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4日,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抚州市临川区第八小学特邀法治副校长、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刘长峰,在二楼会议室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题为《学法 守法 用法,做合格小公民》的生动法治课。活动旨在深化学校法治教育,提升学生自我保护能力,为平安校园建设筑牢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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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上,刘长峰庭长以“法是什么、学什么法、如何守法、怎样自我保护”为核心脉络,采用“提问互动+法条解读+案例剖析”的形式,让枯燥的法律知识变得鲜活易懂。他用同学们熟悉的校园生活场景切入,通俗阐释“法律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结合《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让大家明白法律既是行为边界的“警戒线”,更是守护成长的“隐形铠甲” 。互动环节中,同学们专注聆听、踊跃举手,在问答交锋中深化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与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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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日常校园与社会生活,刘庭长重点强调了行为规范的重要性:明确“不高空抛物”是维护他人安全的法律责任,“不盲目攀比”是涵养健康心态的行为准则,严肃提醒“未满16周岁禁骑电动车、未满12周岁禁骑自行车”的交通法规,以及骑行需佩戴头盔的安全要求。他通过真实案例警示同学们,看似微小的不良行为可能触犯法律,引导大家自觉遵守校规校纪,从点滴小事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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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青少年易遇的安全风险,刘庭长还传授了实用的自我保护技巧:远离陌生危险场所、不轻信陌生人搭讪、熟记110、120等急救电话,鼓励同学们在权益受损时勇敢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到“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
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让同学们真切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不仅搞懂了“学法、守法、用法”的核心要义,更树立了“在校遵规守纪、在外遵守公德”的法治观念。(饶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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