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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作为人类的朋友
其忠诚可爱治愈了无数人
然而
部分养犬人的不文明行为
如遛狗不牵绳等
不仅滋扰他人
甚至还可能造成人身伤害
影响社会的和谐氛围
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
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这次修订专门给养犬划了“红线”
从今往后不规范养犬的行为
将面临从“违规”变为“违法”处罚的大变化
变成关乎公共安全的“法律题”
违规养犬
轻则罚款,重则拘留!
我们一起看看具体内容
不规范养犬 最高拘留10日!
根据新修订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
从明年起
‼️遛狗不拴绳
严重者最高可能被拘留10天!
此外,还从四方面
对不规范养犬作出了规定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对养犬行为的约束作出了4条规定:
一、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违规饲养危险动物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三、未采取安全措施致动物伤人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四、驱使动物伤害他人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注:第五十一条为“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相关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新增两类违规养犬行为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针对社会生活中频发的危险动物伤人隐患,直击现实痛点,文内新增了两种针对违规养犬行为的规定:
一是违规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的
二是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
近年来,对于因饲养烈性犬未牵绳、未佩戴嘴套,导致路人被咬伤的事件,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追究民事侵权责任,侵权人往往只需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等损失,违法成本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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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出售、饲养烈性犬等危险动物,将先处警告;警告后仍不改正,或者致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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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网络、民生大参考、央视新闻
主编|辉哥 责任编辑|秋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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