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驾车,最怕对向车滥用远光。近日,山东临沂兰陵县的李某就因远光纠纷,用弹弓和钢珠打破多辆车玻璃,最终落得刑拘下场。
12月12日晚8时许,兰陵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接到群众王先生报警求助,其刚购买的丰田塞纳汽车,在行驶途中主驾驶车窗玻璃突然被钢珠击碎,直接损失达一千余元。几乎同一时段,多位车主报警,在206国道兰陵段行驶时车辆玻璃被不明物体击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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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发生后,兰陵县公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抽调刑侦大队、合成研判中心,特巡警大队及神山、北关派出所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启动冬季守护行动专项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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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画面已做模糊处理
专案组第一时间调取案发现场及周边50余辆过往车辆行车记录仪、沿线监控,通过轨迹追踪和视频研判,很快锁定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李某,并于12月13日晚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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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此前李某驾车过程中,因被对向车辆远光灯晃得眼花,不慎刮倒路边行人。为赔付对方医药费,造成了不小的经济损失,这次经历让他对夜间开远光的行为怀恨在心,便伺机报复。
12月12日晚,李某驾车前往罗庄途中,再次遇到多辆对向车辆使用远光灯,他多次打灯示意对方关闭却未得到回应。一时怒火中烧的他拿起事先准备的弹弓和钢珠,双手离开方向盘,射向对方车玻璃。在行驶过程中,他先后发射8颗钢珠,精准击中5辆车的主驾驶位玻璃,随后驾车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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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时所用弹弓和钢珠
同时,李某主动交代,作案使用的弹弓和剩余钢珠被他藏在了自家地下室的电表盒内。民警根据其供述,迅速起获了相关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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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李某在行驶中,双手离方向盘击打对向车辆的行为,极易导致自身车辆失控,同时造成被击车辆驾驶员分心、视线受阻,进而引发连环交通事故,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为了您和他人生命安全,夜间行车时请正确使用远光灯。遇到矛盾应理性沟通,切勿因一时冲动触碰法律红线,任何违法行径,都逃不过民警的“火眼金睛”。
来源:兰陵公安 B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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