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一系列针对性政策举措,解决烟草制假、售假、走私等突出问题,持续净化烟草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坚决查处流入流经我国的非法烟草
《意见》要求,聚力打击烟草境外制假走私入境。加强与有关国家执法协作,严厉打击境外假冒中国烟草品牌行为,坚决查处流入、流经我国的非法烟草。加强海陆联动执法协作,精准打击海上烟草走私活动。强化陆路边境和口岸涉烟问题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烟草走私活动。加强各类特殊区域涉烟治理,严禁以过境运输、转口贸易、转关贸易等方式侵犯知识产权和走私、变相走私烟草。加强进出境运输工具和国际邮包涉烟风险管控,依法查处利用进出境运输工具工作人员携带和跨境电商物流、国际邮包等渠道走私烟草行为。
全方位加强电子烟监管
《意见》要求,高压严打境内涉烟违法活动。斩断烟草制假原辅材料及烟草机械供应链,加强烟草制假源头治理,严防严控烟草制假转移扩散。严查非法储存、运输、寄递涉烟产品,整治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非法经营涉烟产品,严厉打击售卖各类违法涉烟产品行为。清理整治互联网违法销售涉烟产品。全方位加强电子烟监管,严厉查处非法生产、批发、运输、销售电子烟和电子烟出口回流等违法活动。严禁未经许可生产销售口含烟、尼古丁袋、烟膏等含有烟草、烟碱成分的涉烟产品,严厉打击非法制售空管烟、茶烟、花烟等外观形状、使用方式、主要功能与烟草类似的产品和简易制烟机械等行为。
强化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支撑保障
《意见》提出,强化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支撑保障。完善烟草行业垂直管理体系,健全部门间委托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强化专业执法力量,加快执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意见》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击涉烟违法活动,全面履行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属地责任和监管职责,确保打击涉烟违法活动各项工作全链条有机衔接、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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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全链条加强烟草生产零售等监管执法
本月初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曾部署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有关举措。
涉烟违法活动主要包括生产、制造、销售假烟,烟草走私等。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烟草是重税产品,境内外不法分子受暴利驱使、铤而走险,大肆制售假烟并走私。在持续高压严打下,国内假烟生产规模大幅萎缩,制假团伙转移到境外多个国家和地区,大量生产假烟并走私入境我国。
同时,国内制假售假存在反弹扩散势头,新的涉烟违法活动层出不穷,严重扰乱烟草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消费者健康,亟须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打击。
会议指出,要严厉打击涉烟违法活动,全方位全链条加强烟草生产、仓储、物流、分销、零售等监管执法,持续净化烟草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国家烟草专卖局表示,要通过健全完善国家烟草专卖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联动打击治理机制,强化技术装备、执法力量等支撑保障,聚力打击烟草境外制假走私入境,高压严打境内涉烟违法活动,全方位加强监管,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持续净化烟草市场环境,有效维护社会公众健康安全。本组文/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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