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灵活用工平台辽宁合众易薪科技有限公司虚开发票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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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19年至2023年,该公司通过虚构灵活用工服务的方式,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4722份,价税合计9.51亿元;为他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506份,价税合计0.21亿元。
2025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对该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定性为虚开,并依法将819户下游接受虚开发票企业线索移送相关税务部门进行查处。目前,该案已由公安部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这家企业为什么被查?有哪些风险点?
01.空壳公司特征
该公司注册资本实缴额为0,自有员工人数也为0,却承担了近十亿元业务,明显不符合正常经营逻辑。检查人员实地走访该公司注册地址,发现办公场所空无一人,大门紧锁。
02.虚构业务模式
将下游企业的正式员工包装成灵活用工人员,虚构业务往来。
03.身份重叠明
部分下游企业的在职员工既作为正式员工从所在用工企业领取工资,又作为“灵活用工人员”通过合众易薪获得劳务报酬。
04.社保与个税异常
正式员工的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的工资基数很低,却以灵活用工人员身份从合众易薪领取高薪,明显不符合常理。
05.资金回流特征
收款人姓名用字高度相似,呈现家族化特征,存在相同地点、相近时间集中提现的异常行为。
虚开发票违法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该公司被定性为恶意虚开,理由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同时在全国多地多家“人力资源类公司”任职,且多数已注销。
(2)公司办公场所空无一人,完全看不到任何企业实际经营的迹象。
(3)存在有组织的预谋,将亲属及正式员工包装成灵活用工人员,虚构业务往来。
接受虚开,企业会被追责吗?
这个案件涉及819户下游企业,这些企业从合众易薪取得了虚开发票,税局依法将819户下游接受虚开发票企业线索移送相关税务部门进行查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受票方利用他人虚开的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进行偷税的,应当追缴税款,处以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进项税金大于销项税金的,还应当调减其留抵的进项税额。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二条,企业取得虚开等不合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具体处理方式:
1、无真实业务情形
如果企业不存在虚开发票对应的真实业务,相关支出也没有真实发生,则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作税前扣除。同时,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定性为偷税,追缴企业所得税并加收滞纳金,并处以偷税数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业务真实性存疑情形
如果企业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实支出的真实性,或者提供的证据存在疑点,则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作税前扣除,需作纳税调整。
3、业务真实但取得虚开发票情形
如果企业能够补开换开合规发票,或提供相对充足的证据证明业务真实发生,且证据能够相互印证,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允许相应支出在发生年度作税前扣除。
简单来说,虚开发票≠必然不能税前扣除,关键看业务是否真实,只要业务真实,仍有机会争取税前扣除,而不是一票否决。
“善意取得”与“恶意取得”
如果受票方不知道取得的发票是虚开的,且存在真实交易,这是“善意取得”,可以重新取得合法发票后抵扣进项。
本案属于恶意取得,下游企业负责人承认与合众易薪合谋,明知故犯,不能享受善意取得待遇,可能面临补税和处罚。
个税与社保费风险点分析
本案中,下游企业将部分工资经由合众易薪以“灵活用工”名义发放,实质上是将“工资薪金所得”转换为“劳务报酬所得”,达到少缴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而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40%的税率,存在明显的税收套利空间。
下游企业正式员工的社会保险缴纳基数很低,却以灵活用工人员身份从合众易薪领取高薪,也不符合常理,这种操作导致企业少缴社会保险费,损害了员工的社会保障权益。
案件启示
对灵活用工平台来说,这个案件敲响了警钟——“开票工具”这条路彻底走不通了。
过去,有些平台以为只要资金过个账、开出发票就能赚钱。现在国家用这个案子明确告诉大家:平台的核心价值必须是管理和验证业务的真实性。
如果没业务、只开票,或者帮着企业把正式员工包装成临时工来逃税,那就是虚开发票,是刑事犯罪,老板是要坐牢的。未来,能活下来的平台,必须是能证明业务、资金、合同、发票“四流合一”的真平台,而不是“开票公司”。
对用工企业来说,它打破了“走平台就能万事大吉、安全省钱”的幻想。企业不能再把灵活用工平台简单地当成一个“消化发票、发工资、避社保”的后门。
如果业务是假的,平台开的票就是一张废纸,不仅相关支出不能抵税,还要补税、交滞纳金和罚款,甚至可能被认定为偷税。
企业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合规的底线在于业务本身是否真实。
你不能把自己的全职会计,硬说成是通过平台临时找来代账的,选择平台时,也要看它有没有做实事的合规能力,而不是谁返点多、开票快。
灵活用工行业野蛮生长时代彻底结束了。
无论对平台还是对企业,未来的游戏规则只有一条:回归本质,真实用工,合规操作。
任何想利用这个模式钻空子、搞偷税漏税的行为,风险都变得极高。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作假的代价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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