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的掉落物、抛洒物
是引发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之一
小到随手扔出的一个矿泉水瓶
大到货运车辆因“松绑”
而掉落路面的钢筋水泥、机械基件等
都犹如一枚枚“定时炸弹”
时刻危及着高速公路上车辆的行车安全




近期案例
12月14日11时15分,遵义交警高速三大队接到当事人报警,称其驾驶车辆沿江黔高速公路由贵阳往铜仁方向行驶,当行至核桃树隧道出口路段时,车辆碰撞路面异物酿成事故。
民警到场后,报警人孙某已按要求将车移至道路中央分隔带。经查,其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前保险杠受损,总体受损较轻。据孙某自述,孙某一行沿江黔高速由贵阳往铜仁方向行驶至核桃树隧道出口时,因隧道“白洞”效应影响视线,隐约发现路面有异物,但右侧车道有其他车辆,未敢变道避让,随即车辆与白色异物发生碰撞酿成事故,驶出隧道后检查发现保险杠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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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基本情况后,民警在隧道内找到引发事故的“元凶”——一袋由编织袋包装好的家具。经调取事发路段监控视频,民警锁定了遗洒该货物的货车,并通知货车驾驶人到我队处理相关事故。
经询问得知,驾驶人任某驾驶贵C籍轻型仓栅式货车由余庆县运输一车家具前往石阡县,在隧道中时,任某隐约的听到异响声,但当时正在超车,直至卸货时才发现少了一件。据任某陈述,应该是当天捆扎货物的时候没有捆扎牢固,在行驶中发生了货物遗洒的情况。
本次事故中,轻型仓栅式货车驾驶人任某驾驶车辆上道路行驶,未做好货物固定或覆盖,导致所载货物遗洒、飘散至路面,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其过错行为是导致该事故的根本原因,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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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律 链 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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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高速公路上满载货物的货运车来来往往若货物捆扎不牢脱落极易给自身或其他车辆带来“无妄之灾”
警方提醒
如何预防因"洒落物"发生交通事故?
①集中注意力:
注意力不集中,判断能力下降,反应迟误或过早,操作停顿或修正时间不当等不安全因素,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在高速上,任何情况下在开车时都应该保持高度的集中。
②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车距:
尽量保持稳定的车速,避免高速超车和低速慢行。同时,要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以便发现洒落物后有充足的时间反应。切忌,遇到装载不规范的货运车时不要跟车行驶。
③紧握方向盘:
如果在高速上碰撞洒落物,请紧握方向盘,同时踩刹车降速,千万不要猛打方向。
被洒落物砸中了怎么办?
一旦车辆被“洒落物”砸中的情况,如遇事故,在车辆还能移动的情况下,要先将车辆移动到应急车道等安全区域,人员撤离到护栏外并拨打12328或110报警求助!
高速公路抛洒物隐患大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尤其是货运车驾驶人
出发前做好车辆安全检查
并确保货物捆扎牢固防止载运物遗洒、飘散
行车途中,一旦发现载运物脱落驾驶人切不可随意停车或倒车去捡牢记九字箴言:“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谨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来源/遵义高速交警三大队四中队、部分素材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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