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花每天鸡蛋让给我,28年后我手握8家公司,她却在工地食堂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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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本文所用素材源于互联网,部分图片非真实图像,仅用于叙事呈现,请知悉

九十年代,我是连窝头都啃不饱的乡下穷鬼,她是干部家庭出身、众星捧月的班花。

我以为我们是两个完全不相交的世界,她却把每天唯一的白水煮蛋,偷偷塞进我冰冷的课桌。那份温暖,成了我此后二十八年从泥潭里浴血拼杀、缔造商业帝国的唯一执念。

我终于找到了她。不在流光溢彩的都市,却在黄土漫天的工地食堂!她满身油烟,眼神麻木,正用一把大铁勺给人打着烂菜。

我端着餐盘,心脏狂跳地走到她面前。她却头也不抬,只用一句冰冷的“要什么?”将我瞬间打入深渊。

她是不想认我,还是不敢认我?这二十八年,究竟是什么,把那道光折磨至此?



01

二零一九年的夏天,似乎比往年任何时候都要热。

我坐在那台价值七位数的黑色轿车里,空调开到十八度,可我心里头还是燥得像有一把火在烧。车窗外,是中西部这座三线城市远郊的一片巨大工地,我刚刚签下了一个投资额高达九位数的物流中心项目。震耳欲聋的机器轰鸣声,混合着漫天飞扬的黄土,让整个世界都显得灰蒙蒙的。

当地的领导和项目负责人陪了我一整个上午,一张张热情的笑脸,一句句恭维的话,听得我耳朵都起了茧。合同签完,他们千恩万谢地把我送上车,仿佛我不是一个商人,而是普度众生的活菩萨。

司机老李探过头,恭敬地问:“陈总,都妥了,咱们现在回市区的酒店?”

老李跟了我十五年,从我只有一家小公司的时候就跟着我。他不多话,但最懂我的心思。通常这个时候,我都会点点头,然后靠在后座上闭目养神,脑子里开始盘算下一个项目的数据和利润。

可今天,我鬼使神差地摇了摇头。

我的目光,被不远处一排简陋的蓝色板房吸引了。那是工地的临时食堂,正值午饭时间,门口排着长长的队伍,一群戴着黄色安全帽的工人们,端着不锈钢餐盘,在烈日下等待着一天中难得的喘息。

就在那蒸腾的白色热气和油烟里,我看到了一个身影。

一个女人的身影。

她穿着一身洗得发灰的蓝色工作服,头上戴着一顶同样颜色的厨师帽,把头发全都包裹了进去。她站在打菜的窗口后面,手里握着一把巨大的不锈钢勺子,低着头,正机械地、重复地往工人的餐盘里舀菜。

那个侧影,那个微微佝偻着背、低着头的弧度,像一把生了锈的钥匙,毫无征兆地插进了我记忆的锁孔里,然后“咔哒”一声,拧开了那扇我以为永远不会再打开的门。

我的心,猛地一跳,像是漏了一拍。

“不急,”我听到自己的声音有些发干,“老李,我去食堂吃个饭。”

老李的表情像是听到了什么天方夜谭,“啊?陈总,您去……去工地食堂?”他看了看那油腻腻的窗口和排队的人群,又看了看我身上价值不菲的手工定制西装,“那地方……那地方不干净,我车里有给您备好的餐食。”

我没有理会他,径直推开车门。一股混杂着尘土和汗臭的热浪扑面而来,让我瞬间从空调的清凉中惊醒。我脱下西装外套,随手扔在车座上,又扯了扯领口那条让我憋闷的领带。

“你在这儿等我。”我对老李说,语气不容置疑。

我迈开步子,朝着那片蓝色板房走去。脚下的高级皮鞋,踩在坑洼不平的泥地上,溅起点点泥星。周围的工人从我身边走过,带着好奇和审视的目光打量着我这个与环境格格不入的人。我毫不在意,我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了那个越来越近的身影上。

是她吗?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我心里一遍遍地对自己说。我记忆里的那个她,应该在某个窗明几净的办公室里,或者在某个优雅的咖啡馆里,再不济,也该是某个中产小区的全职太太,怎么会……怎么会在这里?

