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记者从“云南省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新闻发布会·迪庆专场获悉,“十四五”以来,迪庆藏族自治州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创成5个国家级、43个省级、273个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香格里拉市、德钦县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市),1个单位、2名个人荣获党中央、国务院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高原绽放。
“十四五”期间,出台《中共迪庆州委关于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 为奋力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迪庆建设凝聚强大合力的决定》,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于迪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全过程各方面,持续巩固拓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成果。
积极推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具象化实践,率先成立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教育实践中心和民族团结进步协会,建立健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在各族群众中深入开展“润心”工程,在宗教界深入开展“润心同向”思想教育,全州各族群众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更加牢固。把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长久之策,以语言相通促进心灵相通、命运相通。
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迪庆各种问题的总抓手,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已变为全州各族群众的幸福实景。
不断拓宽各民族全方位嵌入的实践路径,精心组织实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深化旅游、体育促“三交”工作,持续打造“拥护核心、心向北京”研学、“民族团结进步同心营”等活动品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全域创建,打造9个互嵌式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全州各族群众流动融居更加紧密,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坚持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与时俱进修订完善《迪庆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迪庆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等法规,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宗教因素的案(事)件,民族宗教事务治理能力持续提升,全州政治安定、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良好局面更加稳固。
下一步,迪庆州将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努力建设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州,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迪庆高原越开越绚烂。
民族时报全媒体记者 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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