,法院开通了绿色通道,可关于债务清偿的细则依然模糊。
当身后事无人管成为常态,法律只明确了遗产归谁,却没细化费用谁出,才让网友生出活着弄点债务,资不抵债看谁敢接手的极端想法。
![]()
网友们的讨论直接吵翻评论区,观点针尖对麦芒。
支持权利义务对等的人占了绝对上风。
遗产收归国有是法律规定,可债务清偿也该按法律来,不能好事归国家,麻烦甩亲友。
有人扒出之前的孤老欠贷案例,反问同样是民政局当遗产管理人,为啥欠银行的钱能还,欠亲友的垫付费用就难办?
更让不婚不育群体焦虑的是存钱没用的论调。
一辈子打拼的钱,最后可能归公,还不如够生活就行,留点应急钱就够了。
甚至有网友冒出极端想法,活着的时候弄点合理债务,让资产资不抵债,到时候就算遗产归公,也没人愿意接手烂摊子。
但也有理性声音反驳。
极端欠债不可取!
先不说影响自己生前生活,真要是欠债,可能涉及违法,最后还是自己吃亏。
还有法律博主科普,遗产归公的前提是清偿完所有合法债务,而且是‘限定继承’,只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不会让亲友兜底。
两派吵来吵去,不婚不育者的财产,到底能不能自己说了算?
当法律执行有空白,普通人该怎么保障自己的身后事既有尊严,又不让亲友为难?
网友的极端想法虽不可取,却戳中了关键。
没人反对遗产归公做公益,但前提是得把债务、丧葬这些事理顺,不能让逝者寒心,让亲友受累。
![]()
一边是法律规定的先偿债后归公,一边是执行中的费用界定难。
一边是不婚不育群体的财产规划焦虑,一边是网友故意欠债的极端吐槽。
蒋女士的案例,早就不是单纯的遗产纠纷,而是在拷问法律的刚性和人文的柔性能不能兼顾。
其实问题的核心从来不是遗产该不该归公,而是执行细则能不能跟上。
对不婚不育者来说,故意欠债是下下策,提前规划才是王道。
说到底,网友的焦虑和极端想法,本质是对未知的恐惧。
我们需要的不是否定遗产归公制度,而是让法律细则更完善。
明确合理丧葬费用的范围,简化亲友垫付费用的追偿流程,让权利和义务真正对等。
对不婚不育者来说,与其琢磨怎么欠债,不如花点时间立份遗嘱、做好规划,把财产处置权握在自己手里。
法律需要再细化一步,执行需要再温暖一点,个人需要提前规划一点,这样才能让每个生命的落幕既有尊严,又无遗憾,不是吗?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