队伍很长,挪动得很慢。我排在队伍的末尾,像一个真正的工人那样,从旁边拿了一个油腻腻的不锈钢餐盘。餐盘上还残留着上一顿饭菜的印子,散发着一股洗洁精和食物混合的怪味。我皱了皱眉头,但还是强忍着拿在了手里。

随着队伍一点点向前,我的心跳也一下下地加剧,像是有人在用鼓槌敲打我的胸膛。

二十米,十米,五米……

我终于看清了她的脸。

那是一张被岁月和生活双重打磨过的脸。皮肤因为长期的油烟熏烤,呈现出一种暗淡的黄色,眼角和嘴角爬满了细密的皱纹,像一张干涸的蛛网。她的眼神,不再是我记忆中那般清澈明亮,里面充满了化不开的疲惫和麻木,仿佛对眼前的一切都失去了兴趣。

可我还是认出来了。

哪怕她老了,憔悴了,被生活折磨得失去了所有的光彩,我依然认得出来。那眉眼的轮廓,那鼻梁的弧度,分明就是刻在我青春记忆里,二十八年来从未模糊过的模样。

是她。

林晓晓。

真的是她。

我高三那年的班花,那个全校男生心目中的白月光,那个每天早上,会把家里唯一一个白水煮蛋,偷偷塞进我冰冷的课桌抽屉里的女孩。

轰的一声,我的大脑一片空白。巨大的震惊和荒谬感像海啸一样将我吞没,我几乎无法呼吸,只能死死地攥着手里的餐盘,指节因为用力而发白。

为什么?

为什么会是她?

当年那个像太阳一样耀眼的女孩,那个家境优渥、成绩拔尖、前途一片光明的天之骄女,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出现在这个城市最边缘、最底层、尘土飞扬的工地食堂里,做着最辛苦、最卑微的打菜工?

这二十八年,她到底经历了什么?

无数个问题像炸弹一样在我脑子里轮番爆炸,炸得我头晕目眩。周围工人的说笑声、催促声、餐具的碰撞声,都变得遥远而模糊,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我的世界里,只剩下她那个低着头、挥舞着大勺的疲惫身影。

“师傅,要哪个菜?”

“来个土豆丝,再来个白菜。”

“好嘞。”

