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邓飞
“法立而奸止,令行而俗变”,长达156天的审讯后,法庭就黎智英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及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等三项罪名作出有罪裁决,这不只代表个别案件即将结束,更是香港社会在经历多年撕裂后,对法治底线又一次清晰的宣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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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核心从来不在于黎智英是否“敢言”,而在于他是否逾越了法律与国家安全的红线。855页的判词,巨细无遗地梳理证据,清楚指出黎智英并非所谓评论时事,更是有计划、有组织地利用壹传媒、《苹果日报》及其个人影响力,推动外国势力介入香港事务,甚至促请制裁自己的城市与国家。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一致裁定,无论在《港区国安法》生效前或后,其意图始终如一,皆是寻求颠覆国家政权,即使代价是牺牲香港整体利益,亦在所不惜。
判词中一个比喻尤为关键,“若一名美国公民以‘帮助加州’为名,要求俄罗斯协助推翻美国政府,任何国家都不会视之为言论自由。”这一比喻,彻底戳破了黎智英“为香港好”的伪装。事实上,他并非单纯表达立场,而是实质参与、策动跨境政治行动,其行为早已超出新闻自由或言论自由的合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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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最值得社会深思的,是黎智英对年轻一代造成的深远伤害。判词及多名从犯证人的供词显示,《苹果日报》在2019年前后刻意放大暴力与激进场面,将违法行为英雄化,把冲击法治包装成所谓“抗争”。结果如何?修例风波期间被捕的逾万人之中,近四成是学生,约一成七更是未成年人。不少青年被误导下,付出了沉重代价——学业中断,有的更加背负刑责,前途尽毁。黎智英在背后高谈“抗争价值”,却将风险与后果推给走在前线的年轻人,这种行径,绝不理想,更谈不上道德。
作为教育工作者,笔者实难以接受有人将此案简化为“打压新闻自由”。真正的教育精神,是培养青年理性思辨、守法自律、对社会负责,而不是煽动情绪、鼓吹对抗,更不是把青年推向违法的悬崖边缘。黎智英多年来以媒体之名行政治动员之实,荼毒的不只是公共舆论,更是一整代年轻人的价值判断。
裁决公布后,境外势力与部分外媒迅速定性为“政治迫害”,而他们刻意忽略的是,这宗案件经历公开审讯、严格举证与反复盘问,黎智英本人更作供长达52天。法庭正正因为其证供前后矛盾、不合情理,才作出不利裁断。这并非“预设立场”,而是法治社会最基本的证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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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行政长官李家超指出,法律从不容许任何人假借民主、自由之名,伤害国家和同胞。这句话并非政治口号,而是对香港未来的底线提醒。有国安才能港安,法治不是用来纵容权势者违法的护身符,而是保护绝大多数守法市民、尤其是青年。
黎智英罪成并非寒蝉效应,而是一场迟来但必要的公义。它清楚地告诉社会,也告诉年轻人,表达可以多元,但行为必须守法;批评政府可以存在,但勾结外力、颠覆秩序绝不被容许。唯有在清晰的法治边界之内,香港才能真正为下一代,重建一个理性、稳定、有希望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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