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上午,审理尹锡悦“妨碍逮捕案”的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第35刑事庭举行了第15次庭审,主审法官表示将按照《叛乱特别检察官法》中“自起诉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一审并宣判”的规定,于26日进行最终庭审,2026年1月16日宣判。
尹锡悦在长达一小时的庭审中越来越焦躁不安,四次抓起麦克风,反复要求“重新考虑”,称这是“明显出乎意料的攻击”,表示“突然通知宣判日期使我无法行使合法的辩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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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审法官解释说,这起案件只是“妨碍逮捕”,不是内乱案,事实可以说是非常清楚。
尹锡悦在2025年1月警方和公调处首次试图执行逮捕令时,曾怒斥警卫处长未能守住官邸大门,并指示警卫次长“带人出去堵住警察”。
在第二次逮捕令执行前,尹锡悦在官邸餐厅要求警卫人员“拿出枪来,警察就会害怕”,涉嫌以威胁性手段阻碍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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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法官认为根本无需像尹锡悦团队提出的对被告与相关人员之间具体的言行一一进行举证和审理。
而尹锡悦团队的庭审策略一直都非常简单,就是一个字“拖”,拖到特检解散。
因为特检的本质是针对个案(当涉及政府最高层的敏感案件使常规检察机关陷入“奉命起诉”或“奉命不起诉”的困境时)设立的临时性调查组,超然于现有检察体系,直接对国会负责,权利极大。
但它毕竟是临时性质的,所以在期限上会被严格约束。
例如在2012年的“总统内谷洞私宅案”中,特检申请的15天延期就曾被李明博以“可能影响大选”为由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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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韩国国会上月修订三项涉尹锡悦及其妻子金建希的特检法。修订后的特检法放宽限制,允许特检组自行决定两次调查期限的延长,每次30天,后续每次都需要得到总统批准。但这绝不是无限的,每次延期都会有极大的政治压力。
而特检于今年7月19日提起公诉,判决必须在明年1月19日之前作出,尹锡悦团队当然清楚这件事情。
而事实上赵恩锡特检已经结束了6个月的调查(90天的调查后,延长了3次),并表示已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所有指控,并认为应根据快速审判原则和《特别检察官法》的精神,在羁押期间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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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尹锡悦却声称,由于一开始没提到六个月的审判期,这个决定是突然做出的,从辩方律师的角度来看,这可以算是一个‘失误’。所以请求给他一次机会。能否重新考虑一下?这是他的请求......可以说是非常无耻也非常卑微了。
还有一个有趣的插曲,18日,尹锡悦在狱中庆祝了他的65岁生日,庭审开始前,旁听席上尹锡悦的一名支持者突然试图唱生日歌,但被法庭保安制止了。
尹锡悦的律师还公布了一封他从狱中寄出的信,信中他写道:“我宣布戒*是出于绝望,为了让孩子们拥有一个公正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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