她的声音,沙哑,粗粝,带着一种程式化的不耐烦,和我记忆中那个清脆悦耳的声音判若两人。

队伍又往前挪了挪,下一个,就轮到我了。

我感觉自己的双腿像是灌了铅,每一步都走得异常艰难。我端着那个冰冷的不锈钢餐盘,一步,一步,走到了她的面前。隔着一层油腻的玻璃,我们之间的距离不到一米。

我能闻到她身上那股淡淡的油烟味,混合着汗水的酸腐气息。这味道,和我当年在大学食堂后厨帮工时,那些终日劳作的厨娘身上的味道,一模一样。

我张了张嘴,喉咙里像是堵了一大团浸了水的棉花,沉重,苦涩,一个字也发不出来。

我想喊她的名字。

我想问她,还记不记得我。

我想问她,这些年过得好不好。

我想问她,为什么会在这里。

可我什么都说不出来,什么都做不了。我只是像个傻子一样,呆呆地站在那里,端着空空的餐盘,看着她。

“喂!要什么快点说啊!磨蹭啥呢!”后面排队的工人不耐烦地推了我一把。

这一下,似乎惊动了她。她终于从那机械的劳作中抬起头,那双空洞的眼睛不耐烦地朝我脸上扫了过来。

“要……要什么?”她皱着眉头,声音里透着一股被生活磨砺出的粗糙和烦躁。

我们的目光,在空中交汇了。

那一瞬间,时间仿佛静止了。我死死地盯着她的眼睛,试图从那片浑浊的潭水里,找到一丝一毫熟悉的波澜。

没有。

什么都没有。

她的目光在我脸上停留了不到两秒钟,就像看一个完全陌生的、插队的、让人讨厌的顾客。那眼神里,没有惊讶,没有疑惑,没有重逢的喜悦,甚至连一丝丝的波澜都没有。

她,没有认出我。

在她眼里,我只是一个需要打饭的、普通的、穿着不合时宜的衬衫的陌生男人。

这个认知,像一把锋利的冰锥,狠狠地刺进了我的心脏,比看到她在这里打饭还要让我感到疼痛和窒息。二十八年了,我在商场上翻云覆覆雨,成了无数人仰望的“陈总”,可是在她面前,在她二十八年后的第一眼里,我却成了一个路人甲。

“随便。”我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这两个字。

她似乎对我这种模棱两可的回答更加不满了,眉头皱得更深。她不再看我,拿起大勺,随便从旁边的两个菜盆里,“咣”、“咣”两下,给我舀了两大勺菜。一勺是炖得稀烂的冬瓜,一勺是炒得发黑的豆角。菜汤溅出来,洒在餐盘的边缘。

然后,她的目光就立刻移向了我身后的下一个人,仿佛我这个人已经不存在了。

我端着那个盛着两勺烂菜的餐盘,像个提线木偶一样,机械地转身,付了钱,走到旁边一个空着的角落座位上坐下。

食堂里嘈杂不堪,工人们大声地说笑着,划着拳,汗味和饭菜味混合在一起,形成一股令人作呕的气味。我看着餐盘里那两团模糊不清的菜,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我一口也吃不下去。

那个曾经像珍宝一样,把唯一的鸡蛋让给我的女孩,如今,却用这样一勺烂菜,把我打发了。

而她,甚至都不知道我是谁。

02

我坐在角落里,任由周围的嘈杂声浪将我包围。我的目光穿过攒动的人群,再次落回到那个窗口后的身影上。她依旧低着头,挥舞着勺子,像一台不知疲倦的机器。

我眼前的世界开始变得模糊,耳边的喧嚣也渐渐远去。思绪像挣脱了缰绳的野马,瞬间把我拉回到了二十八年前,那个属于我和她的,一九九一年的秋天。

那时候的我,叫陈锋,一个又瘦又小、沉默寡言的农村小子。父亲在我上初中时就因为肺病去世了,家里只剩下我和体弱多病的母亲。为了供我上县里最好的高中,母亲把家里唯一一头老黄牛都卖了,自己则靠着给别人缝缝补补,挣一点微薄的收入。

我深知自己是全家的希望,也是全家的负担。贫穷像一张无形的网,把我牢牢地罩住,让我喘不过气来。在那个遍地都是干部子弟和双职工家庭的重点高中里,我像个异类。我穿着母亲用旧布改的衣服,脚上是一双永远也刷不干净的解放鞋。因为长期营养不良,我的脸色总是蜡黄的,头发也枯得像一丛稻草。

自卑,是我整个青春期的底色。我从不敢抬头看人,走路永远沿着墙角,在教室里也永远只坐在最后一排最不起眼的角落。我害怕和同学交流,因为我那带着浓重乡下口音的普通话,总会引来不加掩饰的嘲笑。我害怕下课,因为看着同学们围在一起,吃着零食,聊着我听不懂的明星和趣闻,我会觉得自己像个被世界遗忘的孤魂野鬼。

我每天的午饭,是两个从家里带来的、冰冷干硬的玉米面窝头。当别的同学吃着家里带来的丰盛饭菜,或者去食堂买热腾腾的白米饭和红烧肉时,我只能躲在教室的角落,或者操场的某个无人处,就着凉水,一口一口地啃着那拉嗓子的窝头。那滋味,又苦又涩,就像我的生活。

