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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芭明确透露2013年和鞠婧祎签约,当时签的就是20年的影视合约,2018年的补充协议没有延长合约时间,只是把合约范围扩大,把演唱以外的商业活动也包括进去了。关于这一点,鞠婧祎的部分粉丝在控评的时候说漏嘴了,承认了20年合约的存在,那么这么看来,鞠婧祎提前跑路的举动在法律上就站不住脚了。
还有,前SNH48成员曾艳芬发文力挺鞠婧祎,称公司在2014-2017年融资上市期间安排部分女艺人参与商务饭局,席间投资方存在“毛手毛脚”“开黄腔”等行为。她强调陪酒与正常通告无关,属私下安排,并称握有聊天记录等证据。
后续公司发文回应称曾艳芬是“平白无故仅凭道听途说污蔑团里所有成员的清白,恶意放大抹黑过去的同伴”,表示所有不实言论已报警、已委托律师取证、提告。紧接着,公司再次发出一则“致艺人鞠婧祎的最后告知”内容,其中要求鞠婧祎一方立刻收手,停止所有侵权抹黑行为,重点强调公司掌握了鞠婧祎和她关联人涂某某涉嫌严重经济犯罪的行为。要是鞠婧祎还不行动,公司择日将向国家相关监管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进行全网公开实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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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指的是鞠婧祎24年和丝芭撕破脸后,合作了一个叫“涂松泽”的摄影师,二人合作卖杂志,鞠婧祎的粉丝为此没少氪金,杂志销量轻松过千万的那种~
丝芭指出鞠婧祎的肖像权在丝芭,鞠婧祎和涂松泽合伙卖杂志属于侵吞丝芭的权益和资产,而且讲真,卖杂志这种事里面水很深,猫腻特别多,肯定存在勾结合作、不当牟利的行为。
这些事真闹大了的话,怕是有人得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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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也已经走到法律阶段,官司已经在打,那有啥证据就给法官看,到时候自然会有结果。现在光喊话也不发啥的,还是只局限在舆论纠缠阶段,双方都不算赢。
目前鞠婧祎方面至今没有给出有力的反击证据,只是一味指责丝芭剥削自己,这就说明在合同和法律上,她可能真不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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