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12月22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此次会议将第三次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黄海华介绍,生态环境法典各编草案全部完成二审。按照工作安排,将分拆审议并修改完善的各编草案重新合为完整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三次审议稿。
生态环境法典各编草案全部完成二审,均有修改
黄海华介绍,根据各方面意见,草案三次审议稿主要作了以下修改。在第一编总则里,进一步总结和体现司法实践成果,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能做进一步补充完善。完善生态环境信用监管制度,增加信用修复的内容。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实行备案制度,强化监管。
在第二编污染防治里,完善秸秆、落叶等焚烧的组织和管理规定。加强固体废物跨省转移的监管。增强立法的前瞻性,增加受控热核聚变放射性污染防治的内容。
在第三编生态保护里,增加有关科学开展生态保护活动的规定。加强海洋生态保护、深海极地考察、防沙治沙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引导解决“人兽冲突”问题。增加农业节水方面的规定。总结防沙治沙成功经验,巩固实践成果。
在第四编绿色低碳发展里,充实绿色低碳发展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强化发展循环经济有关制度措施。进一步明确支持优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完善应对气候变化与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制度措施。
在第五编法律责任和附则里,增强同类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协调性。进一步补充相关法律责任,体现生态环境法律制度的严密性。完善有关处罚措施,进一步贯彻过罚相当原则。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进一步完善草案体例结构和衔接性规定,保障法典有效实施。
全国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对法典两编提出意见建议
2025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9月,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法典总则编草案、生态保护编草案和绿色低碳发展编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10月,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对法典污染防治编草案、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至此,生态环境法典各编草案已经全部完成二审。按照工作安排,将分拆审议并修改完善的各编草案重新合为完整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三次审议稿。
黄海华还介绍了生态环境法典污染防治编、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二次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他介绍,10月28日至11月26日,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污染防治编草案二审稿共收到884人次提出的4957条意见,法律责任和附则编草案二审稿共收到654人次提出的1310条意见。工作专班还通过代表工作平台征求全国人大代表意见,先后到一些地方调研,并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座谈,听取意见。
对于污染防治编草案二审稿,有社会公众建议,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制度措施,做好法典草案与单行法之间的衔接。有社会公众提出,应适当精简部分条款的语言,统一文字表述等。
对于法律责任和附则编二审稿,有全国人大代表、社会公众建议,进一步贯彻过罚相当原则,调整优化固体废物污染、放射性污染等领域违法行为的处罚幅度,推动生态环境执法更加公正高效。还有社会公众建议,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法律责任,加强对第三方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的监管。
对上述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做了认真研究,并对相关内容作了修改完善。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白爽 校对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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