而林晓晓,就是那个时候我们班,乃至我们全校的“光”。

她跟我不一样,她拥有一切我做梦都不敢想的东西。她家境优渥,父亲是县里国营棉纺厂不大不小的干部,母亲是小学的老师。她长得漂亮,皮肤白皙,眼睛又大又亮,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酒窝,像盛满了阳光。她总是穿着干净漂亮的裙子,头发上扎着时髦的蝴蝶结。最重要的是,她学习成绩拔尖,性格又开朗大方,老师喜欢她,同学也愿意围着她转。她就像天上的月亮,而我,是地上的一粒尘埃。

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本不该有任何交集。

转折点,发生在高三开学后不久的一次体育课上。那天下午,要进行八百米测试。正是“秋老虎”发威的时候,太阳毒得能把人烤化。我早上就没吃饭,只喝了点凉水,啃了两口窝头。跑第二圈的时候,我就觉得眼前发黑,天旋地转,接着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我再次醒来,发现自己躺在学校医务室的白床上,一股刺鼻的消毒水味钻进鼻孔。一个白色的身影守在我的床边,是林晓晓。

她见我醒了,明显松了口气,然后变戏法似地从身后拿出一个东西,递到我面前。

那是一个剥好了壳的白水煮蛋。

蛋身圆润光滑,在午后的阳光下,泛着温润如玉的光泽。

“快吃了。”她的声音很轻,但带着一种不容拒绝的温柔,“校医说你是低血糖,就是饿的。”

我愣住了,呆呆地看着那个鸡蛋,又看看她。我不敢接。在那个年代,一个鸡蛋对于我们这样的家庭来说,是只有过年或者生病才能吃到的“大餐”。我怎么能吃她的东西?

“快拿着呀,还热着呢。”她见我没动,直接抓起我的手,把那个还带着她手心余温的鸡蛋,塞进了我的掌心。

温热的触感从手心传来,像一股暖流,瞬间传遍了我的四肢百骸。我攥着那个鸡蛋,鼻子一酸,眼泪差点就掉下来。我狼吞虎咽地把鸡蛋塞进嘴里,甚至都来不及细细品尝。那浓郁的蛋香味,是我记忆里最美好的味道。

我以为,这只是一次偶然的善意。

可从那天开始,奇迹发生了。

每天早上,当我来到教室,拉开我那破旧的课桌抽屉时,总能发现里面静静地躺着一个白水煮蛋。有时候是温的,有时候已经凉了。没有纸条,没有言语,它就那么安安静静地躺在那里,像一个沉默的约定。



我知道是她放的。

有几次我特意来得很早,躲在教室门外偷偷地看。我看见她像一只轻盈的燕子,第一个来到教室,她会先环顾一下四周,确认没人后,才快步走到我的座位旁,迅速地拉开抽屉,把手里的东西放进去,然后像个做了坏事的小孩子一样,红着脸,迅速跑回自己的座位。

那一刻,我躲在门后,心脏跳得比八百米测试时还要快。

我后来从她旁边座位的女生那里,旁敲侧击地打听到,林晓晓的妈妈心疼她学习辛苦,每天早上都会给她准备一个鸡蛋当早餐。

她把她每天唯一的鸡蛋,给了我。

这个发现,让我既感激又惶恐。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去跟她说谢谢?我不敢,我怕我一开口,这个美好的秘密就会被打破。把鸡蛋还给她?我更不舍得。那不仅仅是一个鸡蛋,那是我灰暗生活里唯一的光,是我每天坚持下去的动力。

于是,我选择了最笨拙的方式。我把那个鸡蛋,当成我最宝贵的珍宝。每天中午,我不再吃那难以下咽的窝头,而是小心翼翼地捧出那个鸡蛋,先闻一闻那诱人的香味,然后小口小口地吃,一个鸡蛋,我能吃上十几分钟。蛋黄的干噎,我会用凉水顺下去,但那种扎实的、充满能量的感觉,让我在整个下午的课堂上,都能保持清醒。

