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中社
12月16日,ST银江(300020)发布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该案件为一审判决,公司作为被告,涉案金额为352万元。
判决内容包括,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为原告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365万股股票申请解除限售手续,并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资金占用损失350万元。此外,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申请费合计115万元,由原告和公司共同承担。
公告中提到,此次判决预期将减少公司本期净利润352万元。
2025年前三季度,ST银江实现收入1.31亿元,归母净利润-5.4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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