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的改革,进入了深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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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是越南政府官网上的一篇英文报道,意思是越南将在国际金融中心(IFC,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er)建立一个特别法庭,相关法律已经由第十五届国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国际金融中心”是位于胡志明市的一个面积达899公顷的区域,以及一个位于岘港的面积达300公顷的区域,相当于越南的经济特区。
看起来没有什么大不了,对吧?一个特别法庭而已。
然而,这个法庭允许雇佣外国人担任法官。
具体来说,就是要在越南“国际金融中心”所在的胡志明市建立一个专门处理国际商务问题的特别法庭。
法律对可以担任特别法庭法官的外国人提出了以下几点任职资格:
1)在其他国家担任过法官,或者正在其他国家担任法官;
2)是声名卓著的律师或法学专家,有着良好的道德品格、适当的专长;
3)对投资与商法有着深刻的认知;
4)在判决投资与商务活动案件上,拥有至少十年的经验;
5)英语必须流利;
6)年龄在七十五岁以下且健康,身体情况能够胜任被分配的工作。
这些法官的任期均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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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许多人而言,这简直就是匪夷所思,越南这样一个国家,居然专门通过法律,允许聘请外国人担任法官。
越南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最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增加国际投资者的信心,大力招商引资、发展经济。
越南一名国会代表说得很明确,就是为了强化越南在该地区的竞争力。
这位名叫Le Thu Ha的代表说:“新的模式,必须顺畅地、透明地运作,必须获得国内外的信任。只有当特别法庭的判决得到执行、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护、持久的信心被建立起来时,投资环境才会真正变好。”
她还介绍了一下在起草该法律的过程中,越南所遵守的几个原则。一是强化国际竞争力,建立快速且透明的程序、达到国际商务标准的语言友好环境;二是在与国际接轨的同时,在立法安全与公共利益上不妥协,不让渡司法主权;三是特别法庭的判决,要能够切实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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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最高人民法院在一份报告中则说道:“当国际投资者们所面临的争议,由那些与他们有相同法律背景的人所审理时,国际投资者们会感到更安心……对于越南法官而言,外籍法官的存在,将会创建一个宝贵的学习环境,有助于他们得到急需的经验与技巧,最终能够承担起全面的判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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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这个法庭在其管辖范围内,是独立运作的,法官们只对法律负责,它不受越南其他机构的约束。
对什么法律负责呢?这些法律,只要原被告双方当事人都同意,且有一方当事人为外国个人或组织,那么也可以是外国法律或者国际商务惯例,也可以是国际条约,即使越南还没有加入这个条约。前提是这些外国法律或国际条约,不会与越南的公共秩序产生冲突。
上诉程序,也会在该法庭内部完成,由该法院的三名法官所组成的合议庭审理上诉,而不会上诉到越南的其他法院。
英语将会是该法庭的主要工作语言,所有的判决书,全文都会是英语,或者是在英文版本后面附带上越南语。
在该法律的讨论阶段时,有国会代表认为,如果双方当事人都是越南人,那么就不必使用英语。另有代表建议说:如果两种语言存在差异与歧义,那么当以英语版为准。
这部要在国际金融中心建立特别法庭的法律,于12月5日进行了讨论,随后步入了快速通道,在12月11日得到通过,且将于2026年1月1日生效。
其实建立越南国际金融中心的相关法律是在今年夏天通过,9月1日才生效的,距今也仅三个多月而已。
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重要配套机构,特别法庭马上也要落地了,速度不可谓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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