因为这个鸡蛋,我开始发生了变化。我不再像以前那样,总觉得自己低人一等。我开始敢抬起头走路,我开始敢在课堂上,用我那依旧蹩脚的普通话回答老师的问题。我的成绩,也像坐了火箭一样,从班级中下游,一路冲进了前十,然后是前五。

我发了疯一样地学习,每天只睡四个小时。我把所有的课本都翻得卷了边,把所有的习题都做了一遍又一遍。我只有一个念头:我要考上最好的大学,我要改变我的命运。

我更想,有一天,能堂堂正正地站在她面前,不再是那个需要她施舍一个鸡蛋的穷小子。我想让她知道,她那不经意的善良,拯救了一个男孩的自尊,点燃了他全部的人生。

那个小小的、发光的鸡蛋,成了我整个青春期里,最温暖、最盛大的秘密。

可我怎么也想不到,二十八年后,当我终于拥有了改变一切的能力,终于可以堂堂正正地站在她面前时,我们之间,却只剩下了一盘无人问津的烂菜。

03

一九九二年的夏天,高考结束的铃声,像一把锋利的剪刀,剪断了我们共同的青春,也把我们引向了截然不同的人生轨迹。

我考得很好,超常发挥,分数足够上北京那所我梦寐以求的名牌大学。当我从县招生办拿到那份烫金的录取通知书时,我的手一直在抖。我第一时间就想到了林晓晓。

我想去找她。

我想把这个好消息第一个告诉她。我想对她说一声“谢谢”,为那整整一年、将近三百个鸡蛋。我甚至在心里演练了无数遍,鼓足了这辈子最大的勇气,想对她说出那句埋藏在心底的、少年时代最纯粹的爱慕。

我攥着录取通知书,像攥着一张通往新世界的船票,一路跑到了她家住的那个棉纺厂的家属院。

可是,她家已经人去楼空。

大门上着一把生了锈的锁,窗户里黑洞洞的。邻居一个正在择菜的大妈告诉我,他们家一个多月前就搬走了,房子也卖了。至于搬去了哪里,没人知道。

我不死心,又跑去找她最好的朋友,那个曾经告诉我鸡蛋秘密的女孩。女孩的表情很复杂,欲言又止,最后只是含糊其辞地告诉我,林晓晓家里出了点事,好像是她父亲的工厂那边……她没有参加高考,跟着家人一起,去外地了。

“去了哪里?”我追问。

“不知道,”女孩摇摇头,“她谁也没告诉,就这么走了。”

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像是被全世界抛弃了。我所有的喜悦和激动,瞬间被一盆冷水浇得干干净净。我手里那封滚烫的录取通知书,也变得冰冷起来。

林晓晓,就像一颗流星,在我最黑暗的夜空里划过一道绚烂的光,然后就彻底地、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带着这份巨大的失落和无处安放的感激,我登上了北上的绿皮火车。在拥挤不堪、气味混杂的车厢里,我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风景,心里暗暗发誓:陈锋,你一定要混出个样来!等你成功了,你一定要找到她,你要百倍、千倍地报答她!

大学四年,我几乎是在用生命学习和赚钱。我申请了最高的助学贷款,然后把所有课余时间都填满了兼职。我去食堂后厨帮工,每天和油腻的餐盘、馊掉的剩饭打交道;我去工地搬砖,一趟趟地扛着水泥,汗水湿透了衣服,肩膀被磨得血肉模糊;我去做家教,坐两个小时的公交车去城市的另一端,教一个顽劣的富家子弟,只为了一个小时几十块钱的报酬。

我像一台永动机,不知道疲倦。同学们在谈恋爱、在打游戏、在社团里挥洒青春的时候,我只在图书馆、教室和打工的地方三点一线。我不是没有过动摇和疲惫,尤其是在那些冬天的深夜,当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冰冷的宿舍,啃着干面包的时候,我也会问自己,这一切到底值不值得。

