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西安市审计局发布公告,披露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审计发现,西安市发改委存在预算编制不科学、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应引起重视并加以纠正和改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西安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5年2月26日至6月18日对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改委)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西安市审计局官网发布的2025年第2号公告(2)显示,2024年,市财政下达市发改委部门综合预算143972.44万元,当年追加预算4592.48万元,当年调减预算129265.83万元。2024年度市发改委部门综合预算共计19299.09万元。2024年,市发改委下达下级单位综合预算5850.02万元。
预算执行方面,市发改委本年支出15070.81万元。市发改委部门预算支出143972.44万元与决算报表支出15070.81万元差异128901.63万元,原因是市发改委管理的专项资金在执行中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相关区县及项目单位,未在市发改委部门决算报表中反映。
审计结果表明,市发改委提供的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支出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财经制度法规。但审计也发现存在预算编制不科学、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应引起重视并加以纠正和改进。
本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在预算编制和分配方面,部分财政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分配不合理;9个项目预算编制不科学,年底预算指标被收回。
预算支出及绩效管理方面,市发改委未建立粮食补助及价格监测补助制度。
专项资金管理方面,部分区县未及时拨付中央专项资金,个别区县专项资金申报不规范;部分区县未及时拨付省级专项资金,资金分配及项目实施不规范;市发改委对市级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提出了审计建议: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加快项目执行进度,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加强资产管理,完善内控制度;落实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具体整改情况由市发改委在审计机关公告审计结果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公告。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检查后续整改情况,进一步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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