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来自;原创 刘棠希 湖南
文/刘棠希
作家巴金的父亲李道河做过清朝广元县知县。
幼时的巴金经常看到父亲“穿着奇怪的衣服坐在二堂上的公案前审案”。
巴金生于1904年,大清行将就木,皇帝都要没了,但在四川广元县这样的小地方,知县李道河的威严却丝毫不减。
李道河升堂时,手底下的公差都拿着板子,竹子做的,有宽的大板子,有窄的小板子。
巴金亲眼见过父亲对嫌犯用刑:
父亲的脸色渐渐地变了,声音也变了。 “你胡说!给我打!”父亲猛然把桌子一拍。 两三个差人就把犯人按到在地上,给他褪下裤子,露出屁股。一个人按住他,别的人在旁边等待着。 “给我先打一百小板子再说!他这个混账东西不肯说实话!” “青天大老爷,小人冤枉啊!” 那个人趴在地上杀猪也似地叫起来。 于是两个差役拿了小板子,左右两边打起来。 一边打还要一边数,嫌犯却不认罪,他痛苦哀嚎,“青天大老爷在上,小人真是冤枉啊!”
李道河不为所动,让人接着打。嫌犯的屁股“由白而红,又变成了紫色”,打到一百下时,屁股已经出了血,而且肉也烂了。
![]()
那人还是不招,李道河又让人打五十。一直打到犯人“招出实话”为止。
在巴金的记忆中,父亲审案几乎每次都会动刑,“打屁股差不多是坐堂的一个不可少的条件”。
吊诡的是,巴金眼中的父亲是很和善的,在家里“不曾看见他骂过人”。
巴金的母亲起了恻隐之心,她对丈夫说,“你以后问案,可以少用刑。人家究竟也是父母养的。”
丈夫微微一笑,说出来一句心里话:“我何尝愿意多用刑?不过那些犯人实在狡猾,你不用刑,他们就不肯招。”
李道河替自己辩白,说自己用刑也是为公事,可接着他就道出了封建时代官员内心的小九九:
况且刑罚又不是我想出来的,若是不用刑,又未免没有县官的样子。
这句话一语道破他滥用刑法的另一层深意——立威!
就跟《水浒传》里人犯入狱时的杀威棒一样,让你先怕我、先畏我!
李道河自认为是有良心的官员,他也担心屈打成招,因此定罪仔细,从不做死刑判决。
可是,活罪就没有冤狱了吗?
这恐怕是李道河追求破案率和良心安宁兼得的折中办法,纯属自欺欺人。
巴金回忆,母亲说完那番话后,父亲有了些变化,重刑几乎不用了,但板子还是照打。
巴金在自述中还记录了一个细节:打完之后,嫌犯已经站不起来,差人会架起他给知县磕头,如果还能开口说话,就要自己说“给大老爷谢恩”,如果口不能言,差人就会替他谢恩。
挨打了还要感谢打他的人,这是什么道理!
看起来匪夷所思,个中缘由却并不复杂:在古代,县令就是父母官,被打的人是“治下子民”,父亲教育儿女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是为了子女好,因此暴力变成恩赐,子女不光有乖乖受刑的义务,还要感恩戴德。
用今天的眼光来看,这是一种严重的错位。学者柏桦对此有过一针见血的论断:
民众将辛苦所得当做租税交给官府,养活一大批官吏,本来应该是这些官吏的“衣食父母”。现在关系却掉过来,该为父母的变成子民,不该为父母的却变成主人。
柏桦的意思,正是这种错位,让官吏对民众的驱使、管制和惩罚变成一件理所当然和天经地义的事情,同理,民众对官吏的不满、指责、反对和抗争就是有悖天理,不守本分。
劳作不息、缴纳赋税的百姓要对官府感恩戴德,靠百姓膏脂养尊处优的官吏却可以颐指气使,动不动暴力相加,甚至害人性命。
这一现象荒谬绝伦,却又实实在在地持续了数千年,它契合的正是封建社会的那套“牧民理论”。
那么,百姓是牛马要挨打挨宰,当官的就能高座无忧吗?
当然不是,这得看你当多大的官。
英国人马嘎尔尼曾带领一支700人的团队出使清朝。据他所见,清朝官员内部等级森严,上级官员可以不经任何程序,命下级脱去裤子,乖乖受打。
在更正式更高级的场合,还有一种叫“廷杖”的刑罚。
什么是廷杖?明史专家吴晗的定义通俗易懂,他说,下令的是皇帝,动手的是太监,挨打的是大官,执行的地方在宫廷,这就叫廷杖。
清修《明史》把廷杖说成是朱元璋的首创,实际上历朝历代都有皇帝廷杖大臣的记录。
比如隋文帝杨坚经常在朝堂上杖打官员,唐玄宗李隆基、宋太宗赵光义都有当廷打死大臣的记录。
可见廷杖并非朱元璋的专利,只是到了明代,廷杖变成帝王滥用皇权的一种常规手段。
比如说《明史》中第一个挨廷杖的茹太素,他当刑部主事那会儿给朱元璋上了份奏折,里头有几句话暗指朱元璋吏治过于严苛,洪武皇帝忍不了,“帝怒,召太素面诘,杖于朝”。
依《大明律》等成文法,朱元璋是不能拿茹太素怎么样的。但天子总不能忍气吞声,所以,明朝皇帝都把廷杖当成私刑,只要大臣惹得自己不高兴了,无需经过三法司,金口一开就能给自己出气。
廷杖作为皇权立威的手段,在明朝屡见不鲜,特别是明朝中后期,皇帝为了自己的利益,经常会绕过法律,直接使用廷杖惩罚官员。
县令打死小民还得做一下文书工作,糊弄糊弄上级避免受罚,而皇帝至高无上,打死人不用负任何法律责任。
明世宗嘉靖皇帝是资深廷杖发烧友,史书记载,嘉靖在位四十多年,“杖杀朝士,倍徙前代”,“天下莫不骇然”。
著名的大礼议之争时,嘉靖龙颜大怒,廷杖大臣134人,直接打死的有17人这也是明代历史上,杖死人数最多、最为惨烈的一次。
家天下框架中,皇帝不光是万民的主人,也是官员的君父,在皇帝面前,官员也成了儿子,可打可杀。
所谓雷霆雨露莫非天恩,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不但要痛快赴死,还得低首叩拜,领旨谢恩。
资料来源
《巴金自叙:掏出自己燃烧的心》,巴金【著】,山西教育出版社1993年
《父母官:明清州县官群像》,柏桦【著】,新华出版社2015年
《明朝廷杖制度浅析》,谈静【著】,西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