每到这种时候,我都会想起那个白水煮蛋。

想起它在我手心的温度,想起它在我口中的香味,想起林晓晓把鸡蛋塞进我抽屉时,那个像小鹿一样惊慌又善良的眼神。那份温暖,就像一剂强心针,让我瞬间又充满了力量。我告诉自己,我吃的苦越多,离我的目标就越近。

毕业后,我没有像大多数同学那样去找一份安稳的工作。我抓住了当时刚刚兴起的互联网浪潮,用我大学四年攒下的、以及跟亲戚朋友借来的几万块钱,在学校附近租了一个小小的门脸,和两个同学一起,创办了我的第一家公司。



那是一段比大学打工更艰苦百倍的岁月。我们吃住都在那个不到二十平米的办公室里,每天睡不到五个小时。为了拉一个客户,我可以在酒桌上喝到胃出血;为了一个项目,我可以连续一个星期不眠不休地写代码。我经历过合伙人的背叛,他卷走了公司所有的流动资金,留下一个烂摊子;我经历过资金链断裂的绝望,账上只剩下几百块钱,连下个月的房租都交不起。

最难的时候,我一个人坐在午夜空无一人的办公室里,看着窗外城市的万家灯火,感觉自己就像一条被抛弃在沙滩上的鱼,孤独、绝望,看不到任何希望。

就是在那些快要撑不下去的夜里,林晓晓的影子,总会不期而至。她就像一个遥远的、圣洁的符号,提醒着我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我欠她一份天大的人情,在我没有能力偿还之前,我没有资格倒下。

后来的故事,就像现在财经杂志上写的那样,充满了传奇色彩。我抓住了时代的每一次风口,从软件开发到电子商务,再到后来的移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

我的公司像滚雪球一样越做越大,一家、两家……直到今天,我手握八家上市公司的股份,成了别人口中那个点石成金的“陈总”,成了无数创业者仰望的商业传奇。

我换了更大的房子,更豪华的车子。我身边也出现过形形色色的女人,有聪明的,有漂亮的,有温顺的。她们看着我的时候,眼睛里都充满了崇拜和欲望。可是,没有一个人的眼神,能像当年林晓晓那样,清澈、干净,不含一丝杂质。

我的财富越来越多,可我心里的那个空洞也越来越大。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常常会从那张价值几十万的昂贵大床上醒来,看着空旷的房间,感到一种深入骨髓的孤独。

我拥有了全世界,却弄丢了那个曾经给我一个鸡蛋的女孩。

从我的事业初具规模,不再需要为生计发愁的那天起,我就开始了一场漫长的、近乎偏执的寻找。

寻找林晓晓。

这早已超越了简单的报恩。这更像是我对自己青春的一个交代,是我功成名就之后,迫切需要填补的一块精神拼图。我需要找到她,我需要让她知道,她当年的举动,对我而言意味着什么。

我派出了我最信任的私人助理,也就是现在还在车里等我的老李。后来,我觉得老李的能力有限,又通过各种关系,雇佣了国内最顶尖的私家侦探团队。我给了他们一张林晓晓当年的毕业照复印件,和我知道的关于她的所有零碎信息。

我让他们回到我们的老家县城,那个我功成名就后再也没回去过的地方。

他们找到了当年棉纺厂的旧址,厂子早就倒闭了,家属院也拆迁了。他们找到了我们当年的班主任,老师已经退休,记忆力也大不如前,只记得林晓晓是个好学生,后来好像没参加高考,很可惜。

他们辗转联系上了我们当年的许多同学,建立了一个同学微信群,我也被拉了进去。群里很热闹,大家都在感慨时光飞逝,互相吹捧着彼此的成就。当有人问起林晓晓时,群里瞬间安静了下来。

然后,各种零碎且矛盾的线索,像拼图碎片一样,被一块块地抛了出来。

有人说:“我好像听我妈说过,晓晓她爸当年在厂里出事了,为了救人,腿被机器轧了,瘫了。家里为了给他治病,把房子都卖了,欠了一屁股债,惨得很。”

