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牛可心
近日,云南临沧一村庄贴出的“外省结婚交1500元,未婚住在一起每年500元”告示,被网友吐槽“太奇葩”。 12月16日,当地镇政府工作人员回应称,该告示系村小组自行决定,未履行报备审批程序,现已撤下,并明确表示当地从未限制跨省通婚。
婚姻自由是公民的法定权利,跨省通婚更是个人的情感选择。只要不违背公序良俗,公权力本不该过度介入,更遑论用收费的方式加以约束。细看该告示,内容可谓“琳琅满目”:“结婚到生小孩,不足月罚款3000元、夫妻吵架干部来处理罚500元/人、外寨喝酒吵闹3000-5000元、未婚先孕罚款3000元”。这份村规既缺乏法律依据,也超出了村规民约的合理边界,其荒唐之处不言自明。
令人深思的是,这样一份明显不合规的告示,为何能堂而皇之地出现在村庄公告栏。其一,少数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误将“村里的事村里管”等同于“想怎么管就怎么管”。习惯以“老办法”处理新问题,将收费、罚款当作管理捷径;其二,村规制定过程缺乏民主参与和程序监督,往往由少数人“拍脑袋”决定,村民的真实意愿与合法权益被架空;其三,此类规定常常被包装成“集体决定”“传统习俗”, 使其在局部范围内获得某种正当性,致使外部监督难以及时介入。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奇葩村规并非孤例。近年来,从“结婚生娃不足月罚款”到“办丧事哭不能超3天”“禁止陌生人进村”,一些地方以“维护风俗”“加强管理”为由,擅自出台种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土政策”。这些规定往往未经民主程序,由少数村干部“拍脑袋”决定,既缺乏合法性,也难言合理性。不但无助于基层治理,反而成为基层矛盾的导火索。
基层治理讲究的是接地气、合情理,更要守规矩。村规民约的制定,应当多征求村民的意见,多向上级部门咨询,不能凭着主观想法拍脑袋做决策。只有兼顾情理与法理,才能制定出真正贴合村民需求、助力乡村和谐的规定,避免再出现类似的奇葩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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