马上又有人说:“不对吧?我听说的是她很早就嫁人了,嫁给一个南方来的大老板,跟着去广东享福了。好几年前我还在我们市里见过她一次,开着小轿车呢,可气派了。”

一个在深圳发展的同学又冒出来说:“不可能!我几年前在一个电子厂里,好像见过一个跟她长得很像的女工,当时我还不敢认。后来想去问问,人已经辞职走了。”

还有人说:“我听说她离婚了,自己带着个孩子,过得很苦,好像她妹妹挺有出息的,在上海,但姐妹俩关系不怎么好……”

这些碎片化的信息,真假难辨,互相矛盾,却勾勒出了一个模糊的、令人心疼的轮廓。我让侦探团队根据这些线索,一条条地去核实。

他们根据那个“嫁到广东”的线索,在珠三角地区排查了几个月,找到了好几个叫林晓晓的,甚至有两个年龄也相仿,但都不是她。

他们根据那个“电子厂女工”的线索,跑遍了深圳和东莞的几十家工厂,查阅了无数的入职记录,最终也是一无所获。

他们甚至找到了她妹妹林晓彤在上海的工作单位。林晓彤如今是一家外企的中层,生活体面。可当我们的人试图接触她时,她表现出了极大的警惕和抗拒。她承认林晓晓是她姐姐,但对于姐姐的现状和联系方式,她一概以“不方便透露”为由,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这场大海捞针式的寻找,断断续续地,持续了将近十年。

十年里,我投入了数不清的金钱和精力。我的商业帝国版图越来越大,财富数字每天都在刷新,可我心里的那个缺口,也随着一次次的失望,被撕扯得越来越大。

我甚至开始绝望地想,我是不是再也见不到她了?她是不是刻意在躲着所有人?或者,她是不是已经……我不敢再往下想。

有时候,老李会小心翼翼地劝我:“陈总,都快三十年了,人海茫茫,要不算了吧。”

我每次都只是摇摇头。我不能算。这已经成了我人生中最大的执念。

这次来这个中西部的三线城市投资,完全是个商业决策,顺便考察一下这边的市场环境。这个物流中心项目,是我旗下众多投资中,很不起眼的一个。

我之所以会心血来潮亲自过来视察签约,连我自己都说不清是为什么,或许只是因为连日来的会议和应酬让我感到疲惫,想出来换个环境。

我从来没有想过。

我花了十年时间,动用了我能动用的一切资源,几乎翻遍了半个中国都找不到的人。

会以这样一种方式,在这样一个我最意想不到的地方,和我重逢。

我甚至都没有主动去找她。是命运,或者说是一种残酷的讽刺,把她直接推到了我的面前。

这场持续了十年的寻找,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

不,不是句号。

是一个巨大的、血淋淋的问号。

我在那个嘈杂的食堂角落里,坐了很久很久。直到食堂里的人都走光了,只剩下几个穿着灰色工作服的清洁工在收拾餐桌。

窗口后面的身影也不见了。

04

我看着我面前那盘几乎没动过的、已经冰凉的饭菜,心里五味杂陈。

我不能就这么走了。如果今天我走了,也许这辈子,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我站起身,拿出手机,给老李打了个电话。

“老李,你过来一下。另外,去帮我打听一下,食堂里那个穿蓝色工作服、负责打菜的短发女人,叫什么名字,什么来头。”我的声音冷静得可怕,连我自己都感到惊讶。

老李的效率很高。不到十分钟,他就出现在我面前,身后还跟着一个满脸谄媚笑容的、穿着白衬衫的胖子,看样子是工地的项目经理。

“陈总,您怎么在这种地方吃饭,这……这是我们招待不周,招待不周啊!”胖子一边说,一边拿出手帕擦着额头上的汗。

我没理他,只是看着老李。

老李压低声音,在我耳边报告:“陈总,打听清楚了。那个人,确实叫林晓晓。听食堂的负责人说,她在这里干了快半年了,平时不怎么说话,干活挺利索的。大家都叫她林姐,没人知道她以前是干嘛的,只知道她一个人带着个孩子在附近租房子住。”

林晓晓。

带着个孩子。

这几个字,像重锤一样敲在我的心上。侦探们打听到的那些零碎信息,开始一点点地拼凑起来。

“我要见她。”我对老李说。

“陈总,这……”项目经理一脸为难,“食堂的人都下班了,要不,我明天再把她给您叫过来?”

“就现在。”我的语气里没有一丝商量的余地。

胖子不敢再多话,赶紧点头哈腰地跑出去安排了。

下午两点,食堂下班后。在一间弥漫着烟味和霉味的、简陋的办公室里,我再次见到了她。这里应该是食堂某个小领导的办公室。

她已经换下了那身油腻的工作服,穿上了一件洗得发白、领口都有些松垮的旧T恤,和一条灰色的裤子。这身衣服让她显得更加瘦弱、单薄,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

她显然不知道叫她来的人是我。她局促不安地站在办公室中央,双手紧张地在身前搓着衣角,低着头,不敢看坐在沙发上的我。她的眼神里充满了惶恐和不安,大概是因为自己在工作中犯了什么错,被大老板叫来问话了。

“你……找我有什么事?老板。”她终于开口了,声音很小,带着明显的戒备和疏离。

这一声“老板”,叫得我心里一抽。

我挥手示意项目经理和老李都出去,并把门带上。办公室里只剩下我们两个人。

我站起身,走到她面前。我能看到她因为紧张而微微颤抖的睫毛。

我深吸了一口气,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温和一些,不想吓到她。

“我们,是不是认识?”

我问出了这句话。

听到我的声音,她猛地抬起头,那双疲惫的眼睛里充满了惊疑。她开始重新打量我,这一次,比在窗口时要仔细得多。她看着我的脸,我的眼睛,我的眉毛。

几秒钟后,我清晰地看到,一丝剧烈的震动,像一颗石子投进了深潭,在她死水般的眼底里激起了巨大的波澜。她的嘴唇微微张开,瞳孔在一瞬间收缩。

我知道,她认出我了。

可是,那丝波澜只持续了短短的一瞬,就立刻被更深的惊恐、羞耻和抗拒所取代。她像是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猛地别过脸,再次低下了头。

“不……不认识。”

她几乎是立刻否认了,声音比刚才还要小,带着一丝颤抖,“老板你认错人了。”

她的否认,像一根烧红的针,狠狠地扎进了我的心口。我明明看到了她眼中的震惊,她为什么要否认?

我不甘心。我往前走了一步,我们之间的距离更近了。我能闻到她头发上廉价洗发水的味道。

我放低了声音,几乎是用气声,一字一句地,清晰地说道:

“我叫陈锋。”

“高三七班的,陈锋。”

这句话,像一道咒语。

我说完之后,能明显地感觉到,她整个身体都剧烈地颤抖了一下,仿佛被电流击中。她攥紧了拳头,指甲深深地陷进了掌心。

办公室里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我能听到窗外远处传来的机器轰鸣,能听到墙上挂钟秒针“滴答、滴答”走动的声音,更能听到我们两个人,一个沉重、一个急促的呼吸声。

我等着她。等着她再次抬头,等着她给我一个反应。哪怕是哭,哪怕是骂,都好。

可是,她没有。

她沉默了很久,很久很久,久到我以为时间都停止了。

就在我快要失去耐心的时候,她终于再次抬起头。

她的脸上已经没有了刚才的惊慌,取而代之是一种近乎绝望的平静和冷漠。

那双眼睛,像两口枯井,再也看不到一丝光亮。

她看着我,看着我这张她曾经每天都会偷偷注视的脸,然后,用一种我从未听过的、冰冷到极点的声音,一字一句地,清晰地说道:

“陈总,你确实认错人了。”

“我不认识什么陈锋。”

“你要是没别的事,我……我下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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